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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燦爛的農耕文明:著名水利工程多建於戰國時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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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0-8-11 10:4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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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田制改革相比,賦役租稅制度的變化與改革要頻繁得多,豐富得多。
前面說過,戰國時齊國首先進行『案田而稅』的稅制改革,實行『二歲稅一,上年什取三,中年什取二,下年什取一,歲飢不稅』的政策。此後各諸侯國紛紛效仿。秦統一中國伊始,秦始皇不是着手醫治戰爭創傷,恢復和發展生產,而是繼續推行對外舉兵征伐,對內大興土木,築長城,修宮殿。因此秦朝的短命就是勢所必然了。秦代賦役繁苛、驅民急迫、興作無度的前車之鑑,使西漢立國後,着力推行重農、崇儉、輕徭、薄賦的政策,與民休息,無為而治。
劉邦即位後,『約法省禁,輕田租,什五而稅一』。田賦只徵收農民收穫量的1/15。後來進一步減少到三十而稅一。遇上天災或天子巡幸,還有減免田賦的情形,此後直至東漢,三十而稅一的稅制基本沒有變化。人口稅包括口賦、算賦和獻費3項。口賦是小孩稅,規定14歲以下小孩,不分男女,每人每年出口賦20錢;算賦是成年稅,15歲以上者,不分男女,每人每年交算賦120錢,稱作一算。商賈與奴婢加倍。為了鼓勵生育,增加人口,還規定女子16歲至30歲不出嫁,人納五算。獻費名義上是地方官及外封的諸侯徵收以獻給皇帝的,但地方官往往藉機搜刮,民不堪命,後來劉邦乾脆規定每人每年出63錢貢獻給皇帝,這麼一來獻費也就成了人口稅的一種。徭役有更卒、正卒和戍卒3種。更卒指農民每年要在郡縣服一個月的勞役,若本人不能親往服役,須交錢兩千錢,稱為踐更。每丁男每年還要戍邊3日,不能履戍者人納三百錢入官,稱為過更。實際上是不可能每人都去戍邊3日的,所以過更也演化為一種固定的人口稅。兵役有正卒和戍卒兩種。正卒是指丁男服役於郡縣的地方兵,每丁一生服一年;戍卒是指屯衛京師的兵役,也是每丁一生服一年。這是封建社會初期的稅賦、兵役負擔情況,對後世影響深遠,所以我們寫得詳細一些。如果是無地的佃農,租種地主的土地,就要交納地租。史書記載,當時的地租多為實物租,租率大多是收穫物的一半,即對半分成租。
三國曹魏取消口賦、算賦等人口稅,改徵田賦和戶調,田賦固定為每畝征4升,戶調為每戶征絹2匹,綿2斤。西晉類此而稅賦略重。東晉初時,度畝計稅,比較合理。但由於常常發生大地主『豪右逃稅』,使國庫『算度田稅米,空懸五十餘萬斛』。實行不久,就不得不舍地而稅人,改為徵收口稅。讓地主和無地少地的農民負擔同樣的賦稅,這顯然極不合理,於是『境內莫不怨嗟』。北魏至隋,採取的是與均田制相適應的租調賦役制度。基本上是以一夫一婦為單位進行徵稅。由於它在均田時對耕牛和奴婢也予分田,因此對耕牛和奴婢也都徵稅。雖然每個農民的稅負相對較輕,但它的徵稅面擴大了很多,所以政府的財政收入也隨之增加很多。
唐代前期也實行均田制,其稅制基本上與北魏相同,但稅額較北魏低。唐代婦女一般不受田也不課稅,所以它的稅制是以丁男為本的租庸調製。唐立國不久又開徵戶稅和地稅。戶稅按戶等徵收,自王公及百姓分為九等,上上戶征4000文,依次每降一等少征500文,至下下戶征500文。地稅則規定墾田畝納2升,其粟、麥、稻各依土地,貯之州縣,以備凶年。安史之亂後,國庫空虛,唐王朝就加倍搜括,賦役成倍增加,以至『科斂之名凡數百,廢者不削,重者不去,新舊仍積,不知其源。百姓受命而供之,瀝膏血,鬻親愛,旬輸月送無休息』!玄宗開元、天寶年間,土地兼併到了肆意泛濫的地步。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上的『租庸調』賦稅制度已經完全癱瘓了。
