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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诂学] 说文解字:古人剃须是“耐”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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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伯呀 發表於 2011-10-28 08: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广州日报
 说文解字  


  “耐”字如今是承受得起、经受得住的意思,比如耐烦、耐寒、耐用、忍耐等等。但它在古代是一种刑罚――“剃须”的意思。以上那些词语只不过是它的引申义罢了。


  “耐”是一个会意字,从“而”从“寸”。要想了解“耐”字,还得从“而”字说起。“而”现在是一个连词,表示并列、承接、假设、因果、转折等义,有时也作代词或副词用,但这也都是“而”的假借义,在古代,“而”的本义是“胡须”的意思。我们认真看一下,“而”还真有点“胡须”的样子哩。


  “而”在甲骨文中是一个象形字,向下垂的四条线像胡须之形。金文篆文的字形还有点胡须的样子,到了楷书时,“而”字完全线条化了,就变成了今天的“而”字。《说文解字》曰:“而,颊毛也。像毛之形。”戴震注《周礼》时也说:“颊侧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意思就是说,脸的两侧长的毛叫做“之”,也就是鬓角;往下垂的毛叫做“而”,也就是胡须。如今“而”的本义已消失殆尽,留下一个子女“耐”字还有点“而”的血脉。我们知道了“而”的本义,“耐”字的古义也就不难理解了。“耐”字从而从寸,“寸”就是法度、刑法。它的本义就是在“胡须”上实施刑罚,也就是“剃胡须”。“剃胡须”在古代是一种较轻的刑罚,它比赵匡胤发明的“刺配”要好受多了。古人以长须为美,若犯了轻罪,达不到剃去头发的就剃去胡须,以示羞辱和惩戒。《后汉书・高帝纪》:“耐罪亡命。”注,“耐,轻刑之名,一岁刑为罚作,二岁刑以上为耐。”就是剃掉胡须两年以上才叫“耐”。《睡虎地秦墓竹简》:“从事有亡,卒岁得,可论?耐。”这里的“耐”都是“剃胡须”的意思。  


  由于剃掉胡须不伤及皮肉,所以人们都能承受得了,因此“耐”字又引申出了“受得住”、“禁得起”之义。《荀子・仲尼》:“能耐任之则慎行此道也。”《齐民要术・种椒》:“此物性不耐寒。”杜甫《兵车行》:“秦兵耐苦战。”等等,这里的“耐”就不是“剃胡须”而是“受得住”“禁得起”的意思了。


  现在“耐”字与“而”字一样,早已失去了它的本义,只剩下它的引申义了。但我们了解“耐”字的过去,还是有利于“耐”字更好地为今天的我们服务的。


  文/刘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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