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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中國古代的動植物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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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伯呀 發表於 2006-11-3 14: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國學網
  
遠在人類社會初期,我們的祖先在從事最簡單的採集、漁獵的生產過程中,就已經開始學會辨別一些有用的和有害的動物和植物。隨著農牧業生產的發展,人們在實踐活動中,不斷觀察,不斷分析,不斷比較,不斷認識,逐漸產生了要把周圍形形色色的生物加以分類的想法,並且逐步地形成了我國古代的動植物分類體系。
  對動植物加以分類,是人類認識利用生物的重要手段,它對農牧業生產和醫藥事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我國古老的傳統分類認識
  用草、木、蟲、魚、鳥、獸來概括整個動植物界的種類,這是我國最古老的傳統分類認識。這一分類認識在我國最早的一部詞典--【爾雅】中比較完整地反映了出來。
  【爾雅】大概從戰國時期起就已經開始匯集,到西漢才告完成,是一部專門解釋古代詞語的著作。書中有釋草、釋木、釋蟲、釋魚、釋鳥、釋獸,釋畜等篇,專門解釋動植物的名稱。前六篇主要包括野生的植物和動物,最末一篇主要講家養動物。從它的篇目排列次序來看,反映了當時人們對於動植物的分類認識,就是分植物爲草、木二類,分動物爲蟲、魚、鳥、獸四類。這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對動植物分類的樸素、自然的認識。
  這一樸素的分類方式,追溯它的起源,由來已久,流傳也比較廣。
  根據殷墟甲骨卜辭中有關動植物名稱的文字來考察,可以清楚地看到,四千多年前,人們在長期的農牧業生產實踐中,就已經把某些外部形態相似的動物或植物聯繫起來,以表示這類動物或植物的共同性;把某些外部形態相異的動物或植物相比較,以表示它們之間的相異性。例如,犬()和狼()都從犬形,表示犬、狼的外部形態特徵相似,同屬犬類;豕()、彘(野豬)都從豕形,表示野豬的外部形態和豬相似,同屬豬類。至於犬和豬的外部形態,基本相似,所不同的是犬的軀體瘦小,而豬的軀體肥碩,表明犬和豬同屬一大類,但是並不同屬一小類。這基本上是符合客觀實際的。其他如鹿、麋、麂等,都從鹿形,表示它們同屬鹿類。如果再把甲骨文中有關獸類名稱的文字,如牛、羊、馬、犬、狼、豕、彘、鹿、麋、虎、豹、象等字,加以分析,就不難看出,這些字形的共同特徵都顯示了這些動物有"四足"這一外部形態,表明它們同屬獸類。
  又如:雉、雞、雀、鳳(指繁體字)等文字,都從佳(鳥)形,有羽翼,表示它們同屬鳥類。因此,可以認爲,這是【爾雅】中所反映的"四足而毛謂之獸,二足而羽謂之禽"這一概念的起源。
  甲骨文中有關蟲類名稱的字形不多,但是仍然反映人們對蟲類的分類認識。例如,蟲、蠶都從蟲形,表明它們同屬蟲類。也許當時人們對各種魚類還沒有嚴格的區分,因此,在甲骨文中沒有反映各種魚類名稱的文字。各種魚類都用形來表示,以示它們同屬一類。所以,我們說,在甲骨文中,已經有了蟲、魚、鳥、獸的分類認識的雛型。
