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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語法] 趣解成語乾柴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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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1-10-11 15: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網絡
乾柴烈火,這是一個國人熟悉的成語。


    通常指的是情慾高漲的男女,郎有情妾有意,碰到了一起,翻江倒海,不得了了。


    典出明朝周楫的【西湖二集・俠女散財殉節】:『這烈火乾柴怎得瞞。』


    【紅樓夢】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劍殺人,覺大限吞生金自逝』中,寫賈璉和秋桐偷情:
『真是一對烈火乾柴,如膠如漆,燕爾新婚,連日那裡拆得開。』


    不過,曠男怨女遇見一起,恰如乾柴烈火,卻是老調調。


    所謂新彈,自然脫了舊意。


    乾柴烈火,實際上蘊涵的是一種對等原則。有兩種新視角來看待乾柴烈火意蘊。


    第一種是從質的角度觀察。


    如果,烈火遇上的,不是乾柴,而是濕柴,那麼,多烈的火,也會憋屈的只能變成嗆人的繚繞煙霧。相應地,如果,乾柴遇上的,不是烈火,而是小火、微火、星星之火,也難成熊熊烈焰。


    我們再換一種視角,從量的角度審視。


    如果是一株乾柴,遇上了熊熊烈焰,乾柴雖然也能物盡其用,烈火也能短暫高揚,但顯然不能般配。縱使乾柴成了正果,烈火卻依然燒灼,無法與乾柴同列仙班。不是可惜了烈火,就是悲劇了乾柴。


    相應地,如果是一捆乾柴,遇上一簇小火,扔將下去,且不說成烈火了,恐怕馬上熄滅了火種,連煙霧都難成。


    所以,乾柴必然配烈火,烈火猶須乾柴轟。


    如此,才能物盡其用,人盡其材。此爲般配,實爲對等。所以,可稱之爲乾柴烈火原則,意即對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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