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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 以文害用,論被誤解兩千年的墨子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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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1-3-26 15: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作者 李東懷  原載 南京大學文學院學術論壇
被誤解了兩千年的墨子

———論墨子的中心思想

記得最初接觸【墨子】是在讀中學時,課文中節選有【非攻】一段,算起來已有三十多年,原以爲關於【墨子】的基本問題已經解決,近來讀【墨子】才知道,關於墨子的中心思想的問題根本就沒有搞清楚。韓非子在【韓非子顯學】中說:『世之顯學,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既然墨學爲顯學,墨子爲大家,有問題就值得也應該搞清楚。


一、【墨子】的藝術———以文害用

    看了上面的標題,許多人都會持不贊成的態度,因爲墨子給人的印象是一位質實的思想家,文如其人,【墨子】也寫得樸素無華。墨子主觀上絕對不會以文采妨礙觀點的表達。古人也是這樣認爲的,下面的故事可以證明:『楚王謂田鳩曰:「墨子者,顯學也。其身體則可,其言多不辯,何也?」曰:「昔秦伯嫁其女於晉公子,令晉爲之飾裝,從文衣之媵七十人,至晉,晉人愛其妾而賤公女。此可謂善嫁妾,而未可謂善嫁女也。楚人有賣珠於鄭者,爲木蘭之櫃(櫝),董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羽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此可謂善賣櫝矣,未可謂善鬻珠也。

今世之談也,皆道辯說文辭之言,人主覽其文而忘有用。墨子之說,傳先王之道,論聖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辯其辭,則恐人懷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此與楚人鬻珠、秦伯嫁女同類,故其言多不辯。」』(【韓非子。卷十一。外儲說左上】)田鳩通過秦伯嫁女和楚人鬻珠兩則故事,說明不能喧賓奪主、以無用害有用,並進一步說明【墨子】沒有當時縱橫家遊說時那種敷張揚厲、變本加奇的藝術風格。最後得出的結論是:【墨子】之所以『不辯』,『恐人懷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故其言多不辯』。按照南朝的文學家、史學家沈約對好文章的要求: 『文章當從三易:易見事,一也;易識字,二也;易讀誦,三也。』【墨子】中所舉事例生動活潑,如發生在目前;【墨子】的語言簡潔精練,明白流暢,通俗易懂,沒有佶屈聱牙的文字;【墨子】的邏輯一環套一環,環環相銜,顯示出攝人心魄的力量。一般認爲【墨子】『缺乏文采』,它卻符合沈約所說的好文章的標準。墨子不是不講究文學藝術,他的藝術已經超越了表面的詞采華麗的藝術,他是在儘量迴避『美言不信』的縱橫家的俗套,是在比當時縱橫家更高的層次上講究語言的藝術,因此,墨子的文章可以入選中學的課本里。試想一下,中學教科書怎麼可能選『缺乏文采』、文學水平不高的作品?

    墨子的文學藝術水平在『兼愛』和『非攻』兩篇中得到了淋漓盡致的發揮,在【墨子】中,『兼愛』和『非攻』是能給讀者留下深刻影響的篇章。墨子的文學藝術水平在確定其中心思想的時候,起到了關鍵的作用。所以,郭沫若先生在【十批判書。孔墨的批判】中論及墨子的中心思想時說:『在墨子的中心思想中,最爲特色而起著核心作用的要算他的「兼愛」和「非攻」一組。』蔡尚思先生認爲『墨子是以「兼愛」、「非命」爲中心的思想體系』(【十家論墨。蔡尚思論墨子】蔡尚思主編,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馮友蘭先生認爲『他(墨子)主張國與國之間,人與人之間都應該「兼相愛,交相利」。

這就是所謂的「兼愛」,這是墨家的一個中心的理論』(【中國哲學史新編】,馮友蘭,人民出版社,1998年12月)。童書業先生主張『墨子的核心思想是「兼愛」,「兼愛」是他的倫理思想,也是他的政治思想』(【先秦七子思想研究。墨子思想研究】,童書業,齊魯書社,1982年)。薛柏成先生認爲:『對墨家思想體系的核心,學者們的看法不盡相同,我們認爲墨家思想體系的核心是「兼愛」,並認爲這一核心正是墨家思想體系賴以存在的社會倫理基礎』(【墨家思想新探】,薛柏成著,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12月)。以上所舉主要是主張以『兼愛』爲墨子的中心思想,關於墨子中心思想的其他各種觀點,蔡尚思先生在【十家論墨。蔡尚思論墨子】中已有列舉,茲不贅述。

