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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有關【齊民要術】若干問題的再探討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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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2-1-2 00: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學術研究
(2)第二類型注文,可能出自孫氏手,也可能是崇文院本付刻時,由『館閣』所作的『校勘』,也可能北宋初期以前歷代鈔本的某些鈔者所附。而崇文院本以後個別刻本.雖間或另有校注(如漸西村舍刻本),但其另加的注文,非一般版本所通有;且大都有所聲明。不會彼此混同。無論如何,這一部分注文,顯然不是著者自注。

    (3)第三類型注文,肯定是本書著者自注。這類型注文佔全部注文中最多數、且最.重要的位置。它的特點是:A.注文與正文同一口氣,往往彼略此詳,互為補充(上文所述例證,足見一斑),除著者外,他人確不易做到。B.注文中顯露出的注者身份,宛然與著者同為一人。如:【耕田篇】引趙過三犁共一牛法,注稱:『案三犁共一牛,若今三腳耬矣,未知耕法如何?今自濟州以西,猶用長轅犁……未若齊人蔚犁之柔便』。【種穀篇】述區種法,注稱:『……西兗州刺史劉仁之,老成懿德,謂余言曰……』。【種蒜篇】述蒜種變異,注稱:『今并州無大蒜,朝歌取種,一歲之後,還成百子蒜矣……蕪菁根其大如碗口。雖種他州子,一年亦變。……并州豌豆度井陘以東,山東穀子人壺關上黨,苗而無實,皆余目所親見,非信傳疑。』【養羊篇】述越冬積茭法,注稱:『余昔有羊二百口。茭豆既少,無以飼,一歲之中,餓死過半。……余初謂家自不宜,又疑歲道疫病。乃飢餓所致,無他故也……』。這些注文,或對正文引用語表示意見,或引證鄉土事物和身歷、目擊、耳聞的實例來說明正文,語氣絕類正文著者自道。特別是注文提到的『劉仁之』,【魏書】、【北史】都有他的傳記,正與著者同時。顯見寫這類型注文的,無疑就是著者自己。C.在某些標題或其正文下,往往以注文說明寫作用意或凡例。如:【種穀畋晏庀攏注稱:『稗附出,稗為粟類故』。又正文:『凡谷田綠豆底為上』句下,注稱:『常見瓜底不減綠豆。本既不論,聊復記之』。【蔓菁篇】正文:『擬作乾菜及蘸菹者』句下,注稱:『蘸菹者後年正月始作耳,……其菹法列後條』。【種竹篇】正文前,注稱:『中國所生,不過淡苦二種,其名目奇異者,列之於後條也』。【餳鋪篇】標題下,注稱:『……然則飴J可以養老自(飼?)幼,故錄之也』。【五穀果z非中國物產者篇】標題下,注稱:『聊以存其名目,記其怪異耳。爰及山澤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種者,悉附於此』。如此等等,反映出都是著者自述而不會是著者以外的他人所庖代。D.注文引用不少當時或當時以前的農諺,與著者自序聲稱『爰及歌謠』的編寫凡例相應。顯然當是著者手筆。

    E.注中有注,或釋注文的音,或校勘注文的文字(例見上文)。可見後人替這部書作『音義解釋時,早已有了這類型注文。這也是原來這部分注文出自著者手筆的又一旁證。

    (4)第四類型注文,實際就是正文,可能由於後人輾轉傳鈔或寫刻時,誤作雙行小字,才變成了注文形式。這種文注淆混的例子,古書往往不免。錢曾【讀書敏求記】自題其藏本【齊民要術】稱:『注文刪落頗多,如卷端【周書】曰:「神農之時天雨粟」云云。原系細書夾注,竟刊作大字,文注淆混』,就是一證。

    最後,還得指出:這部寫成於一千四百多年前的【齊民要術】,既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最早、最完整保存下來的農業科學技術文獻。按照列寧『判斷歷史的功績,不是根據歷史活動家沒有提供現代所要求的東西,而是根據他們比他們的前輩提供了新的東西』①的話作評價標準,本書無疑是有其卓越功績!它不但體現出當時和當時以前廣大勞動人民長期所創穫的優良傳統,而且還能突破傳統,有其新的創穫,對後世,對農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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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評經濟浪漫主義】。


    學技術邁向『新長征』的今天,有其一定影響,有其『借鑑』和『啟示』作用,有其不能割斷的歷史關係。為了進一步對本書進行更好、更深入的研究,對上述五個問題都不容忽視。由於這些問題,一向缺乏足徵文獻,頗難找出肯定答案。本文雖經一定摸索歷程,但限於個人水平,在若干方面,仍感欠詳、欠明、欠當,希望藉此拋磚引玉,共同再三探討!(作者:梁家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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