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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功利思想比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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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道化 發表於 2011-11-11 11: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学术研究》
儒家与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两大著名学派,两者都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他们在理论观点上有所不同,其不同点主要是在治国方法上。儒家侧重礼义教化,法家侧重严刑峻罚,体现在功利思想上,法家较为明显,而儒家较为隐性。现将二者功利思想的异同简单分析一下。  


一、儒家与法家功利思想的相同之处  


    法家出于其功利的目的,非常重视“耕战”,尤其重视农耕。法家的经济思想就是以耕战为中心。早在春秋时期的管子主张寓兵于农,已有耕战思想的萌芽。到战国初期的李悝用“尽地力之教”以奖励“耕”,用射箭中的与否来判定民事案件的是非,以奖励射,即奖励“战”。吴起在楚国变法时继承了李悝的这种思想,把奖励“耕战”两者结合起来,明确提出“耕战”政策。战国中期的商鞅及其后期的法家,对“耕战”思想有较大的发展。商鞅认为实行耕战政策,使民心向农,老百姓就会质朴“易使”,“可以守战”。从“耕战”出发,他提出“重农抑商”和“奖励军功”的政策。他确认农民的小块土地私有权,让他们安心于农战。同时规定除农战以外别无获得官爵的途径。只许“利出于地”,“名出于战”,即只允许从农业耕作中获得利润,只允许从战争中获得名声(军功章)。商鞅还天真地认为,如此这般,人们就会“喜农而乐战”了。正因为如此,商鞅鼓吹农业至上论,鄙视其他一切职业,并对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口总是力图加以限制和压缩。他甚至把农民以外的食者比喻为“害虫”。  


    重视农耕也是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从“所重民食,祭丧”(《尧曰》),从政在“足食足兵,民信之矣”(《颜渊》)等言语中,我们看出孔子对农业生产是很重视的。而且,他对参加农业生产的人也是很尊敬的。他很羡慕“耦尔耕”的长沮和桀溺,如果要不是天下无道,他将和他们同样。对于骂他“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植杖而芸的丈人,孔子与子路对他都很尊敬“(见《阳货》)。当南宫适同孔子谈论了”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后,孔子背后称赞南宫适说:“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宪问》)在《论语》全书中,我们找不到对种田行业轻视的语言。“耕也,馁在其中矣”,这是对当时广大农民和奴隶穷困不堪境况的真实叙述。轻徭薄赋,减轻人民痛苦,才是孔子孜孜以求的。从“无野人,莫养君子”(《腾文公》)一句,就可以看出孟子同样也是不会轻视农业生产的。孟子曾提出要对“辟草莱,任土地”的人用刑,其实他的目的不是反对发展农业生产,而是因为他在“春秋无义战”(《尽心下》)的历史环境中,看到了“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死”(《离娄上》)的情况,所发出的“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的偏激言论。这里的言辞和推断都很清楚:孟子是为了反对不义战争,从而反对人们开荒辟草去支持不义战争。主张“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的孟子,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反对开荒种地,发展农业生产呢?孟子对农业生产的真正态度是:“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荀子更是重视和研究农业生产。他为发展农业生产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例如“罕举力役,无夺农时”(《王霸》)、“多粪肥田,刺草殖谷”(《富国》)、“修堤渠,通沟浍,安水藏,以时决塞”(《王制》)等。   


    从以上所引可看出儒家与法家一样重视农耕。在以农业为社会主要经济命脉的古代,任何一个统治集团都毫无例外地把农业当作自己安身立命的基础,切身利害迫使他们不得不重视农业。  


二、儒家与法家功利思想的不同之处  


    儒家与法家都有追求功利的思想,但由于两家在治国方法上的侧重点不同,因而在功利的内容和取得功利的方法上也有所不同。  


    (一)儒法功利思想内容之异  


    1、两家对待“工商”的态度  


    儒家是重工商的。孔子对于工没有多少涉及。但他重商的态度却是非常明确的。他的弟子端木赐就是卫国的大商人,孔子并不因此而拒绝收他为徒。相反,他谴责鲁大夫臧文仲“置六关”妨碍了商人贸易,认为这是他“三不仁”之一。(见《左传・文公二年》)可见孔子是不反对商业自由贸易的。


    孟子肯定百工之事不可少,认识到“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同意“百工之事”不必“耕且为也”(《腾文公上》)。他还同样认定商业贸易不可少。他说:“子不通工易事,以羡补不足,则农有余粟,子有余布,子如通之,则梓匠轮舆皆得食于子。”(《腾文公下》)为了促进贸易顺利进行,他反对世履小履同价(见《公孙丑》下)而是主张“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公孙丑上》)。  


    荀子也很重视工商的作用,他在《王霸》、《君道》、《富国》诸文中均有相应的论述。  


    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却主张抑制工商。例如商鞅,虽然他也认识到商业有重要的作用,但是为了突出耕战,还是提出了抑制商人的具体措施,如“使商无得籴”;“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重关市之征,则农恶商”;另外还要以多派商人差役为手段,使得“农逸而商劳”(以上所引均见《商君书・垦令》)。到了韩非则明确提出“耕农之本务也,而綦织锦绣刻画为末作”(《韩非子・诡使》),正式将工商与“末”相连。并认为工商之民是“修治苦窳之器,聚弗靡之财,蓄积待时,而侔农夫之利”,因而斥工商之民为“五蠹”之一(见《韩非子・五蠹》)。法家为了片面强调耕战而诋毁工商,可见法家的功利思想内容是比较狭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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