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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春秋諸國的政治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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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1-12-1 15: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論劍歷史門戶網
東周列國的政治制度  

  國與野   


  春秋和西周相似,在王國或侯國之內,分成國、野兩個部分。國是都城及其四郊,是君主直接統治的區域;在郊以外到邊境爲野,或稱野鄙,君主把野的一部分分封給卿大夫,由卿大夫去統治。

   
  國中所居者爲國人,其中包括士和工、商或其他一些平民。如齊國把國中分爲二十一鄉,即士鄉十五和工商之鄉六。士是貴族中地位最低者,他們世代服兵役,出征時充當甲士;也可以仕進,國家授予他們小塊土地以作爲俸祿,故【國語】說:『士食田』。士在國人中屬於主體部分,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包括士在內的國人在發生暴亂或政變時,往往成爲舉足輕重的力量,因此,君主或貴族經常『禮國人』,或是對國人『餼粟』,如他們能贏得國人的支持,將是政權能夠鞏固的重要保證。   


  在野鄙中,有大片的井田和一些都邑。如齊在野鄙中設王屬,每屬之下有十縣,每縣之下有三鄉,鄉下有十卒,卒下有十邑,每邑之下有三十家。【周禮】說野中有六遂。『屬』或『遂』中的土地劃成井田,由農民去耕種,其收成歸國家,成爲國家財政的主要來源。都、縣是貴族的封邑,晉國稱封邑爲縣,魯國則稱爲都。卿大夫從封邑所得的收入,其中一小部分要以貢的形式交納給國君。   


  野中的居民稱野人或庶人。春秋前期,野人的社會地位較低,不服兵役,僅承擔交稅和服徭役等義務。到春秋晚期,野人也當兵,地位有所改變。但無論何時,野人也仍屬具有自由民身份的平民階層。   


  世族與政治   


  春秋時各國的統治集團由國君的宗親或少數異姓貴族所組成。【左傳】說:『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從天子到卿大夫都是實行嫡長子繼承制,次子則分封。各諸侯國之中,長子繼位後,次子或庶子爲公子,公子之子爲公孫,公子、公孫的家族稱公族。由於其貴族身份世代相傳,又稱之爲世族。同姓或異姓貴族都有自己的氏名,並享有封邑和田地。邑或田地的多少、大小,各國不盡相同。如衛國的卿可以擁有百邑,大夫爲六十,而晉人以爲大國之卿有一旅之田,上大夫有一卒之田。當時官祿與土地是相應的,有官則有土,亦享有祿。擁有大片的田地,是卿大夫在政治上具有強大實力的物質基礎。   


  卿大夫的其封邑上建立起一套較爲完整的統治機構。卿在封邑上修建起號稱爲都的城堡,有的規模甚至可和國都相埒;還設置有治事的內朝和官屬。治理都邑的有邑宰。分管其他具體事務的有馬正、司馬、工師、賈師等官職。貴族還有權誅戮或懲罰有罪的族眾或臣僚,爲了封邑的安全,一般都設有私人武裝的甲卒(或稱私屬),國君出征時,貴族往往以其甲卒相從。可見在卿大夫都邑中,不僅有農民爲貴族提供租稅和力役,而且還有軍隊、法庭和官屬。因而這類都邑實際上是侯國的一個縮影。   


  當時稱這種實力強大的卿大夫家族爲強家。各國都有若干在侯國統治集團中占據舉足輕重地位的強家(公族)。君主如得不到公族的支持,其統治就很難維持下去。但公族勢力過於強大,又會削弱公室的力量。特別到春秋晚期,同姓或異姓的強家,其實力越來越大,如晉的□氏『其富半公室,家半三軍』,魯國的季氏『富於周公』,君主已有名無實。這種『末大必折,尾大不掉』的現象在當時非常普遍,造成權去公室,政在家門的結局。所以不久之後,便出現了三家分晉和田氏代齊。   


  官制和兵制   


  王室或侯國中職位最重要者爲卿士,是君主之輔佐,當時簡稱爲卿。一般高級官吏皆由大夫充任,而大夫中能秉國政者則號爲卿。在卿位者多爲公 子、公孫。晉國情況略異,卿常由異姓大夫擔任。   


  卿除主政外,作戰時或充當將帥。春秋早期,周王室之左、右卿士及齊之國、高二氏,分別擔任左、右軍之軍帥。以後卿人數漸漸增多,如鄭、宋有六卿,晉最多時可達十二卿,而掌實權者仍是其中的一二人,他們被稱爲正卿,鄭則稱爲『爲政』或『當國』,以區別於其他的卿。在卿位者仍有具體官職,如魯的三桓,分別擔任司徒、司馬和司空;宋的正卿任右師、大司馬、左師、太宰等職;楚之二卿爲令尹、司馬。卿的官位常是世襲的,故當時稱之爲『世卿』。   


