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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知识] 礼乐人生-礼乐原典与君子人生之为礼乐文化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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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发表于 2009-10-23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礼乐人生系列文章系摘自网络

“以礼杀人”与“以理杀人
1919年11月1日,吴虞在《新青年》第6卷第6号上发表了《吃人与礼教》一文,他说:“我们如今应该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新青年》礼教的就是吃人的呀!”把吃人和礼教这两者直接画了等号。在此后的近百年当中,“礼”不断被人泼脏水,“积毁销骨,众口铄金”,于是,礼教变成了上自党政干部、知识分子,下至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无人不晓的贬义词。中国是举世闻名的礼仪之邦,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礼乐文化——每每简称为礼。如果吴虞的说法得以成立,则中华历史就是一部吃人的历史,如此野蛮的国家,岂能加以“文明古国”的桂冠?因此,对于礼的认识事关对于中华文明的基本评价,不可等闲视之,我们不可不明辨之。

什么是礼教?
为礼乐文化正名,就必须从“礼教”这个词开始。古人将“礼教”与“乐教”并提,它们的本义,不过是以礼为教、以乐为教。清代学者凌廷堪说过:“上古圣王所以治民者,后世圣贤之所以教民者,一礼字而已。”意思是说,上古圣王治理民众的方针,以及后世圣贤教育民众的孔子像方法,都可以最终归纳为“礼”这一个字。圣王治世的目标是建立大同世界,这是见诸于《礼记》的。圣贤教民,是要让百姓懂得礼、遵守礼。凌氏的见解,非常精到。太古时代,人与禽兽为伍,《礼记•曲礼》说,为了让人们懂得“自别于禽兽”,有圣人起来“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蛮夷有“弱肉强食”之谓,而今人以为礼与儒乃衰国之源,国弱之导,发其兽性而弃其人性,已不觅其人兽之别矣)。“为礼以教人”,就是制定了礼来教人。礼使人自觉地区别于禽兽,走向了文明。而圣人的历史功绩正是在于“为礼”和“教人”。那么,礼又是什么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找出关于礼的解释的源头,这就需要从孔子及其弟子的相关论述中去寻求答案。

在《论语》里,孔子谈礼的地方在在多有,由于礼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所以在不同的场合,孔子对礼的所指,有不同的侧重,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主题:
第一是指周礼,就是周公所制定的西周礼制。孔子特别推崇周公,他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论语•述而》)他感叹自己的年衰,居然许久没有梦见周公了!程子说,由这句话可以知道,孔子盛年的时候,“寤寐长存周公之道”。孔子之所以崇拜周公,是因为周公手创的那套制度的文明和完美。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意思是说,周礼是在借鉴了夏、商两代为政得失的基础上制定的,典制粲然大备,足以为万世龟鉴,所以他表示了“从周”的立场。

众所周知,西周开国之初,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调。这套制度之所以为后世所称道,因为它是以道德为核心而建立起来的,由此确立了道德在治国理念中的主导地位,这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到了春秋时期,由于种种原因,这套制度瓦解了,世道大乱,史称“礼崩乐坏”。贵族们为了权和利,彼此征战不息,所以自古有“春秋无义战”的说法。孔子向往周公之礼,既是他对春秋乱世的不满,也是他对西周道德礼制的向往,这是非常正常的,有什么可以非议的呢!如果孔子持了相反的态度,赞美春秋乱世,那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第二,礼是体现德治、仁政的途径。周公最早提出“德治”的理念,孔子又提出了“仁”的思想,这在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德和仁都是非常抽象的概念,无形、无色、无声、无嗅,对于知识程度较低的人来说,甚至会觉得虚无缥缈。而礼就是把德和仁具体化的制度或者行为方式。

先秦历史上有儒法之争,争论的焦点,是实行礼治还是法治。法家认为,政令的推行要依靠法,凡是不从令者,就用刑罚加以惩处,这样,老百姓就不敢作乱了。而儒家则主张以道德教育为主,通过礼来规范和整齐民众的行为。孔子评价这两种治国之道时,说过一段非常有名的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他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的结果是“民免而无耻”,老百姓不去触犯法律,是因为畏惧刑罚,他并没有羞耻之心。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用礼来保证道德目标的实现,结果就不同了,老百姓因为有了羞耻之心,不仅不会去做坏事,而且还会“格”,就是有上进心。
礼是体现德和仁的具体形式,离开了德和仁,礼就不成其为礼。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一个内心没有仁爱之心的人,怎么会去推行礼和乐呢?就是说,推行礼的人首先应该是一名仁者,一名富于爱心的人。可见,礼与仁是互为依存,相辅相成的。

