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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漢唐間河洛地區的畜牧業(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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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11-6-21 09:1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奇虎歷史
二、私營畜牧業的發展
  在漢唐時期河洛地區經濟發展過程中,私營畜牧業在國民經濟中不占主導地位,只是國民經濟的一種補充形式。這一時期該區除個別牧主有較大規模養殖外,大都以家庭養殖業的小規模形式來體現,而且牲畜品種較多,以牛、羊、豕、驢、騾等為飼養對象。
  擁有較多牲畜的牧主雖然在該區不多,但仍存在,而且往往與大田產經營相結合。西漢武帝時河南人卜式,『以田畜為事』,將家財完全分與弟弟,『獨取畜羊百餘』,獨自『入山牧十餘歲,羊致千餘頭,買田宅。』初將一半輸於政府,『復田牧』,後又將畜牧所得『錢二十萬予河南守』以救災民(註:【史記】卷30【平準書】。)。這種多次將家財一半、二十萬輸於政府,顯然是規模較大的牧羊主。東漢初,朱浮因密奏彭寵,彭寵以書責之,說:『往時遼東有豕,生子白頭,異而獻之,行至河東,見群豕皆白,懷慚而還……』(註:【後漢書】卷33【朱浮傳】。)東漢初年言『往時』,說明西漢時河東有人養有大量白色的豬。東漢時吳yòu@⑤也『常牧豕於長垣澤中。』(註:【後漢書】卷64【吳yòu@⑤傳】。)牧豕於長垣澤中其數量也不會太小。東漢王充【論衡】卷3【骨相篇】:『富貴之家,役使奴僮,養育牛馬。』以致『家人富室』,有『歡牛馬不美田宅』者(註:【論衡】卷19【宣漢篇】。)。王符【潛天論・浮侈篇】:當時富商大賈『牛馬車輿,填塞道路。』仲長統【昌言・理亂篇】:『豪人之室』,『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崔shí@⑥【四民月令】也提到田莊中飼養馬、牛、羊、豕等牲畜,所有這些都說明地主田莊是農業與畜牧業相結合的產物(註:高敏:【論秦漢時期畜牧業的特徵和局限】,【鄭州大學學報】1989年第2期。)。西晉時洛陽人祝雞公『居屍鄉北山下』,善養群雞,『千餘頭,暮棲樹下,晝放散之』,他『賣雞及子,得千餘萬。』(註:【太平廣記】卷461【雞・祝雞公】引【列仙傳】。(唐)李冗【獨異志】卷下,中華書局,1983年6月第1版,第64頁。【全晉文】卷139郭元祖【列仙傳贊・祝雞翁】。)這是因養雞而暴富的典型例證。隋末唐初的龍門人王績,隱於河渚之間,在其莊園中『並樹廄總十餘間』(註:【全唐文】卷131王績【答馮子華處士書】。)。說明他養有大量的牲畜,是一個地主兼牧主。這些人雖為數不多,但其經濟勢力強大,【史記】卷129【貨殖列傳】對這些人的經濟勢力描述得極為深刻:『陸地牧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澤中千足彘,……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司馬遷將這些私營牧主因畜牧而經濟勢力膨脹可與『千戶侯』的政治勢力相匹敵,概非虛言,西漢的卜式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他因經濟勢力強大而涉足政壇,最後官至御史大夫。
  漢唐時期該區私營畜牧業占主導地位的是家庭養殖業。當時人已經充分認識到牛在農業中的重要作用,東漢應劭云:『牛乃耕農之本,百姓所仰,為用最大,國家為之強弱也。建武之初軍役亟動,牛亦損耗,農業頗廢。』(註:【風俗通義校注・佚文】,中華書局1981年8月第1版,第622頁。)正因為人們認識到牛在農業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故而一般農戶在力所能及的程度時,大都養有耕牛,甚而出現了為耕牛而爭訟之事,【後漢書】卷25【魯恭傳】載漢章帝時,魯恭為中牟令,『亭長從人借牛而不肯還之,牛主訟於恭。』最後在魯恭的干預下,亭長方才還牛。因為牛在農業生產中的重要性,甚而出現有人丟失牛後於他人車中誤認牛的事(註:【後漢書】卷25【劉寬傳】。)。因為牛的數量較多,當時還發生過牛疫(註:【後漢書】卷3【章帝紀】:『建初四年冬,牛大疫。』)。也有為牛治病的獸醫,黃憲『父為牛醫』(註:【後漢書】卷53【黃憲傳】。)。