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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春秋戰國時期的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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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天道化 發表於 2007-10-18 11: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歷史網
重農思想,以農立國與重農學派
  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爭霸,戰爭紛起,人們對於農業生產的重要性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當時的思想家都對農業的重要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管仲的說法最有代表性。管仲不僅有『倉稟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這樣的名句,更把農業生產與國強民富聯繫起來。提出:『錯國於不傾之地者,授有德也;積於不涸之倉者,務五穀也;藏於不竭之府者,養桑麻,育六畜也……務五穀則食足,養桑麻,育六畜,則民富。』他還告誡統治者,『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守在倉稟。』基於此種認識,一些諸侯國提出了『耕戰』的口號,並通過鼓勵農民發展農業生產,多打糧食,支援戰爭。這其中秦國的作法最爲成功。史載:『秦孝公用商君,壞井田,開阡陌,急耕戰之賞。雖非古道,猶以務本之故,傾鄰國而雄諸侯。』秦國的勝利,實際上是農業的勝利。
  在一些諸侯國積極致力於鼓勵農民進行耕戰的同時,一些思想家也都從不同的立場提出了自己關於農業問題的看法,形成爲農家,成爲當時諸子百家之一。【漢書・藝文志】說:
  農家者流,蓋出自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爲之,以爲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R上下之序。
  從中可以看出,先秦農家可以分爲兩派:一派其學說的內容帶有『官方農學』的色彩;另一派學說則帶有『鄙者農學』或『平民農學』的色彩。無論是帶有『官方農學』色彩的農家,還是帶有『鄙者農學』色彩的農家,其學說均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關於社會政治的主張,另一方面是關於農業科學技術的知識。
  【漢書・藝文志】所載農家的著作共9種,其中【神農】20篇和【野老】17篇系『六國時』作品。前者爲『諸子疾時,怠於農業,道耕農事,托之神農。』後者據東漢人應劭所說是『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種,故號野老』。而這些作品現都已失傳。保存至今的屬於先秦時代的農學文獻,僅有被【漢書・藝文志】列爲『雜家類』的【呂氏春秋】中的【上農】、【任地】、【辯土】、【審時】四篇。
  【呂氏春秋・上農】等篇所反映的精耕細作技術
  上農等四篇的內容
 【上農】即『尚農』,闡述農業生產的重要性,以及鼓勵農桑的政策和措施。【任地】等三篇是先秦文獻中講述農業科技最爲集中和最爲深入的一組論文,論述了從耕地、整地、播種、定苗、中耕除草、收穫以及農時等一整套具體的農業技術和原則,內容十分豐富。其中【任地】帶有總論的性質,【辯土】和【審時】帶有分論的性質。【任地】提出了農業生產中的十大問題,和土地利用的總原則,即所謂『耕之大方』,還論述掌握農時的重要性和方法。【辯土】主要是談耕作栽培技術方法的,即所謂『耕道』。首先談『辯土』而耕的一些原則。接著談耕作栽培中要防止『三盜』,即地竊、苗竊和草竊。亟言不合理畎畝結構的危害。以後依次談播種和中耕的技術原則。【審時】主要論述掌握農時的重要性。
  精耕細作的雛形
  【任地】等三篇的出現,標誌著傳統的精耕細作技術已初步形成。這一時期的精耕細作主要有以下的一些特徵:
