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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春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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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06-12-27 10: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國學網
春秋法律制度
    (1)鄭國『鑄刑書於鼎』: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正式公佈成文法的活動。

    (2)鄧析『竹刑』:最初屬私人著作,但他的竹刑在鄭國流傳並為國家認可,從而成了官方的法律。

    (3)晉國鑄刑鼎:晉國趙鞅把前任執政范宣子所編刑書正式鑄於鼎之上,公之於眾,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二次公佈成文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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