除了養牛業外,東漢時流傳頗廣的烈女河南樂羊子妻的鄰居就養有雞,因入其園,被其婆盜殺(註:【後漢書】卷84【列女傳】。)。曹魏時杜畿為河東太守,以『無為』治民,並『漸課民畜zì@⑦牛、草馬,下逮雞豚犬豕,皆有章程。『(註:【三國志】卷16【魏書・杜畿傳】。)此足見主管官員的重視,是民間畜牧業發展的重要條件。西晉時就連國都洛陽也有人養有大群豬(註:【晉書】卷49【阮籍傳附咸傳】。)。也有人養馬是為了商業需要,北魏洛陽大市的劉寶於『州郡都會之處皆立一宅,各養馬十疋。』(註:【洛陽伽藍記】卷4【城西】。)唐代馬匹在軍事上作用非常明顯,唐玄宗曾下詔鼓勵民間養馬,禁止州縣差遣民馬(註:【全唐文】卷28唐玄宗【禁差民馬詔】。)。使民間養馬數大為增加。雖然這是針對全國而言的,但同樣適用於河洛地區。當時放牧牲畜的牧童於史書中也多有反映,北周時滎陽開封人鄭偉於逐鹿時,曾射殺『牧豎』(註:【周書】卷36【鄭偉傳】。)。唐代杜牧【清明】詩中有:『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全唐詩】卷125王維【宿鄭州】中有『村童雨中牧』之句。足以說明當時民間畜牧業已經深入到了千家萬戶,成為農業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了。
  牲畜買賣的普遍存在也可以反映該區畜牧業的發展水平。首先馬匹買賣很多。西漢武帝時楊人咸宣『以佐史給事河東守,衛將軍青使買馬河東。』(註:【漢書】卷90【酷吏・咸宣傳】。)據此可以推知河東私人養馬業之盛,品種優良,使衛青於此買馬作為戰馬之用。河曲一帶產駿馬這一時期一直有名,建安三年(198)春,呂布『使人齎金欲詣河內買馬,為備兵所鈔。』(註:【三國志】卷32【蜀書・先生傳】注引【英雄記】。)由前文知許多朝代於此建立國有牧場,而又有人於此買戰馬,說明這一帶官私養馬業一直很發達。洛陽及其附近馬匹買賣也很盛行,xì@⑧詵母親亡故後,『不欲車載柩,家貧無以市馬』,他就養雞種蒜,出賣後,於三年內,『得馬八匹,輿柩至冢。』(註:【晉書】卷52【xì@⑧詵傳】。)趙王倫的親信孫秀之子會,就曾『與富室兒於城西販馬。』(註:【晉書】卷59【趙王倫傳】。)北魏孝明帝孝昌初年,在河陰縣的馬匹交易市場,就曾出現了欺詐行為,最後為河陰縣令高謙之所偵破,於馬市輯得詐馬賊(註:【魏書】卷77【高崇傳附謙之傳】。)。隋煬帝曾『課天下富室,益市武馬,匹直十餘萬,富強坐是凍餒者十家而九。』這是官府買馬的記載,屬全國性的。牛的買賣也很普遍。早在周襄王三十三年(前619)秦伐鄭之時,就有『鄭販賣賈人弦高,持十二牛將之周。』(註:【史記】卷5【秦本紀】。)並機智地保衛了鄭國的安全。東漢時牛的買賣還形成了一定的理論,應劭說:『賣牛者勿握角,令不售。案:恐角觸人,故人不敢取也。』(註:【風俗通義校注・佚文】,中華書局,1981年8月第1版第610頁。)這是教賣牛者應予注意的方面。西晉末,石勒、王衍攻打洛陽,太尉王衍『獨賣車牛以安眾心。』(註:【晉書】卷43【王衍傳】。)此舉完全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西魏大統四年(538年),東魏將領侯景圍攻洛陽,宇文泰率軍抵抗,為了激勵士氣,將戰之夕,王悅『罄其行資,市牛饗戰士。』大大提高了戰鬥力,『斬獲良多。』(註:【周書】卷33【王悅傳】。)因私營畜牧業的發展,肉的買賣也存在於市場中,東漢時太原人閔仲叔客居安邑,『老病家貧,不能得肉,日買豬肝一片,屠者或不肯與,安邑令聞,敕常給焉。』閔仲叔知道詳情之後,遷居沛地(註:【後漢書】卷53【閔仲叔傳】。)。可見安邑市場有專門賣豬肉及內臟的。西晉時汝陽有『田家老母到市,買數片餌以歸。』(註:【太平廣記】卷315【神・著餌石人】引【抱朴子】。)此亦說明汝陽市場有賣肉的商戶。此外,牲畜中的騾、羊、驢等也是市場上出賣的主要品種。前揭文雲卜式『羊致千餘頭,買田宅』,後又將畜牧所得錢二十萬予河南守,其牲畜顯然是賣了。
  總而論之,漢唐時期河洛地區的官營畜牧業是畜牧業的主體,其中以河東、河陽牧場最為有名,是國家戰馬的重要產地,起着拱衛洛陽的作用。私人畜牧業雖然規模較小,卻是農耕和居民生活的重要依據,是國營畜牧業的重要補充,二者不可偏廢。 (作者:薛瑞澤)


  字庫未存字注釋:
   @①原字米右加鞴的右半部分
   @②原字馬右加錄
   @③原字鹿下加加
   @④原字宛右加鳥
   @⑤原字礻右加右
   @⑥原字是實的繁體
   @⑦原字是牧的左半部分右加字
   @⑧原字谷右加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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