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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詞典] 親屬稱詞的自稱用法芻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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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11-9-5 14:4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北方教育
(24)既然你們都看得上我閨女,那就容得我這個當媽的問你們幾句。〔渴153,劉大媽(『我閨女』(慧芳)之母)→大成、滬生(都是慧芳之友)〕


    (25)也算我這個做爺爺的盡一點義務,你總可以接受了吧?〔渴409,王子濤(公公)→慧芳(兒媳婦),基準是孫女兒小芳〕


    這裡特意用『當/做~的』格式來明指說話人現在站在什麼立場與對方說話,與(C1)格式相比,更強調說話人現在所扮演的角色。(C2)跟(C1)除了這一點不同外,語用上也有根本性的區別,我們以例(21)和(24)爲例。(C2)格式『我這個當媽的』多作施事主語,如例(23)~(25)。而(C1)格式    『我這個媽』可作主語,也可作賓語。


    3.運用的條件


    討論親屬稱謂詞首先應把下列兩種用法區別開,一是稱呼某人用的稱呼用法(vocatives),一是在句子中言及某人用的指稱用法(designatives)。


    (26)媽,爸爸幾點回來?(造句)例(26)里『媽』是稱呼用法,『爸爸』是指稱用法。現代漢語裡親屬稱謂詞有的既具有指稱用法也具有稱呼用法,而有的卻只有指稱用法沒有稱呼用法。由此可見,按是否有稱呼用法可把親屬稱謂詞分爲兩類。具有稱呼用法的(以下略稱(+)稱呼)和沒有稱呼用法的(略稱(-)稱呼)如下:


    (+)稱呼:爺爺、媽媽、姑姑、嫂子、姐姐、妹妹、弟弟、兒子、女兒等
    (-)稱呼:祖父、父親、母親、岳父、丈夫、大姑子、侄子、孫子等
    (+)稱呼的親屬稱謂詞大都是指長輩(本文所說的『長輩』包括年紀大的同輩),其中『妹妹、弟弟、兒子、女兒』這四個詞,雖是指晚輩(『晚輩』包括年紀小的同輩)的,卻能用。(-)稱呼的親屬稱謂詞可以是指長輩,也可以是指晚輩。


    我們在上節討論各種用法的時候,沒有區別稱呼與指稱這兩種用法,故在此有必要討論一下。首先,(A)(B)的基準暗指用法只能用(+)稱呼的親屬稱謂詞,而且限於指長輩的詞。也就是說,只在長輩對晚輩的發話中出現,用以自稱。


    (附圖 [圖])


    上面是【渴望】中出現的主要人物之間的親屬關係圖。例如,平時慧芳稱呼劉大媽爲『媽』,所以劉大媽對慧芳可以自稱爲『媽』,另外劉大媽可以稱呼慧芳『女兒』,但是,慧芳若對劉大媽(長輩)自稱爲『女兒』就很不自然。同樣,滬生平時稱呼亞茹『姐姐』所以亞茹對滬生可以自稱爲『姐姐』。而對滬生,亞茹可以稱呼『弟弟』,但對亞茹(長輩)滬生卻不能自稱爲『弟弟』(9)。


    而(A)(B)的基準明指用法和(C)的用法既可用(+)稱呼的親屬稱謂詞,也可用(-)稱呼的親屬稱謂詞,如上例(20)(22)。並且還可用在晚輩對長輩的發話中,如例(27)


    (27)媽,外頭的事,一句半句的我也跟您說不明白,反正您的孩子您知道,您兒子絕不是壞人(蘇123,兒子→母親)


    儘管如此,但它還是經常用於長輩對晚輩的發話中,這是因爲這些用法正像我們討論的那樣,往往包含著說話人的威嚴或是對某種態度的不滿、期待。然而,雖說是對晚輩,但對年幼孩子卻不常用,這與基準暗指用法相反。(10)這是因爲對年幼孩子來說,說話人的威嚴、期待等等並沒有什麼意義。


    4.社會轉稱法


    最後我們來討論一下親屬稱謂詞的社會轉稱法。社會轉稱法是指把親屬稱謂詞轉用到社會上的用法,即非親屬間的用法。討論這個問題時首先要考慮下面兩個問題:一個是,按形式的不同應把親屬稱謂詞分爲兩類,一是跟在親屬間使用的同形的親屬稱謂詞,一類是從純親屬稱謂詞派生出來的親屬稱謂詞,如『老大爺、小姐』等。另一個是,雖說是非親屬間的用法,也有必要區別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屬於像親屬一樣的親密關係呢,還是屬於完全陌生的他人關係。由於筆者考察得還不全面,在此只提出一些看法。


    首先我們來觀察相當於(A)(B)的基準暗指用法的社會轉稱法。


    (28)大全:(小聲)大嬸,我還有事……
    大嬸:今兒個得聽大嬸的。你們好好談談。(廣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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