  各國管具體事務的官職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寇等,這四種官職名稱之前或有加上一『大』者。宰也是常見的官名,或稱太宰,有的國家其地位頗爲重要。屬於師傅之官有太師、少師、太傅。以上幾種官職常由卿來擔任。此外還有祝、宗、卜、史之類的官職。再有是掌管來往貴賓的行人,管理刑獄的理或大士和尉氏,管理市場和手工業的褚師、工正和工師,管理山林川澤的衡、麓和虞人,管理地方的封人、縣師或隧正。楚的官名較特殊,最高執政官的卿爲令尹,其他管理各種具體事務者也多以尹爲名,如有箴尹、沈尹、連尹、清尹等十幾種名稱。秦國也有庶長、不更等他國所不見的官名。   


  作戰時以車戰爲主,故各國都有數量甚多的兵車。春秋晚期,晉有兵車四五千乘,其他如楚、齊也有幾千乘。出師作戰時,軍隊分爲中、左、右三軍。中軍一般由君主統率,左、右軍則歸卿率領。晉於春秋早期即由卿主三軍,中軍帥稱元帥或將軍,同時又是晉之執政。軍隊士兵主要由小貴族士所組成,庶人或牧、圉也有隨軍出 征者,但非軍中主要力量。中軍是王卒或公卒,即君主之族眾,當時稱之爲國士,是三軍中精銳部分。左、右軍由卿大夫的族眾所組成。晉在軍師之下,有軍大夫、軍 尉、司馬、候等官職。   


  除戰車外,也有步卒。如晉國爲了和戎、狄作戰,曾經『毀車爲行』,『行』就是步兵,鄭國稱步兵爲徒兵。但終春秋之世,車戰仍比步戰更重要。吳、越兩國設有 舟師,是一支重要的水上攻戰力量。   


  春秋時的刑罰以五刑爲主,即墨、劓、宮、刖、殺五種。殺爲死刑,其餘皆爲毀傷犯人身體某部的肉刑。特別是刖刑,是當時經常使用的一種懲罰手段。【左傳】 說齊國於春秋末曾經『履賤踴貴』,表明被刖足者之多。有些貴族因犯罪也受此刑,齊的鮑牽即被刖足。較輕的刑罰有鞭刑,官吏有過者即遭鞭打。犯人也可用甲、盾 或銅塊來贖罪。還有將犯人或其家屬罰作奴隸者,【周禮】說:『丈夫入於罪隸,婦人入於舂藁。』   


  到春秋晚期,由於社會經濟發生了變化,在刑法方面也要求作相應的變革。公元前536年,鄭國『鑄刑書』,即把刑法條文鑄於鼎上。公元前513年,晉國鑄刑鼎,以公 布范鞅所作的刑書。公元前501年,鄭國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在此以前,所謂『議事以制』,就是判決者往往臨事作出懲罰標準,缺乏成文性材料的依據。而在刑法條文公布之後,官吏或貴族的專橫獨斷受到抑制,這在歷史上具有一定的進步意義,並對以後戰國時期刑法條文的完善具有深遠的影響。   


  強國的爭霸活動   


  周東遷和諸侯的強大 西周末年,關中因受戰爭和自然災荒的破壞而變得十分蕭條,力量微弱的周王室已無法再在鎬京一帶立足。公元前770年,平王依靠晉、鄭諸侯的幫助而東遷洛邑。   


  東遷後的周,起初尚占有今陝西東部和豫中一帶的地方,後來這些領土漸被秦、虢等國所占據,周所能控制的範圍,僅限於洛邑四周。疆域的縮小,使周失去了號令諸侯的能力,各諸侯不再定期向天子述職和納貢,周王室的收入因此而減少。周經常向諸侯求車、求賻、求金,失去了昔日的尊嚴,已和一般小國無別。   


  與周相鄰的鄭,也是西周末從關中遷到今河南新鄭一帶的,但在春秋初中原的小國中,堪稱佼佼者。特別到莊公時,鄭的武力較強,不僅戰敗戎人,而且還滅掉了許國。公元前707年,周桓王伐鄭,結果被鄭打得大敗。 此後,周王再也不敢用武力來制服諸侯,而野心勃勃的鄭莊公則頗有稱霸中原之意。除鄭以外,宋、魯等國都很強盛。西周『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爲『禮樂征伐自諸侯出』所替代。   