  1、深耕。春秋、戰國時期,鐵農具開始廣泛使用,這爲歷史文獻和考古發掘所證實。與此同時,牛耕也已出現。這些都爲農業生產中實現精耕細作準備了條件。到了戰國時期,深耕得到廣泛提倡。深耕,要求『其深殖之度,陰土必得』,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可使耕過的土地『大草不生,又無螟蜮,今茲美禾,來茲美麥。』除了對深的要求外,【呂氏春秋・任地】還提出,根據土壤自身的狀況,進行耕作調整的總原則和一些具體的原則。【呂氏春秋・任地】云:『凡耕之大方:力者欲柔,柔者欲力;息者欲勞,勞者欲息;棘者欲肥,肥者欲棘;急者欲緩,緩者欲急;濕者欲燥,燥者欲濕。』這段話的大致意思是:剛硬的土壤要使它柔軟些,柔軟的土壤要使它剛硬些;休閒過的土地要開耕,耕作多年的土地要休閒;瘦瘠的土地要使它肥起來,過肥的土地要使它瘦一些;過於著實的土地要使它疏鬆一些,過於疏鬆的土地要使它著實一些;過於潮濕的土地要使它乾爽些,過於乾燥的土地要使它濕潤些。這表明,春秋戰國時期,在土壤耕作方面已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
  2、畎畝。夏、商、西周時期,旨在排水防漬的壟作法即已形成,時稱爲『畝』。春秋戰國時期,壟畝法得以發展,成爲畎畝法,著眼點除排水防澇之外,更有抗旱保墒。這就是【任地】提出的『上田棄畝,下田棄畎』。『上田棄畝』,是說:在高田裡,將作物種在溝里,而不種在壟上,這樣就有利於抗旱保墒。『下田棄畎』是說,在低田裡,作壠,把莊稼種在壟(畝)上,有利於排澇。
  【呂氏春秋】中還對畝和畎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如,『故畝欲廣以平,畎欲小以深;下得陰,上得陽,然後咸生。』(【辯土】)意思是說,壟應該寬而平,溝應該窄而深。畎畝的耕作有其相配套的農具,畎畝的規格以其所使用的農具爲標準:『所以六尺之耜所以成畝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畎也。』(【任地】)對於壟的內部構造,則提出『稼欲生於塵,而堅于堅』,就是要創造一個『上虛下實』的耕層結構,爲農作物生長發育創造良好的土壤環境。
  3、慎種。【呂氏春秋】提出農業生產要消滅『三盜』,其中之一便是要消滅『苗竊』,即消滅由於播種過密,又不分行而造成的苗欺苗,彼此相妨現象。消滅苗竊要從播種抓起,要『慎其種,勿使數,亦無使疏』,也就是說,播種量要適當,不要太密,也不要太稀。而且要因地制宜地確定播種密度。『樹肥無使扶疏,樹磽不欲專生而族居』,即肥地宜密,瘠地宜稀。否則『肥而扶疏則多批,磽而專居則多死』。這是有關合理密植原則的最早論述。在株行距上,要求『衡(橫)行必得,縱行必術』,做到『正其行,通其風,#心(必)中央,帥爲泠風』。即要求縱橫成行,以保證田通通風,即使是大田的中間,也能吹到和風,而不致鬱閉。這表明當時已有等距全苗的觀念。在覆土要求上,【辯土】篇指出『於其施土,無使不足,亦無使有餘』,即要求覆土厚度要適當,既不要過多,也不要大少,固爲,『厚土則櫱不通,薄土則蕃N而不發』。實際上,當時除了對覆土有厚薄的規定之外,更多的是對就覆土要個要求,這就是『疾i』和『熟i』。i,即碎土、覆種的意思。而疾和熟,而是要求在深耕之後,立即把土塊打碎,用細緻均勻的土壤來覆土。
  4、易耨。耨,又稱爲耘。即中耕除草。戰國時期,提出了易耨和熟耘的要求,則是要求中耕除草做得迅速而細緻。只有這樣才能消除草竊。然而,中耕的意義還不僅在於此,因爲古人在中間的同時,還要進行間苗。【呂氏春秋・辯土】指出:『苗,其弱也欲孤,其長也欲相與居(俱),其熟也欲相扶,是故三以爲族,乃多粟。』從作物生長的動態上,指出了掌握合理密植的標準,即在苗期,苗間應相互孤立分離,使其有充分的生長餘地;長大後,恰好使植株互相靠近,即相當於現代所謂的『封行』;到成熟時,植株因分櫱增多(三以爲族),株間互相緊靠在一起,既可防止倒伏,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地力和陽光,從而保證獲得最高的產量(乃多粟)。爲了達到這個標準,於是有間苗的出現。而間苗又主要是通過中耕除草進行的。『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博)六寸,所以間稼也。』(【任地】)具體間苗時,還要『長其兄而去其弟』,即要求間去弱苗。因爲『先生者美米,後生者爲秕』。
  5、審時。農業生產的一大特點是強烈的季節性。孟子說:『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呂氏春秋・審時】則說:『種禾不時,不折必S,稼熟而不獲,必遇天災。』『凡農之道,厚(候)之爲寶』。書中依次論述了禾、黍、稻、麻、菽、麥六種從事播種得時、先時、後時對該種作物產量和質量的不同影響,最後從產量和質量的對比中,論證了『得時之稼興,失時之稼約』結論。這是針對播種期而言,實際上農業生產的每一個環節都有時間上的要求。以耕期而言,土質不同,耕作期也有先後,土質粘重的『壚土』,應當先耕,而土質輕鬆的『土』,即使耕得晚些,也還來得及。爲了確定適耕期,【呂氏春秋】中還總結了看物候定耕期的經驗,指出:『冬至後五旬七日,菖始生,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於是始耕。』這是以菖蒲出生這個物候特徵,作爲適耕期開始的標誌。