      『兼愛』是【墨子】一書的章節名,也是主要內容之一,郭沫若和蔡尚思兩位先生將『兼愛』確定爲墨子的中心思想後,又覺得僅僅『兼愛』還不足以構成墨子的中心思想,郭先生在『兼愛』後加上『非攻』,蔡先生在『兼愛』後加上『非命』。因墨子本人在書中對自己的中心思想已經有明確的表述,以上所列諸家皆不能作爲墨子的中心思想,他們都成了墨子文學藝術的俘虜,而尤以郭沫若先生所受的影響最大。這要怪墨子將『兼愛』和『非攻』兩篇寫得太好了,影響太大,害得後人找不到中心在哪裡。評論【墨子】這樣一部哲學著作,不能因哪一章寫得好、藝術水平高,就將它(或它們)確定爲這部著作的中心思想,而忽視墨子本人的意志。

二、墨子要旨 『兼』字而已

    在確定墨子的中心思想之前,先來認識一下『兼』、『別』二字,這兩個字是墨學的一對重要的哲學範疇,墨子賦予這兩個字以獨特的含義。正因爲這兩個字對墨學來說至關重要,它們的定義在【墨子】共出現過三次,即在『兼愛下』出現過一次,在『天志中』出現過一次,在『天志下』出現過一次。先請看墨子在『兼愛下』 中,是如何給『別』下定義的:『若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劫弱,眾之暴寡,詐之欺愚,貴之傲賤,此天下之大害。又與爲人君者之不惠也,臣者之不忠也,父者之不慈也,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又與今之賤人,執其兵刃、毒藥、水火,以交相虧賊,此又天下之害也。姑嘗本原若眾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愛人、利人生與?即必曰非然也,必曰從惡人、賊人生。分名乎天下,惡人而賊人者,兼與,別與?即必曰:別也。』(【墨子。兼愛下】)這是墨子給『別』下的哲學定義,最後墨子表明態度:『然即之交別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與?是故別,非也。』(同上)持鮮明的反對立場。

墨子在給『兼』下定義時說: 『籍爲人之國,若爲其國,夫誰獨舉其國以攻人之國者哉?爲彼者由(猶)爲己也。爲人之都,若爲其都,夫誰獨舉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爲彼猶爲己也。爲人之家,若爲其家,夫誰獨舉其家以亂人之家者哉?爲彼猶爲己也。然即國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亂賊,此天下之害與,天下之利與?即必曰:天下之利也。姑嘗本原若眾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惡人、賊人生與?即必曰:非然也。必曰:從愛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愛人而利人者,別與,兼與?即必曰:兼也。』(同上)這是墨子給『兼』下的哲學定義,『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與?是子墨子曰:兼,是也。』(同上)對於『兼』,墨子是舉雙手贊成的。在『天志中』 里,墨子除了分別對『別』和『兼』下定義外,還分別做出了評價。『別者,處大國則攻小國,處大家則亂小家,強劫弱,眾暴寡,詐謀愚,貴傲賤。觀其事,上不利乎天,中不利乎鬼,下不利乎人,三不利無所利,是謂天賊。』(【墨子。天志中】)墨子針對『別』的辦法是:『聚斂天下之醜名而加之焉,曰:此非人也,非義也。

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也。不止此而已,又書其事於竹帛,鏤之金石,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曰將何以爲?將以識夫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也。』(同上)可以看出,墨子在這裡反對『別』的態度更爲堅決。墨子給『兼』下的定義是:『兼者,處大國不攻小國,處大家不亂小家,強不劫弱,眾不暴寡,詐不謀愚,貴不傲賤。觀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三利無所不利,是謂天德。』(同上)對於『兼』,墨子採取的辦法是『聚斂天下之美名而加之焉,曰:此仁也,義也。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也。不止此而已,書於竹帛,鏤之金石,琢之盤盂,傳遺後世子孫,曰將何以爲?將以識夫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這也。』(同上)