  穀類植物都是草本,生長期短,適宜於農業栽培,是人們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之一。甲骨文中有關穀類名稱的有:禾()、秫()、麥()、黍()等,都從禾形,表明它們同屬一類,都是草本植物。木類名稱有:杜()、柏()、桑()、栗()等,都從木形,表示它們同屬木本植物。這些都是古代傳統分類認識分植物爲草本和木本二類的起源。
  由此可見,【爾雅】中的分篇,正是應用了這一古老的傳統分類方式。從每篇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來看,清楚地表明,人們對每一類的分類認識是相當明確的。
  【釋草】中所包含的一百多種植物名稱,都是草本植物;【釋木】中的幾十種植物名稱,都是木本植物。這說明人們把植物分爲草本和木本二類,和現在分類學的認識基本一致。
  【釋蟲】所包含的八十多種動物名稱中,絕大多數是節肢動物。其餘是軟體動物。因此,蟲類相當於現在分類學上的無脊椎動物。
  【釋魚】所列舉的動物名稱有七十多種,種類比較複雜,其中以魚類爲主,其次是兩棲類、爬行類、節肢動物、扁蟲類和軟體動物。如果按照【爾雅】"有足謂之蟲,無足謂之豸"的概念,把節肢動物、扁蟲類和軟體動物歸入蟲類,那麼【釋魚】所包含的動物相當於現在分類學上的魚類、兩棲類和爬行類(龜、鱉),也就是所謂涼血動物。
  【釋鳥】列舉的動物大約九十多種,除蝙蝠、鼯鼠應列入獸類外,其餘都屬鳥類,大致相當於現在分類學上的烏類。
  【釋獸】列舉的動物名稱大約有六十多種,都屬獸類,和現在分類學上的獸類同義。
  因此,這一古老的傳統分類方式,基本上反映了自然界的客觀實際。
   分動物爲大獸和小蟲
  人們在蟲、魚、鳥、獸古老的傳統分類認識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把動物概括爲大獸和小蟲兩大類,這是我國古代動物分類認識的又一發展。它最早反映在春秋末年齊國記錄的官書【考工記】中。
  【考工記】的內容,主要記述當時手工業生產技術的知識,是我國現存記述古代科技的重要文獻典籍。書中有一段記載說,"梓人"(木工)製造樂器架子,爲了使"筍"(懸掛成組樂器的橫梁),""(整個樂器架子的支柱)壯麗美觀,便根據它們的結構用途,選擇一些動物形象作爲造型藝術題材。接著又說:"天下之大獸五:脂者、膏者、I者、羽者、鱗者。"脂、膏二類作爲宗廟祭祀用牲。I、羽、鱗三類作爲筍的造型題材。至於"小蟲之屬",就作爲雕刻的藝術題材。這些記載反映了古代的動物分類認識:分動物爲大獸和小蟲兩大類,而大獸又分爲脂、膏、I、羽、鱗五類。
  脂、膏二類既是供宗廟祭祀的用性,顯然是從實用觀點出發來識別動物種類的,這和以動物的外部形態特徵作爲分類依據是相違背的,不能反映人們對大獸分類認識的本質。
  根據和【考工記】差不多同時期的【周禮・地官】、【管子・幼官 篇】、戰國末期的【呂氏春秋・十二紀】和漢初的【淮南子・時則訓】中的有關記載,充分表明,大獸所包含的五類動物不是別的,而是羽、毛、鱗、介、I。
  羽、毛、鱗、介、I的分類認識,雖然受到早期"五行說"的一定影響,但是它仍然是羽、鱗三類動物只是雕刻造型藝術的形象描述,但是由於它是以這三類動物的形象作爲題材,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反映客觀存在。