公元780年,唐代著名理財家楊炎向德宗建議並被採納:罷黜租庸調,改行『兩稅法』。這是歷史上的一次重大農業稅制改革,其影響所及,甚至到此後1000年的清代。如果說唐初的租庸調製是建立在『以丁身為本』的基礎上,那麼兩稅法就是建立在『以資產為宗』的基礎上。由於這種稅制是要求納稅人(主要是農民)每年在夏秋兩次納稅,所以稱為兩稅法。其課稅項目,主要是地稅和戶稅。地稅按田畝納米、麥,最初規定每畝納米(麥)五升至九升五合。戶稅按貧富等級來定稅額多少。官府把居民分為九等戶,每3年納一次大稅(多征),常年納小稅(少征)。稅戶等級3年重核一次。戶等的稅額今已不知其詳。從租庸調製過渡到兩稅制,對唐代的財政經濟產生了重大影響。首先它規定不論官吏豪富都要納稅,擴大了納稅面,增加了唐王朝的財政收入。另外,它把此前名目繁多的苛捐雜稅都納入兩稅之中,減少了稅吏從中勒索的機會;第三是它明文規定取消勞役征派,克服了攪民誤農的弊端。
但是,事物總是一分為二、利弊參半的。兩稅法在實施過程中,也曾是流弊叢生,民受其苦。比如,地方稅吏在給納稅戶進行『估資定等』和『征納折錢』時,常常貪污受賄,徇私舞弊。結果是民戶貧富顛倒,稅等高低錯位,不一而足。【資治通鑑】對此有一段生動的故事,說的是有一次唐德宗外出打獵,與農民趙氏談話:
(德宗)問:『百姓樂乎?』對曰:『不樂。』上曰:『今歲頗稔,何為不樂?』曰:『詔令不信。前雲兩稅之外悉無他徭,今非稅而誅求者殆過於稅。後又雲和糴,而實強取之,曾不識一錢。始雲所糴粟麥納於道次,今則遣至京西行營,動數百里,車摧馬斃,破產不能支。愁苦如此,何樂之有!每有詔書優恤,徒空文耳。恐聖主深居九重,皆未知之也。』上命復其家。
我們不知上面這個故事是否真有其事。即便有,也只是趙氏幸遇皇上而得倖免,天下萬千百姓呢?可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並非今天才有,古來已然!『減輕農民負擔』也是由來幾千年的老問題了。
自唐後期,歷五代至兩宋,田賦都是在夏秋兩季交納,仍稱兩稅。但其內涵已有不少變化。五代、遼、宋的兩稅已經變為純粹的『地稅』,復將丁戶雜變(調)和職役(庸)從兩稅中分離出來。宋代在兩稅之外,更有許多征納的名堂,加之稅吏乘機勒索肥私,稅務之黑暗,史不絕書。北宋中期,王安石做過一次很有影響的涉及社會經濟生活許多方面的『變法』,收到了一些效果。遼、金、元三朝,是邊疆少數民族入主中原,其稅制比較混亂,除了在稅制條文上大都承襲前代外,其突出之點是勞役征派十分苛重。
至明清時代,賦稅制度又有一些新的變化,但本質上還是在唐代兩稅法的大框架下進行的改革。明初吏治比較清明,徵收的賦役也比較輕緩。正稅仍稱兩稅,夏征米麥,叫『本色』,秋征絲絹銀鈔,叫『折色』,稅率較其前的元朝低。正稅之外,還有一些雜稅和徭役。問題常常就出在這些起初只是作為輔稅而設的征派雜徭上。這種征派隨着統治階級的日益腐化而逐漸增多,到王朝中葉就發展到民怨載道、國將不國的嚴重地步。於是就得有人出來進行改革,扭轉國家的財政危機。萬曆九年(公元1581年),內閣首輔張居正面臨的正是這樣的改革任務。他所採取的改革措施主要有:一是把前述明初的正稅(田賦)、雜稅和徭役三項『悉並為一條』,統一徵收,刪繁就簡,故稱『一條鞭法』。二是把差徭雜稅的『折色銀』按一定比例攤入田畝徵收。三是田賦一律徵收銀兩。四是廢除賦役徵收時的『里甲代理制』,一律改為『官收官解』,減少了徵收的中間環節。『一條鞭法』是中國封建賦役制度史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改變了歷代將賦、役平行徵收的做法,第一次將賦役合而為一,並且規定『一概征銀』,使得勞役制逐漸退出歷史舞台,農民對封建國家的人身依附關係逐漸鬆弛,有利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人口的合理流動。同過去的歷次改革一樣,明代『一條鞭法』的實行也是不徹底的。推行十餘年後,即出現了紊亂,多種攤派又死灰復燃,如明末的『三餉加派』,就成了人民的沉重負擔。
