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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韵国学网规章制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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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10-10-25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总则
第01条 为了加强华韵宇拾国学网(以下简称本站)的进一步发展及管理,保护注册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论坛交流互进的作用,促进论坛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总则。
第02条 华韵宇拾国学网论坛各板块所制定之规则以本总则为指导原则,不得与本总则相抵触。各学社制定之规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第03条 网站名称:本网站全称是华韵宇拾国学网;简称华韵国学。
       所属域名:hygx.org
       网站性质:本网站是根据国务院《互联网资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业和资讯化部《非经营性互联网资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经主管法律部门备案成立的网站。
       网站属性:本站为民间复兴华夏文化群体或团体网络交流平台,由华韵宇拾国学交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提供,协会保证入驻之各民间复兴华夏文化群体或团体平等互惠。
       名词释义:国学,本站定义为华夏传统诸子百家学说;华韵宇拾,华韵,本站定义为华夏文明之韵,宇拾,本站定义为宇内重拾;Chinulture,由China及Culture组合而成,则Chinulture = Chin(a+c)ulture;华夏民族,本站定义为全球任何归化华夏文明的个人的组合,华夏传统文化,本站定义为华夏传统诸子百家学说与华夏传统民俗文化组成的整体。

第二章  网站的定位
第04条 网站宗旨:筑坛集论,承前启后,求索华夏,一贯体系;则弘扬华夏传统诸子百家学说,弘扬华夏传统民俗文化,促进国学在民间的传播,提高民众的国学素养,加强国学在新中国建设过程中的应用。
第05条 发展目标:为广大传统文化志士,关心、支持,并亲身参与华夏传统文化复兴事业的海内外义士,提供一个优秀的交流平台。
第06条 网站规则:循规蹈矩,心平气和。宽宏大量,理据服人。。

第三章 会员注册制度
第07条 本站采用中文注册名,含以下内容的注册名将被无条件删除:
     1、党和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的名称;
     2、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3、不文明、不健康的注册名;
     4、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注册名;
     5、图形、符号注册名。

第四章 网站会员
第08条 于本站注册并通过本站身份认证者后即成为本站会员,并获得网站内相应级别权限。
第09条 本站会员严禁利用个人说明、个人签名等功能变相进行营利性广告宣传。经站务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除外。
第10条 本站会员注册资料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网站管理制度、不文明字语的内容。
第11条 本站会员的个人隐私、注册资料受到本站保护,除非重大原因事故,本站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会员的任何个人资料,政府部门因法律需要除外。

第五章 言论规则
第12条 会员在本站的规章制度范围内,享有言论自由权。
第13条 会员不得在本站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发表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歧视内容的言论,不得发表宣扬邪教、色情、淫秽、暴力、迷信、教唆犯罪的言论,不得发表对他人构成伤害的言论。
第14条 本站的其他言论规则
     1、会员或游客在本站所发之贴,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各类内容的发表如帖子文章等必须与版块或学社内容类别别相符合,不得散布任何诋毁、攻击华夏民族的言论。
     3、文明用语,不得讲脏话,不得谩骂、侮辱他人,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变相人身攻击,不得散发无关的广告。
     4、本站为华夏传统文化类网站, 会员或游客发言时,不得肆意攻击华夏传统文化,不得发表违反伦理道德的言论,请尊重法律规定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5、不得发表涉嫌蛊惑、挑拨团结、破坏和谐、影响安定的言论。
     6、会员或游客在本站所发之贴,不得涉及政治、国防等敏感话题,不得攻击或影射攻击执政党及中国政府之言论。

第六章 网站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本站会员享有在网站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处罚而权限受限者除外。
第16条 本站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论坛版块版主。
第17条 本站会员有权发帖申请开设论坛新版。
第18条 本站会员有权发起对管理人员的投诉。
第19条 本站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站各项规章制度。
第20条 本站会员有义务遵守网络道德。

第七章 积分规则
第21条 网站积分是判断除管理人员以外的网站会员等级的唯一标准。
第22条 网站会员积分的获得途径有发表帖子、文章、日志等内容及其他方式。
第23条 会员有权对其他会员的帖子进行评分,但不得利用马甲给自己ID评分;以下情况属恶意扣分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1、对人不对事不对帖,针对某人进行有目的的扣分。
     2、扣分具有随意性,见谁扣谁。
     3、扣分具有连续性,连续三天或在同一个帖子里连续三次对同一人扣分。
     4、对新人进行扣分,目的是使其无法正常登录论坛。
     5、版主、管理会员认为属恶意扣分的其他行为。
     6、对违反本管理总则的ID或言论进行扣分不在上述判断之列。      