  羽,這類動物的形態特徵是"體被羽毛"。【考工記】的描述是:銳喙決吻,細目短(頸),小體騫腹。這是鳥類的形象。因此,"羽屬"實際上是古老的傳統分類中的鳥類。
  鱗、介二類是從古老的傳統分類的魚類中分化而來的。鱗,是因?quot;體被鱗甲"而得名的。一般是指魚類和爬行類。【考工記】中"小首而長,摶身而鴻",正是"鱗"的形象描述。
  介,是傳統分類認識中魚類的另一部分,就是龜鱉類。這類動物的軀體包裹在骨甲(介)裡面,古人稱它爲介獸。
  毛,古人往往把虎、豹、貔、之類的動物稱爲毛獸,也是因爲它們"軀體被毛"的緣故。這類動物實際上是傳統分類認識中的獸類。
  至於I屬,根據大量事實,我們認爲是指人類,相當於現在分類學上的人科。在古人看來,人的體外沒有羽、毛、鱗、介等附屬物仍所以稱爲"I",意思是裸體的,就是人。古人也有稱人爲""(見【淮南子】)的。所謂歟ㄍ_)就是指人的汗毛。所以,稱人爲""比稱人爲"I"比較合理一些。
  綜上所述,羽、毛、鱗、介、I這五類動物,既然是指鳥類、獸類、魚類和爬行類、龜鱉類、人,而這些動物在現在分類學上都同屬脊椎動物,因此"大獸"的含義自然也和現在分類學上的"脊椎動物"一詞同義。
  "小蟲之屬",據【考工記】說:"外骨、內骨,卻行、仄行、連行、紆行,以鳴者、以注鳴者、以旁鳴者、以翼鳴者、以股鳴者、以胸鳴者,謂之小蟲之屬。以爲雕琢。"這些雕刻藝術造型的描述,是以動物的外部形態結構、行動方式以及發聲部位來區分的。這是些什麼動物呢?一時很難弄清楚。比如,節肢動物砌的體外有幾丁質的外殼,軟體動物的體外也有石灰質的貝殼,都可以算是"外骨"。軟體動物中的頭足類,體內也有軟骨的特徵,可以算是"內骨幹。連貫而行除魚類外,蟻類也是連貫而行的。所謂"鳴",是指兩物交錯摩擦成聲的意思,這種現象在某些昆蟲中是存在的。它們中有的以兩翅摩擦成聲,有的以翅和股摩擦成聲,等等。明代李時珍曾經正確地指出,小蟲是有別於大獸的動物,說"蟲乃生物之微者,其類甚繁。……其物雖微,不可與鱗、鳳、龜、蛇爲伍。"因此,"小蟲之。屬"所包含的內容,實際上是古老的傳統分類中的蟲類,相當於現在分類學上的無脊推動物。
   兩千年前,人們把動物分爲大獸和小蟲。大獸相當於現在分類學上的脊推動物,小蟲相當於現在分類學上的無脊椎動物。這是我國古代傳統分類認識的一次飛躍。
   比較細的動植物分類認識
  人們在生產實踐中,不僅在動植物的大類方面積累了寶貴的分類知識,而且,對於動植物還有進一步的比較精細的分類。比如,從古到今的習慣用語上,有"楊柳"、"松柏"、"桃李"、"牛羊"、"虎豹"、"豺狼"等合二名爲一詞的,就表現了分類上的意義。這些習慣用語,看來似乎很平常,但是,如果沒有正確的觀察和認識,是不會這樣說的。這樣的認識和現在的動植物分類學基本上是一致的。
  【爾雅】中也表現了這樣的動值物分類認識。【爾雅】中的動植物名稱,在排列上是略有順序的,從它的排列順序,不難看出古代比較精細的分類認識。
  比如蔥蒜類,【釋草】中說:"f,山韭。,山蔥。勤,山薤(同薤--引者注)。T,山蒜。"把山韭,山蔥、山薤、山蒜等植物名稱排列在一起,表明它們是一類的。而韭仍蔥、薤、蒜等植物,在現在的分類學上認爲是同一屬的,稱蔥蒜屬。
  又如V類,【釋木】中說:"醯赤V;白者V。"顯然,把V分爲赤、白二種,自然是把鹺V看作一類。根據郭璞(276-324)註解,赤V樹,"葉細而歧銳,皮理錯戾,好叢生山中,中爲車輛。白V,葉圓而歧,爲大木。"郭璞所說諫樹的葉形和現在的械屬相同,反映我國古代已經有"械樹屬"的概念。其他如桃李類、松柏類、桑類、榆類、菌類、藻類、棠杜類等等,不一而足。