    由『兼愛中』和『天志中』兩篇墨子對於『兼』的哲學定義,可以看出,『處大國不攻小國』,非攻之謂也;所謂『國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亂賊』、『愛人、利人』,所謂『處大家不亂小家,強不劫弱,眾不暴寡,詐不謀愚,貴不傲賤』,平等、兼愛之義也。這是就墨學而言的。墨子又說,關於『兼』,如果『聚斂天下之美名而加之焉,曰:此仁也,義也』。墨子早年曾學習儒家思想,『仁』、『義』是儒家的中心思想。換句話說,墨子認爲自己主張的『兼』,與孔子所說的 『』、『』是一脈相承的。在墨子的哲學中,天的地位比君子、王公大人、諸侯乃至天子都要高,是可以獎賞或懲罰天子的,是世間萬物的最高主宰。『觀其事,上利乎天,中利乎鬼,下利乎人,是謂天德』,所以『天德』是對『兼』的一種最高的肯定。『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也』,把執行『兼』所主張的事說成是『順天之意』、『得天之賞』也是對『兼』的極限讚美。

     『別』作爲『兼』的對立面,除了與上述『兼』所主張的內容相反外,還主張爲君不惠,爲臣不忠,爲父不慈,爲子不孝,果然如此豈不造成天下大亂?墨子認爲 『別』所主張的事是『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觀其事,上不利乎天,中不利乎鬼,下不利乎人,三不利而無所利,是謂天賊』,將其歸爲否定的極限 ——『天賊』。

    『兼』、『別』二義既定,墨子得出如下的結論:『且向吾本言曰仁人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今吾本原兼之所生,天之大利者也;吾本原別之所生,天下之大害者也,是故子墨子曰:別非而兼是者也』。

    在『天志下』中,墨子說:『順天之意者,兼也;反天之意者,別也。』其後將『兼』、『別』的定義和評價像『天志中』那樣列在下面,最後總結道:『故子墨子置立天之(志),以爲儀法。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也,輪人以規,匠人以矩,以此知方圓之別矣。』(【墨子。天之下】)在這裡,墨子將『兼』和『別』當成治理天下的儀法。

    『兼』與『別』觀念相非,行事相反,如何統一起來?墨子說:『兼以易別』,他號召放棄『別』,大家都來奉行『兼』。『故君子莫若審兼而務行之,爲人君必惠,爲人臣必忠,爲人父必慈,爲人子必孝,爲人兄必友,爲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爲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當若兼之不可不行也。此聖王之道,而萬民之大利也』(【墨子。兼愛下】)。在【墨子】中,古代聖王之典型,必稱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聖王之道』,就是堯、舜、禹、湯、周文王、周武王之道,是聖王之正道。在這裡,墨子把行『兼』之道看成是聖王之道,當成道之極則。

    綜上所述,『兼』的內容主要是非攻、平等、兼愛,墨子自己的評價:『此仁也,義也』,謂之『天德』,謂之『天志』,謂之『聖王之道』。因此,『兼』是【墨子】的核心內容,是墨子的中心思想,如若不然,再有其他中心則吾不敢請矣。

    在【墨子】中,『兼』有其特定的哲學定義,內涵遠比『兼愛』、『非攻』要廣,也就是說,『兼』包括『兼愛』、『非攻』,『兼愛』、『非攻』卻無法包容 『兼』的全部內容,與墨子的中心思想的其他說法相比較,『兼』具有概括性、完整性,並且只有一個字,因此也更集中地反映了墨家的中心思想。

    爲了論證『兼』、『別』理論的正確,墨子又分別以『別士』、『兼士』,『別君』、『兼君』說明之。『使其一士者執別,使其一士者執兼,是故別士之言曰: 「吾豈能爲吾友之身,若爲吾身;爲吾友之親,若爲吾親?」是故退睹其友,飢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養,死喪不葬埋。別士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士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聞爲高士於天下者,必爲其友之身,若爲其身;爲其友之親,若爲其親,然後可以爲高士於天下。」是故退睹其友,飢則食之,寒則衣之,死喪葬埋之。兼士之言若此,行若此。』(【墨子。兼愛下】)這便是『別士』與『兼士』在實際行動中的表現,雖天下的『愚婦愚夫』也認爲『別士』不可依靠,而『兼士』可以依託。又舉『別君』、『兼君』爲例:『使其一君者執兼,使其一君者執別。