    齊桓公的霸業:齊在經濟、文化上都較爲先進,是春秋時東方的泱泱大國。春秋初年,齊內亂迭起,無暇對外。桓公繼位後,任用管仲爲輔佐,穩定了國內的局 勢,同時又注意發展經濟,國力大爲充實。於是桓公積極開展對外活動,首先拉攏宋、魯兩國,接著把鄭也爭取過來。當時北方戎、狄勢力強大,華夏小國深受其害。 公元前661年,狄伐邢(今河北邢臺);次年,狄又破衛 (今河南淇縣),衛只剩下遺民五千餘人。齊乃出兵救邢存衛,遷邢於夷儀(今山東聊城),遷衛於楚丘(今河南滑縣)。史稱『邢遷如歸』,『衛國忘亡』。由於齊聯合其他諸侯摧折狄人南下的鋒芒,使邢、衛兩國轉危爲安並受到保護,齊桓公在中原國家中樹立起很高的威信。   


  南方的楚國,在春秋初年還並不強,但經過武王到文王的苦心經營,楚開始強大,先後滅掉了鄧、申、息 等國,並漸向北發展其勢力。到成王時,楚打算更進一 步向中原逼近,但正逢齊桓公的崛起,一向服屬於楚的江、黃等小國都轉向齊。這使楚大爲不滿,於是連年進攻鄭,以此作爲報復。公元前656年,齊桓公也採取相應的舉動,率領魯、宋、陳、衛諸國之師,討伐追隨於楚的蔡國。蔡不堪一擊而潰敗,齊遂進而伐楚。楚不甘示弱,派人責問齊師。最後兩國無法壓倒對方,故在召陵(今河南郾城)會盟。這次齊雖未勝楚,但楚北進的計劃受到了阻力。   


  公元前651年,齊桓公大會諸侯於葵丘(今河南蘭考),參加盟會者有魯、宋、鄭、衛等國的代表,周天子也派人前往。盟會上規定:凡同盟之國,互不侵犯,還須共同對敵。通過這次盟會,齊桓公成爲霸主。霸主就是代替天子而成爲諸侯中的主宰力量。桓公死,諸子爭立,內亂不息。齊失去其霸主地位。齊稱霸時間雖不長,但對阻止戎、狄入侵和遏止楚的北上起到一定的作用。   


  武力強而好戰的宋國,在宋襄公時期,也躍躍欲試,想乘齊中衰而成爲霸主,但不久就被楚所摧敗。   


  晉的崛起和文公的霸業 晉在春秋初年比較弱小。其疆域僅包括今晉南和汾、澮流域一帶,都城在翼(今山西翼城)。【國語】說晉國是『景、霍以爲城,而汾、河、涑、澮以爲渠。』【左傳】說:『晉居深山,戎狄之與鄰』。由於晉國是『表里山河』,有難攻易守的好處,但這樣的地理環境對於晉和中原的交往則頗爲不利。   


  公元前745年,晉昭侯封其弟桓叔於曲沃(今山西聞喜)。桓叔實力超過晉君,雙方展開了不斷的激烈鬥爭。到公元前679年,桓叔之孫取勝而成爲晉君,是爲武公。到 其子獻公時,晉改一軍爲二軍以擴大兵力,隨後滅耿(在今山西河津)、霍(在今山西霍縣)、魏(在今山西芮城)三個小國,接著又滅虢(在今河南陝縣)、虞(在今山西平陸)兩國,晉國疆土從黃河北岸延伸到黃河以南。這對晉以後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獻公時晉開始強大。獻公死,諸子因爭位而釀成內亂。相繼在位的是碌碌無能的惠公和懷公,故一直受制於秦。晉長期處於動盪不安的狀態。   


  公元前636年,流亡在外達十九年之久的公子重耳,在秦的援助下回國繼位,是爲有名的晉文公。他備嘗『險 阻艱難』,所以即位後能奮發圖強,任用有才幹的趙衰、狐偃等人,並注意發展農業、手工業生產。經過文公的治理,晉政權不僅鞏固起來,而且還出現『政平民阜,財用不匱』的局面。   


  同年,周王室發生內亂,周襄王出居鄭以避難。公元前635年,文公利用這一機會,出兵平亂,護送襄王歸國。襄王爲了酬謝文公的功勞,把陽樊、溫、原和攢茅 之田(今河南濟源、武陟一帶)賜給晉文公。文公通過興兵勤王,除得到土地外,還提高了晉在中原諸侯中的威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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