  同樣,在動物方面也是這樣。例如蟬類,【釋蟲】中把蜩(蟬)l(蟬的一種)、V("似蟬而小,青色",可能是萘牽蟬的一種)、e(一種大蟬,可能就是茅蜩)、U(色黑而赤,可能就是寒蟬)等動物名稱排列在一起,表示它們同屬一類。這些不同種類的蟬,在現在分類學上屬同翅目蟬科。又如甲蟲類,【釋蟲】中說:"蜣,蜣。蠍,。L,齧桑。諸慮,奚相。蜉蝣,渠略。r,蟥。S,輿父,守瓜。"把這些名稱排列在一起,顯然是認爲它們同屬一類。蜣,"黑甲蟲,瞰糞土",就是現在的蜣,屬鞘翅目金龜子科。蠍又名,"木中蠹蟲";這是一種甲蟲的幼蟲。L,一名齧桑,"似天牛,角長,體有白點,喜齧桑樹,作孔人其中,"可能是現在的齧桑,屬鞘翅目天牛科。諸慮,郝懿行(1755-1823)以爲和齧桑同類,是甲蟲的一種。蜉蝣,"似蜣,身狹而長,有角,黃黑色,叢生糞土中,朝生暮死,豬好啖之,"可能是屬鞘翅目金龜子科的一種,名叫雙星r或角r。r,一名蟥,郭璞註:"甲蟲也,大如虎豆,綠色。今江東呼爲黃",當是現在的金龜子,屬鞘翅目。S,又名守瓜。"今瓜中黃甲小蟲,喜食瓜葉。故曰守瓜。"現在仍然叫守瓜,是金花蟲一類的昆蟲,屬鞘翅目金花蟲科。
  古人把這些甲蟲排列在一起,列爲一類,可知他們已經有甲蟲類的概念。甲蟲在現在分類學上是鞘翅目的總稱。
  【爾雅】中所反映的比較細的動物分類,還有蟻類、蜂類、蠶類、貝類、麋鹿類、虎豹類、蛇類、魚類、雉類、蛙類、鴟梟類等等。
  值得重視的是,【爾雅】中還出現了"屬"的分類概念。在【釋獸】、【釋畜】篇中,有"寓屬"、"鼠屬"、"~屬"、"須屬"、"馬、屬"、"牛屬"、"羊屬"、"狗屬"、"家屬"、"雞屬"等名稱。從各屬所包含的內容來看,這裡的"屬",和現在分類學上"屬"的定義不盡相同。比如,"馬屬"所包含的動物有馬、野馬;也有O、OB等良馬,還有按毛色變異的不同而有不同名稱的馬達四十種之多:大抵是家馬和野馬兩類,相當於現在分類上的馬科。"鼠屬"所包含的動物十多種,大多屬現在分類上的齧齒目,其次是食蟲目()、食內目(鼬)。和鼬之所以列人鼠屬,是因爲它們外形跟鼠相似。其他如"雞屬",基本上和現在分類學上的雉科同義。
  綜上所述,我國在三四千年前,就已經出現了古老的傳統分類認識--有了草、木、蟲、魚、鳥、獸的區分;以後人們在這一分類認識的基礎上,又把動物分爲大獸和小蟲兩大類,而大獸包含羽、毛鱗、介、I五類。這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的智慧結晶,是我國生物學史上的一份寶貴遺產。
  這一古老的分類認識,一直是我國古代分類學的基礎。三國時期陸機(261-303)注釋【詩經】中的動植物知識,就直接用草木蟲魚鳥獸作爲書名,稱爲【毛詩草木蟲魚鳥獸疏】,這不是偶然的事。直到明代,李時珍把動物藥品分爲蟲、鱗、介、禽、獸、人等類,基本上還是承襲了【考工記】中所反映的分類方式,但是在排列次序上卻表現了動物由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順序。這又是一大進步。
  拙作【我國古代的動植物分類】一文,載【科學史文集】第四輯第51頁,有"我國古代動植物分類示意表":現在略作改動,附在這裡,作爲本文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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