第三,礼是修身的手段。在人类社会中,如果任何人都可以放纵自己的行为,那么,人就和禽兽没有了区别,社会也就没有了起码的秩序,也就没有办法再维持下去。所以,儒家和法家,尽管政见不同,但都认为人的行为是需要约束的,双方的分歧在于,究竟用什么来约束人。孔子主张用内在的道德力量来约束自己,他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论语•雍也》)作为一名君子,一方面要“博学于文”,广博地学习文献,积累深厚的知识,同时要“约之以礼”,用礼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因为礼是根据道德原则制定出来的。只要在这两方面都做好了,就一定可以做到“弗畔”,也就是不悖离道了。

人性都有天然的缺陷,每个人的性格都有弱点。因此,无论是哪种性格的人,如果不借助于礼,都达不到理想的境界。孔子举例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xǐ),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意思是说,恭敬而不懂得礼的人,就会空自劳碌。谨慎而不懂得礼的人,就会显得胆小。勇敢而不懂得礼的人,就会作乱。直率而不懂得礼的人,就会说出伤人的话。平心而论,恭、慎、勇、直这四种性格都不是什么坏毛病,但只要离开了礼的指引,都不会结出“正果”。

类似的意思还可以举出不少。例如,《论语•宪问》记载,子路问孔子,什么样的人才是“成人”(完美的人)?孔子在回答时,提到了臧武仲、公绰、卞庄子等三位鲁国的大夫以及自己的学生冉求。臧武仲的智慧,公绰的没有私欲,卞庄子的勇敢,冉求的学问,都是最为出色的。孔子说,要成为完美的人,仅仅把这四个人的优点集于一身是不够的,还要“文之以礼乐”,将礼乐与上述四种优点完美结合。可见,礼乐是最重要的修身课目。
我们不可能把孔子谈礼的文字全部提到,但是主要的部分已经都谈到了。我们由此可以知道,《论语》中的礼,没有一处是号召大家去杀人或者吃人的。孔子所说的礼,是指以道德为内涵的国家典制,是德与仁的具体表现,也是修身的法则,这些与凌廷堪关于圣王以礼为治,圣贤以礼为教的说法是完全吻合的。孔子关于礼的见解,不仅在当时是正确的、健康的,代表了社会的理性思潮,而且在两千多年之后的今天,对我们还有重要的启示,值得我们借鉴。

礼教杀人吗?
吴虞说礼教杀人,半个多世纪之后,江青大张其说,声称孔子主张“克己复礼”,克己复礼就是复辟奴隶制。将礼直接等同于奴隶制,这是江青为了打倒孔子而编造的谎言,不可不辩论清楚。
“克己复礼”一词,出自《论语》的《颜渊》篇。颜渊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意思是说,克制自己的行为,让它回复到礼,这就是仁。只要有一天大家都这样做了,天下的人就都归于仁了。所以说,做一个仁者,是要靠自己的,与别人有什么相干呢?颜渊听后,希望孔子再说一说克己复礼的细目。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意思是说,不符合礼的事情,不要去看、去听、去说、去做。孔子的这些话,我们今天平心静气地读一读,就会明白当年的批判是何等的不讲道理。人人懂得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不出格,难道不好吗?这里哪有复辟奴隶制的意思?难道是“瘌痢头打伞,无法无天”才好吗?

按照当时通行的说法,奴隶制度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用活人殉葬。这种现象在商代很盛行,但西周以后,人本主义的思想已经出现,并且日益成为社会思潮的主流,所以殉葬的现象已经不多见了,即使出现了,也会遭到有识之士的反对。于是,有些贵族就改用木俑殉葬。相比于用活人殉葬,这种做法已经前进了一大步。即便如此,孔子也不能容忍,他愤愤批评那些“始作俑者”,也就是发明木俑的人,说:“其无后乎!”意思是说这家伙应该断子绝孙吧!孔子反对人殉,是“仁者爱人”的表现,代表了时代的进步和人类的良知,如此宽厚的仁者,怎么会喜欢奴隶制?
可以证明孔子的仁爱之心的,还有《礼记•檀弓下》里的“苛政猛于虎”的典故。孔子和他的学生子路路过泰山,一位妇人在墓旁哭泣,孔子在车上听到了,便让子路上前询问。子路说:“听到你的哭声,好像是有特别伤心的事吧?”妇人回答说:“这里有老虎出没,先是我的公公被老虎吃了,后来丈夫也被老虎吃了。如今,儿子又被老虎吃了。”孔子感到奇怪,说:“你为什么不搬走呢?”妇人回答说:“这里没有苛政。”一家人为了躲避苛政,宁可死于猛虎。孔子听后,感慨地对子路说:“年轻人要记住啊,苛政猛于虎啊。”孔子对苛政都如此深恶痛绝,怎么会去号召大家杀人呢?