  上述特點之外,春秋戰國的農業技術還出現了一些引人注目的現象,如多糞肥田、連種制、防治害蟲等,儘管當時還處於雛形階段,但卻爲後來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植物生態學和動植物分類知識
  隨著對於農業生產有關問題研究的不斷擴大和深入,人們對於動、植物及其同周圍環境的關係的認識不斷得到積累和豐富,從而產生了許多生物學的知識。
  【管子・地員】篇主要是討論各種土地與其上所生植物以及農業的關係的。全文分兩大部分。前一部分,著重闡述土地與植物的關係。首先論述大平原中『瀆田』的各種土壤──息土、赤壚、黃唐、赤埴、黑埴。在這些不同的土壤區中,地勢有高下,水泉有深淺,因而它們所宜生的穀物和草木就有差別。次述十五種水泉的深淺各不相同的丘陵地。複述依次自高而下的五種山地,各有其宜生的草木及水泉的深淺,反映了植物的垂直分布。然後得出:『凡草土之道,各有Y造(錄次),或高或下,各有草物』的結論。爲了說明這個問題,【管子・地員】還考察了一個山地的情況,依高度不,把山地分爲『懸泉』、『##』、『泉英』、『山之#』和『山之側』五個部分,種列出所宜生長的植物名稱。還舉出了一個小地區內植物自上而下垂直分布的例子,指出『凡彼草物,有十二衰,種有所歸』。
  後一部分是對『九州之土』的分類介紹:『凡土物三十,其種三十六』。實際上只談到了十八種土壤,這十八種土壤又分爲上土、中土、下土三等,各統六種土壤。每種土壤都有它所特宜的兩個穀類品種,總共爲三十六個。對每種土壤,不但說明其性狀,所宜穀類品種,更述及它們在丘陵山地上可以生產的各種有用植物,如樹木、果品、纖維、藥物、香料等,並及於畜牧、漁業以及其他動物之類。尤以上土之中的粟(息)土、沃土、位土敘述爲詳。其他各種土壤都與這三種土壤相比,定出它們生產力的差別。
  【管子・地員】篇對土壤的分類和每類性狀的描述比【尚書・禹貢】更爲細緻,對各類土壤與植物關係的分析也更爲深入,而且進行了理論的概括,是我國古代一篇極可寶貴的生態地植物學論文。
  隨著生產實踐的發展,人們所認識動植物的種類也隨之而增加。【詩經】中所列舉的動物就有一百多種,植物有一百四十多種。春秋戰國時期,人們在對動植物的外部形態的認識逐步深化的過程中,採用比較法和歸納法,對這些動植物作了進一步分類,出現了中國古代動植物分類體系。
  關於動植物分類認識,散見子【周禮・地官】、【考工記】、【管子・幼官】、【爾雅】等典籍。【周禮】將植物分爲阜物(柞栗之屬)、膏物(楊柳之屬)、物(核果類,李梅之屬)、莢物(薺莢、王棘之屬)、叢物(萑葦之屬)五類;動物則分爲蟲類、魚類(又分析爲鱗物――魚類、蛇類和介類――龜鱉類)、羽物(鳥類)、毛物(獸類)和I物(即指自然界的人類,也包括猿猴類在內)。值得重的是,人們還將動物歸總爲小蟲和大獸。小蟲相當於今日之無脊椎動物,大獸相當於今日之脊推動物。【爾雅】中,第一次明確地把植物分爲草、木二大類,分動物爲蟲、魚、鳥、獸四大類。這些分類認識爲中國後來的動植物分類發展奠定了基礎。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中分動物爲蟲、介、鱗、禽、獸、人等類,即本於此。
  【爾雅・釋草】篇中包含有一百多種植物,都是草本植物,【釋木】篇中的幾十種植物,均爲木本植物,這同現在分類學的認識基本一致。【釋蟲】篇所列舉的蟲類相當於現在分類學上的無脊椎動物,【釋魚】篇中的魚類相當於現在分類學上的魚類、兩棲類和爬行類(魚、鱉),也就是所謂涼血動物,而『鳥』和『獸』也與現在分類學上的鳥、獸類相當。
  【爾雁】在分述各類動植物時,在名稱的排列上是略有順序的。如【釋草】篇中說:『#、山韭、、山蔥、#、山薤、T、山蒜』,把這些植物名稱排列在一起,屬蔥蒜類,同現在分學上的蔥蒜屬相當。又如【釋蟲】把蜩、l、#、#、U等不種類的蟬排列在一起,同屬蟬類,相當於現今分類學上的同翅目蟬科。它如植物的桃李類、松柏類、桑類等,動物的蟻類、蜂類、蠶類、貝類,甲蟲類、蛇類、蛙類等等,都作了分門別類的比較精細的敘述,其中有些還反映了類似於現今分類學中的『屬』或『科』的分類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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