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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漢文『西藏』一詞的來歷簡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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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1-8-24 08:4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漢字網
今天,漢文中的『西藏』(藏文為bod ljong)一詞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是一個相當於省一級的自治區,其全稱為西藏自治區(藏文為bod rang skyong ljong),有時簡稱為西藏(bod ljong)。西藏自治區的面積為120萬平方公裏,人口228・88萬,全自治區劃分為1個地級市即拉薩市、日喀則、阿裏、那曲、林芝、昌都、山南等6個專區,下轄1個縣級市即日喀則市、71個縣、1個縣級城關區、899個鄉,31個鎮。自治區首府設在拉薩市(1)。
  
  隨着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交通和通訊條件的改善,以及區域間交往的頻繁,『西藏』這一名詞在漢文的報章雜誌、電視電影、新聞廣播中經常出現,早已為人們所熟知。雖然已經有一些學者對它的來歷和意義進行過研究,提出了一些解釋。但是對於這一名詞的來歷,不僅是在社會大眾之中,甚至在專門研究藏學的學者當中,能夠解說清楚的人也並不很多。而且在現今已經提出的一些說法中,仍存在不少疑難之處,這是由於歷史上藏語、漢語、蒙古語、滿語對青藏高原各部分的地域名稱和對藏族的族稱曾經發生過多次變化,而且這些歷史上的名稱互相交叉和影響,使得至今對西藏和藏民族的稱呼及其含義仍然存在較為複雜的情形。
  
  7世紀吐蕃王朝興起,統一青藏高原的大部分,所以唐代漢文典籍用『吐蕃』來稱呼吐蕃王朝,同時也指吐蕃王朝所佔有的地域,有時還指吐蕃王朝的各部落,作為族稱。『吐蕃』一詞的含義和來歷至今在學術界還有不同的解釋,或認為源於藏語,或認為源於吐谷渾語,或認為源於突厥語,或認為源於漢語對南涼禿髮氏的稱呼,仍然難以得出結論(2)。不過從敦煌出土的藏漢對照的詞語文書看,至少在吐蕃王朝的中期以後,『吐蕃』似乎應是藏文中吐蕃王朝的自稱bod的對應詞,是bod的音譯。實際上,bod作為地域和部族的名稱,在吐蕃王朝之前即已出現,最初可能是對苯教的法師的稱呼,後來成為對苯教的稱呼,再後來成為某些部落聯盟的名稱,以後又成為這些部落居住的地域的名稱。藏文史籍中說,在吐蕃王朝之前,曾有十二種部落集團統治過,其中有兩次是用bod khams來稱呼其統治的地域(3)。吐蕃王朝興起後,用bod作為自稱,在與唐朝的交往中,吐蕃王朝以bod chen po(大蕃)來對應唐朝的自稱『大唐』(4)。由於吐蕃王朝的統一青藏高原,高原的各個部落集團形成為一個民族,後來,吐蕃王朝的自稱bod演變成為藏族的自稱。
  
  吐蕃王朝雖然對外將其所佔有的地域總稱為『吐蕃』、『大蕃』,但是在其內部區別各個地區時,別有習用的名稱。吐蕃王朝最早將其本部劃分為四個『茹(ru)』,包括了今天西藏自治區境內的雅魯藏布江、拉薩河、年楚河、雅隆河流域,歷史上一直是西藏自治區境內社會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在習慣上又因雅隆河谷是吐蕃王朝王室發祥之地,拉薩是吐蕃王朝的首府,故稱其中拉薩河流域和雅隆河流域的『伍茹dbu ru』和『約茹gyo ru』為『衛』(dbus),意為中心部分,將年楚河流域及其以西以北的『葉茹gyas ru』、『茹拉ru lag』合稱為『藏』(gtsang),意為雅魯藏布江上游南北兩岸地區。『衛』和『藏』合稱為『衛藏dbus gtsang』,即表示吐蕃王朝的本部地區。吐蕃王朝後來征服的青藏高原的北部、東部,被稱為『多康』(mdo khams),『多』(mdo)意為路口、河谷口,『康』(khams)意為區域,故『多康』意為吐蕃王朝向外發展的通道和基地,同時亦有外圍地區之意。隨着吐蕃王朝向東北方向的武力擴張,『多康』的範圍逐步擴大,後來又把黃河上游到河湟谷地的地區稱為『朵思麻』(mdo smad),即『多康』地區的下部,又因這一地區包含阿尼瑪卿山(A myes rma chen)和朵拉仁沃山(mdo la ring bo小積石山),故又稱『安多』(A mdo)地區。『多康』的其餘部分仍沿用『多康』的名稱,即後來所說的『康區』(khams)。【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中有吐蕃王朝派遣大臣主持這三大片地域的軍政首領分別舉行盟會的記載,這樣,由於吐蕃王朝的行政區劃,到吐蕃王朝的後期,乃至在吐蕃王朝崩潰以後青藏高原延續近四百年的分裂時期中,青藏高原的居民習慣上把青藏高原分為『衛藏四茹dbus gtsang ru bzhi』、『多康mdo khams』、『朵思麻mdo smad』等三大部分。
  