是故別君之言曰:「吾惡能爲吾萬民之身,若爲吾身,此泰非天下之情也!人之生乎地上之無幾何也,譬之猶駟馳而過隙也。」是故退睹其萬民,飢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養,死喪不葬埋。別君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君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聞爲名君於天下者,必先萬民之身,後爲其身,然後可以爲名君於天下。」是故退睹其萬民,飢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養之,死喪葬埋之。兼君之言若此,行若此。』(同上)如此則天下百姓選擇君,必選『兼君』,而不會選『別君』。由此可見,『別士』、『別君』主要是以利己爲特徵的,而 『兼士』、『兼君』則是將『友』和『萬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先人後己。墨子通過這兩組例子,說明在社會實踐中,『別』是會受到人們的抵制和遺棄,而『兼』 則會受到人們的歡迎和支持,從而完成了對『兼』的可行性的論證。

三、古人與近現代人對於『兼』字理解的差別

    大約在墨子的學說流行百年後,戰國時魯人尸佼在他的著作【尸子。廣澤篇】中發表評論說:『墨子貴兼』,這裡的『兼』就是墨子定義的『兼』,屬於墨學的哲學範疇。『兼』、『別』及其定義三次在【墨子】中重複出現,並且在評價時,墨子多次使用了極限的觀念,所有這些,尸佼不可能不注意到,因此,可以說這是歷史上第一次正確地對墨子的中心思想的確定。可惜,這一論斷卻被近代人梁啓超誤解:『梁任公解釋這句話時說:「墨子貴兼者,墨子主兼愛,常以兼易別。」』 (【諸子學派要詮】,王遽常,中華書局,1987年)尸佼的『兼』,梁啓超解爲『兼愛』之『兼』。近現代的墨子研究者中,對於『兼』理解的偏差實始於梁任公,研究者們有時雖然注意到了『兼以易別』這句話的重要,卻都是在沒有弄清何以爲『兼』,何以爲『別』的情況下,沒有用墨子的定義,沒有在墨家的哲學範疇來使用這句話。這也是長期以來墨子的中心思想不能正確地被確定的癥結所在。

    如果一位哲學家的思想經數千年流傳而不衰,其中必有放置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在。郭沫若先生在【十批判書。孔墨的批判】評價孔子時,說:『一個「仁」字最被強調,這可以說是他的思想體系的核心。』基於同樣的理由,『兼』是墨子的中心思想。『兼』是墨子對於孔子『仁』的直接繼承,同時又有自己鮮明的時代特徵,其中包含了『非攻』的觀念。這就是所謂的君子『和而不同』,即在『愛人』這一大方向上儒墨兩家一致,在具體細節上又各具特點。

    【漢書藝文志】雜家有『【尸子】二十篇』,班固自註:尸子『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佼逃入蜀』。可見這位尸子並非等閒之輩。商鞅死於公元前 338年,則『墨子貴兼』的提出當在公元前300年之前,應該是沒有問題的,距今已有2300多年。其間關於墨子的中心思想說什麼的都有,就是沒有人認爲是『兼』,從這個意義上說,墨子被誤解了兩千多年。


     

地址:南京市華嚴崗一號
單位:南京旅遊職業學院
姓名:李東懷
2008,5,22.
雪峰山人 發表於 2011-5-12 11:04 | 顯示全部樓層
講得有道理。
琴痴 發表於 2011-5-12 12:4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見墨子,只見李子
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1-6-27 10:20 手機頻道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對酒當歌 於 2011-6-27 10:21 編輯

以文害用?哈哈,不如說是後人不學無術,在學習前人知識時買櫝還珠

點評

同意這個觀點,文學這個東西作爲研究文字表述之術是有用,但是總不能因術棄道,道才是文章的靈魂。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1-6-30 11:15
中奧德 發表於 2011-6-27 11:20 | 顯示全部樓層
讀了沒讀懂,呵呵,是不是我胸無點墨呢!

點評

讀多幾遍就能明白了。  詳情 回覆 發表於 2011-6-30 11:09
真衣 發表於 2011-6-30 11:09 | 顯示全部樓層
中奧德 發表於 2011-6-27 11:20
讀了沒讀懂,呵呵,是不是我胸無點墨呢!

讀多幾遍就能明白了。
真衣 發表於 2011-6-30 11:15 | 顯示全部樓層
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1-6-27 10:20
以文害用?哈哈,不如說是後人不學無術,在學習前人知識時買櫝還珠

同意這個觀點,文學這個東西作爲研究文字表述之術是有用,但是總不能因術棄道,道才是文章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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