第八章 网站管理制度
第24条 本站遵循无为法制度,所有成员分为普通会员及管理会员两大类,网站运行秩序由五大机构共同合作维持,其管理制度原理是阴阳二权,五行法制;
     一、所谓阴阳二权,乃指管理权与监管权,普通会员与管理会员均具有管理、监管对方的权力;
         1、管理会员设定由站长、副站长、各频道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等组成梯级管理体系;
         2、普通会员指中级以上会员,限制会员、新手、初级会员不在普通会员之列;
     二、所谓五行法制,乃指五大机构,遵循无为法,相互制约,相生相克,五大机构之定位,根据五行理论确定并建立;
         1、五大机构分别是立法版块司法版块弹劾版块选举版块管理版块,其中除管理版块外的四大版块的最终决议,由相应管理会员成员执行,有不执行者,依据情节进行处罚,四大版块仅限中级以上会员包括管理会员成员进入;
         2、立法版块,依法对网站现行管理制度、各版块版规、各学社社规等制度、法则进行公议、修改及增补;
         3、司法版块,依法对管理会员成员执行规章法则进行监管,发现有违制度、法则者,任何普通会员或管理会员都可在此进行质疑,并要求纠正;
         4、弹劾版块,对失职失责的管理会员成员进行举报、弹劾,亦可对普通会员、其他会员进行举报;
         5、选举版块,管理会员换届、增补的决议版块;
         6、管理版块,限管理会员进入,讨论各级会员权力义务分配工作。
第25条 站长负责网站整体事务,对外交流、发布网站重要公告及协调管理团队工作,为网站在备案人;副站长协助其工作。
第26条 副站长、各频道管理员的权利义务请参照网站设置规定,若对管理权限及义务有所异议,可于管理版块提出更改申请。
第27条 超级版主负责所担任分区事务解决、公共秩序维护、精华文章评定、组织线上活动,问题解答、帖子审核及协助分区所辖各版版主工作,若对管理权限及义务有所异议,可于管理版块提出更改申请。
第28条 版主负责管理所辖版块,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秩序维护、精华文章评定、组织线上活动等工作,若对管理权限及义务有所异议,可于管理版块提出更改申请。
第29条 版主的管理制度详见《华韵宇拾国学网论坛管理会员制度
第30条 本站管理体系职权分明,各管理层不得越权发布各类未经站长及副站长通过的公告。

第九章 转移、关闭、修改、删除帖子标准
第31条 帖子内容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转移、关闭、修改或删除帖子:
     1、发表与版块主题无关的帖文;
     2、过度恐怖、恶心、血腥、涉嫌色情的图文贴;
     3、不文明的只言片语;
     4、已经失效的文字、图片、网站链接贴;
     5、容易引起歧义、导致会员间吵架、矛盾的帖文;
     6、重复字或者重复的词汇超过100字,或重复字组成一副字元图像的;
     7、包含影响网友正常流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8、发帖者、当事人合理要求处理的帖文;
     9、谈论政治性话题,包括政府、影射政府职能部门、政府官员、党派、民主等的帖文;
     10、其他违反本总则第五章规定的贴文。
第32条 帖子内容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立即删除帖子:
     1、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
     2、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的;
     3、鼓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不论发贴人的立场,凡提到“法XX”等邪教组织的贴文;
     5、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宣扬色情、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的;
     7、攻击政府、政府职能部门、政府官员的;
     8、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
     9、侮辱或诽谤他人,对他人构成伤害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1、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
     12、恶意灌水或张贴垃圾信息的;
     13、未经论坛许可的广告性质帖文;
     14、涉及论坛会员隐私的帖文;      
     15、违反相应版块具体规定的;
     16、其他违反本总则第五章规定的贴文。

第十章  处罚原则
第33条 本站会员不得在本站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网站各项规章制度、破坏公共安全、非法商业、破坏论坛公共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34条 本站会员不得利用网站进行任何未经批准的商业行为活动。
第35条 本站会员不得利用网站程式漏洞进行任何活动,网站有权关闭权限或删除账号。网站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36条 按照口头警告、删帖、删除积分、禁言、列为不受欢迎、禁止IP、删除ID的处罚方式,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版权声明
第37条 本站会员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以及个人签名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作者自负相关责任。
第38条 华韵宇拾国学网有权将在本站发表的文章或图片用于本站其他用途,包括网站、电子杂志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39条 本站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40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站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华韵宇拾国学网”或“hygx.org”。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华韵宇拾国学网”。
     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十二章 责任声明
第41条 本站会员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2条 本站会员发表的言论不代表华韵宇拾国学网的立场,因发表的言论、行为而触犯华夏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责任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3条 本站会员发布的各类资讯,请自行判断真实性,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4条 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骇客攻击),导致的使用者资料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丰站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友情连结标准
第45条 本站友情连结限于华夏传统文化类网站、论坛。
第46条 申请连结的论坛必须内容健康,含政治、反动、色情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内容的论坛绝不连结。看不到联盟连结或流水式连结及包含病毒连结的网站,本站拒绝连结。
第47条 以社区论坛为主的网站,要求贵论坛注册用户不能少于1000人、论坛专业主题数不少于500个;要求百度快照三日更新;
第48条 友情连结的网站超过三次三天以上打不开网面或加盟后发现违规内容,取消连结,事先不予通知;
第49条 需要连结图示的,图示大小仅限于88*31;
第50条 华韵宇拾国学网连结网址:http://www.guoxue.co
第51条 华韵宇拾国学网连结logo:
第52条 华韵宇拾国学网连结文字:华韵宇拾国学网

第十四章 附则
第53条 华韵宇拾国学网管理团队对本总则享有最终解释权,并可以对具体实施总则规定事项,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上款规定制定网站管理制度,应当依所规定事项内容使用条例、细则、办法、规定等正式名称。
第54条 本总则未规定事宜,华韵宇拾国学网管理团队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制定暂行规定,待条件成熟后制定正式规章制度。
第55条 本总则生效后,网站以前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总则相抵触的,一律废止;与本总则不相抵触的,在制定新的规定以前,继续有效。
第56条 本总则及其各版块管理规定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流水养鱼 发表于 2010-10-3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第八章第二十四条,对本制度总则有建议的朋友,请在此跟帖http://wwww.chinulture.com/thread-1923-1-1.html
您的建议意见,使我们发展和完善的动力
我们期待你发表更多有助于管理团队及网站管理的建议,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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