  元朝統一藏族地區,扶植薩迦派建立地方政權,同時元朝在青藏高原設立了一系列的軍政機構。開初,元朝在河州設立吐蕃宣慰司,作為管理整個藏族地區的行政機構,八思巴在1272年到1274年還為此在河州居住兩年多。後來因為所轄地面太大,又在康區設置一個宣慰司,到1280年八思巴圓寂後,元朝為了施政的需要,又在衛藏設置一個宣慰司。這樣,到元朝中期時,整個青藏高原被劃分為三個行政區域:一是『朵思麻』,設吐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亦稱朵思麻宣慰司),管轄今青海省大部、甘肅省南部及四川省阿壩一帶;一是『朵甘思』,即吐蕃王朝時的『多康』,設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亦稱朵甘思宣慰使司),管轄今青海省玉樹、四川省甘孜、雲南省迪慶和西藏自治區昌都以及那曲專區的東部;三是衛藏阿裏,設烏思藏納裏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亦稱烏思藏宣慰司),管轄烏思藏(即吐蕃王朝時的『衛藏四茹』)及其以西的阿裏地區,也即是今西藏自治區所轄區域的大部。元朝在總稱藏族地區為『吐蕃』之外,在講到藏族地區的各個部分時則常用『朵思麻』、『朵甘思』、『烏思藏』等名稱。由於元代藏族地區又被歸入『西域』的範圍,元朝總稱西域各族為西蕃(或寫作西番),藏族被看作是西蕃之一,所以有時又習稱藏族地區為『西蕃』,有時又異寫為『西番』,這是在地名上第一次在稱呼藏族的『蕃』字的前面加上表示方位的『西』字。這種非正式的把『吐蕃』改換成『西蕃』、『西番』,是後來出現『西藏』一詞的第一步,但是『西藏』卻並不是從『西蕃』或『西番』演變來的。
  
  明朝對藏族地區基本上承襲元朝舊制。不過因入明後朵思麻一帶藏、蒙、漢、回等族雜處,明朝設西寧、河州、洮州、岷州等衛管轄,故稱這一帶為西寧衛、河州衛等,不再用『朵思麻』作為漢文地區名稱,又因這一地區鄰接青海湖,所以又習稱為『西海』。對『朵甘思』地區,明朝設朵甘衛。對於元代的烏思藏納裏速古魯孫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的轄區,明朝分設烏斯(思)藏都指揮使司和俄力思軍民元帥府。明代的文獻中常見『烏斯藏大寶法王』、『烏斯藏闡化王』等,可見明代文獻中的『烏斯藏』是有明確範圍的地域名稱。
  
  明朝中葉以後,蒙古勢力再入青海,俺答汗為迎請三世DaLai喇嘛索南嘉措到青海湖邊會見,其子賓兔準備在青海湖南岸建寺,明朝在討論應否同意俺答汗建寺迎佛時,兵部給事中蔡汝賢在奏摺中說:『蓋許之建寺,則西藏一路,往來自由,聽之奉佛,則南北諸番,交通無禁』。(【明實錄・神宗朝】萬曆三年四月甲戌條,卷三十七)(5)這是漢文史料中最早見到的『西藏』一詞,但是綜觀上下文義,還有『順義王俺答建寺西海岸,以寺額請,賜名仰華』和『虜王俺答欲西行迎佛,乞三鎮通官會話約誓,摘留頭目禁治諸夷,依期貢市,並乞傳甘肅、西寧開市賣茶。督臣以聞。兵部尚書王崇古言:今歲春初俺答以書送邊寄臣,謂其侄孫套酋切盡黃台,請赴西海迎奉活佛。臣久聞套裘連年搶番,未年得志,欲俺答攜眾西援,以求報復。・・・・』(6)故知此處的『西藏』,應當是『西海』之誤。而且『西藏』一詞在明代漢文文獻中也僅此一見,因此它與後來所說的『西藏』一詞並無關係,不能看成是『西藏』一詞最早在明代出現的實例。
  
