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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漢朝的爵祿制度[轉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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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0-10-11 12: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漢沿秦制,設爵以賞功。祿,既指官員的等級,也是官員官俸的數額。

    爵
    高祖未稱帝時,雜用六國舊制對有功將士封爵,名目不一。漢朝建立之後,沿用秦二十等爵。按【漢書·百官公卿表】:『爵:一級曰公士, 二上造,三簪裊,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自一級至四級都是士卒。自五級至九級位比大夫,都是軍吏,平民之爵不得過公乘,超過的要回授給同族的人。自十級左庶長至十八級大庶長,位比九卿,都是軍將。十九級、二十級均爲列侯。

    賜 爵
    西漢凡國有喜慶、大捷等,都可以賜百姓爵。一般皇帝即位均頒詔賜民爵一級。西漢一朝共計賜爵二十次。

    鬻 爵
    逢財政困難的年度或者內外用兵籌措軍費,則募民以錢、糧食、奴隸入官府,換取爵位。按【漢書·食貨志】『民入粟六百石者,加上造之爵,輸粟四千石者可以爲五大夫,萬二千石者爲大庶長。爵級高低以納粟多寡爲差。』成帝鴻嘉三年(前18年),令吏民入粟買爵以助國家賑贍,並允許買高爵者可以出任三百石以下的官職。

    武帝時,爲籌措征伐匈奴、西域的軍費,另設武功爵,高價出賣。【漢書·食貨志】劉瓚注引【茂陵中書】說:『 武功爵: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閒輿衛,三級曰良造,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鋒,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政戾庶長,十一級曰軍衛。』『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餘萬金。』就是說,買到最高的軍衛爵位需要三十多億錢(一金大約值一萬錢)!不過按規定只能買到樂卿爲止。

    獲得爵位的人,可以獲得封邑(高等級爵)、免除部分或全部賦稅徭役、減刑、優先擔任官職等。但是由於人民多買爵位以逃避賦稅徭役,所以朝廷往往以各種理由徵發有爵位的人並加以種種其他負擔以代替賦稅徭役,所以漸漸的民爵也就無人再買,也不再爲人所重。這也是後世不再設置民爵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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