清代是中國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它在立國之初,也推行輕徭薄賦的政策,人民負擔較輕,經濟發展較快,出現了封建社會最後一次經濟繁榮,史稱『康乾盛世』。但是這種狀況進到清代中葉就好景不再了。隨着國家機器的臃腫和官吏的人浮於事,財政支出的增加大大快於封建經濟的增長。在這種場合,最簡單的出路就是增加稅收,於是農民的負擔迅速加重。當時的『正稅』並沒有增加多少,而各種附加稅卻是正稅的好幾倍!加之吏胥官紳的種種勒索,農民的負擔就可想而知了。在以農立國的國家,在農民占人口絕大多數的時代,農民的負擔過重,生產就會遭到破壞。民不聊生,何稅之有?農民出問題,國家就會出問題,歷來如此。這個難題落在了雍正皇帝頭上。
曾有過一個收視率頗高的電視劇,叫【雍正王朝】,其中一個片段講的就是這一次賦稅改革的故事。歷史發展到雍正皇帝坐朝的時候,中國的稅制大體上還是沿襲唐代楊炎發明的『兩稅法』的基本框架,雖然歷朝都根據各自的情況和意願作了一些修補。明代改得最多,但還是不徹底,漏洞仍然太多。最大的弊端有二:一是中國封建社會稅制一直採取人頭稅和財產稅平行徵收的辦法;二是封建政府常常賦予一些有權勢、有功名的特殊人物及其家庭免除賦稅徭役的特權。這個享受免稅的富有階級越來越大,以至到後來連普通的鄉紳、吏胥和生員都鑽進了免稅之列,於是鄉村中就出現『田歸不役之家,役累無田之戶』的極不合理的現象。雍正的改革被很簡潔地稱為『攤丁入地』。其實它的內容也像這四個漢字一樣簡單,就是把過去按人頭徵收的『丁銀』攤到田賦上去。但是這次改革的實施卻不是令人愉悅的輕描淡寫,因為它要面對的是直接向有田產的富有者加稅,向歷來享受免稅待遇的『既得利益者們』徵稅!阻力之大,可想而知。而無地的佃農,就不再向國家交納賦稅了,取消了沿襲幾千年的人頭稅。後世有人評說,中國近幾百年來人口增長過快,與雍正的取消人頭稅有關。因為稅法上規定『滋生人口永不加賦』,老百姓不必擔心家裡『增丁添口』要納稅了。平心而論,從理論上說,雍正的改革是對的。只有向那些有錢人徵稅,財產越多,征納越多,稅源才有保證。這顯然對封建國家是有利的。當然,到清代後期,綱紀鬆弛,腐敗叢生,內憂外患,接踵而至。統治階級敲骨吸髓式的搜刮,更是變本加厲,肆無忌憚,有誰還能記起雍正的『攤丁入地』呢。『大清王朝』也就走到了它的歷史盡頭。
要是回過頭來掃視一下歷史,我們就很容易看到:大凡是封建王朝立國之初,都能以富民養民為目標,吏治清明,輕徭薄賦,集中力量發展農業生產,社會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出現歌舞昇平的『盛世』景象。
接着下來就開始腐敗了,文官貪財,武官怕死,貪官污吏,魚肉百姓,弄得怨聲載道,民變四起。於是就進行『變革』,革弊除垢,拯救危亡於一時,國家又出現短暫的『中興』。再往下,積弊復起,愈演愈烈,病入膏肓,不可救治。舊的王朝就被推翻了,新的王朝起而代之。如此往復更替,綿延春秋幾千年。歷次的農民起義都是由於加重農民的徭賦負擔,加上政治腐敗,使農民難以承受而產生、興起的。我們今天正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我們應當吸取歷史上的經驗教訓,實行正確的輕徭薄賦和富民強國政策,一心一意把國家建設好,管理好。
註:本文摘錄自由姜春雲主編、人民出版社與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的【中國農業實踐概論】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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