  明末清初衛拉特蒙古固始汗聯合藏傳佛教格魯派統治青藏高原,因此清朝興起時是通過固始汗與藏族地區建立關係的。蒙古語稱藏族為土伯特,並稱安多一帶藏族為唐古特(源於蒙古在成吉思汗時代即開始稱西夏為唐兀)。清朝早期的文獻稱藏族為『圖白忒』或『唐古特』,清順治帝時稱藏巴汗為『圖白忒部落藏巴汗』,稱DaLai喇嘛為『圖白忒部落DaLai喇嘛』,這裏的『圖白忒』即源於蒙古語的『土伯特』,而蒙古語的『土伯特』又源於『吐蕃』,即源於藏族的自稱bod。到康熙帝時,清朝與藏族地區的關係進一步加深,清朝逐步了解到藏族地區各個部分在政治、社會、民族等方面存在許多差異,各部分的名稱也不相同。除繼續用『圖白忒』統稱藏族地區外,清朝將DaLai喇嘛、班禪喇嘛所居之地沿用藏族的習慣稱為『烏思藏』、『衛藏』,後來又由『衛藏』一詞演變為『西藏』。
  
  『西藏』一詞在【清實錄】最早出現於【清實錄】康熙二年(1663年)八月丙申條中:『西藏班禪胡土克圖故,遣官致祭。』康熙六年(1667年)十月丙申條中又有:『山西陝西總督盧崇峻疏言:「・・・・又有上年差往西藏之喇嘛回稱:DaLai喇嘛遵旨傳各台吉申飭,不許生事。」』(7)但是此時的『西藏』一詞還沒有成為一個固定的地域名稱,清朝的文書中對DaLai喇嘛管轄的地區,仍用不同的稱呼。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第巴桑結嘉措用已經圓寂多年的五世DaLai喇嘛的名義上奏,請求封第巴桑結嘉措為王,康熙皇帝即第巴桑結嘉措為『掌瓦赤剌怛喇DaLai喇嘛教弘宣佛法王』。而【清實錄】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六月癸丑條,康熙皇帝命內大臣索額圖等傳諭DaLai喇嘛使人羅卜臧帕克巴格隆等說:『・・・・第巴原系DaLai喇嘛下管事人,朕優擢之,封為土伯特國王。乃陽奉宗喀巴之道法,陰與噶爾丹比,欺DaLai喇嘛、班禪而壞宗喀巴之法。』同年八月甲午條康熙皇帝給第巴桑結嘉措的敕諭中說:『・・・・爾第巴原系DaLai喇嘛下司事之人,因爾不違DaLai喇嘛之語,輔助道法,朕是以優封爾為土伯特國王。今觀爾陽則奉宗喀巴之教,陰則與噶爾丹朋比,欺DaLai喇嘛、班禪胡土克圖,而壞宗喀巴之教。・・・』【清實錄】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三月庚辰條,康熙皇帝又在給第巴桑結嘉措的敕諭中說:『・・・・茲爾奏言:「聖上嚴旨下頒,心甚憂懼,今惟欽遵聖諭,隨力報效,倘軫念DaLai喇嘛,乞降溫綸。諄切奏請。爾既知過引罪,朕豈不念DaLai喇嘛通使修禮歷有年所乎?且朕若不加眷恤,爾土伯特國豈得安其生耶!・・・・』這裏康熙皇帝多次稱西藏為『土伯特國』,但是就在這同時,清朝官員和文書中又稱西藏為烏思藏,如【清實錄】康熙三十五年九月癸亥條中說:『理藩院議復:「四川巡撫於養志疏言:臣遵旨會同烏思藏喇嘛營官等查勘打箭爐地界,自明季至今,原系內土司所轄之地,宜入版圖。但番人籍茶度生,居處年久,且DaLai喇嘛曾經啟奏,皇恩准行,應仍使貿易。」番人之事應行文DaLai喇嘛,使曉諭營官遵行管理。關係土司之事,著土司管理,勿致生事。至打箭爐四交界之地,該撫細查報部,編入一統志可也。』【清實錄】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七月庚辰條四川提督岳升龍奏疏中說:『打箭爐原系本朝版圖,竟被烏思藏強行侵佔。・・・・』同年閏七月壬子,岳升龍又奏:『・・・・臣查打箭爐各處地方,向系藏人霸佔,撫臣從前查勘受賄,通同不問侵佔地方,止議貿易。目今詭謀密計,買矚藏番撤兵,仍將經制弁員送與藏番為質。』【清實錄】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三月庚子條清朝刑部衙門題奏:『・・・・查於養志系邊疆大臣,私將驛馬撥給裏藏饋送禮物之人。』而同年七月庚子條康熙皇帝在和大學士等人談論準噶爾策妄阿拉布坦的動向時又說:『・・・・朕巡幸蒙古之地頗多,凡事朕皆熟悉。策妄阿拉布坦人雖狡猾,但由博羅塔拉至土伯特,必經哈拉烏蘇等艱險之處,路徑甚惡,斷不能往伐。』可見在這一時期,清朝上下對西藏地區的稱呼仍有多種,在稱土伯特之外,也稱烏思藏,而四川地方官員中將烏思藏簡稱為『藏』,『藏人』、『藏番』、『裏藏』等稱呼也開始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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