有学生对我说:“西周是奴隶制,孔子希望恢复西周的典制,这不就是复辟奴隶制吗?”这位学生之所以会提出这样的问题,原因有两个,一是不了解古史分期的情况。西周是什么性质的社会,学术界是有争议的,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西周已经进入封建社会。因此,不能把西周制度等同于奴隶制度。二是没有读过儒家的文献。所以,我回答他说:“建议你回去读读《礼记》,这是了解儒家礼学思想最重要的文献,如果你能在这本书里找到儒家试图复辟奴隶制的证据,请你告诉我。”《礼记》不仅不能为他找出一条证据,相反可以找出许许多多的反证。下面我们仅就《礼记•檀弓》所见举一些例子。
齐国的大夫陈子车客死于卫国,他的妻子和家宰商量后,准备用活人来殉葬。陈子车的弟弟陈子亢到卫国奔丧,闻讯后,坚决反对,认为:“以殉葬,非礼也!”为制止他的嫂子和家宰的计划,陈子亢对他俩说:“如果必须要用活人为我兄殉葬的话,那么,你们二位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于是,子车之妻和家宰不得不罢休。
此外,陈干昔在临终之前,要求他的儿子为他做一口大棺材,要求将来让他的两个婢子一左一右地在他身边殉葬。陈干昔死后,他的儿子没有照他的要求办,说:“以殉葬,非礼也!”

上面两个例子都是反对殉葬的,反对的理由完全一样:“以殉葬,非礼也!”认为殉葬是不符合礼的,绝对不可以去做。礼学家反对殉葬的立场是如此的鲜明。吴虞这些人都是从旧学出来的,不会没读过《礼记》。因此,他们对礼的抨击,让人非常惊讶。
不仅如此,凡是残害无辜的不人道行为,也都在儒家的反对之列,《礼记》中相关的记载也相当之多。
某年,鲁国发生大旱,鲁穆公准备将国中的尪者抓来暴晒。所谓“尪者”,是指某些骨骼有毛病,面孔朝天的人。古代有人认为,天大旱的原因,是上天怕雨水会灌到他们的鼻子里面,所以不忍心下雨。县子听说后坚决反对,说:“因天旱不雨而惩罚残疾人,未免太过残忍,断然不能这样做。”于是,鲁穆公说:“那就不晒尪者了,改晒巫婆吧!”县子认为这同样是迂阔之举,依然不可。鲁穆公无奈,最后提出迁徙大的集市,县子这才表示同意。

某年,吴王夫差率领军队入侵陈国,他们砍伐神社的树木,杀死患有传染病的百姓,所到之处,表现非常恶劣。吴军回国时,陈国的太宰嚭奉命前往送行。夫差自以为得胜而归,声名显赫,要太宰嚭评价吴军的“军声”。太宰嚭说:“自古以来,攻伐有罪之国的仁义之师,都不会去砍伐该国神社的树木,不杀害病人,也不俘虏头发花白的老者,为的是体现人道。如今贵军连病人都杀,所以,可以称你们为‘杀害病人之师’。”夫差说:“如果我们归还你们土地,释放俘虏,你又将如何称呼我的军队?”太宰嚭说:“君王讨伐敝国犯下的罪行,但又怜悯我们而赦免之,还愁没有好的军声吗?”
《礼记•檀弓》里的这两个例子,让我们走进了仁者的视野,我们由此可以看到,古代礼家是把仁爱作为判断是非的重要标准的。我们无法想象,这些人怎么会去吃人,怎么会去复辟奴隶制?

古人把合于理的制度称为“礼制”。《左传》上有许多“君子曰”,都是一些思想家或者政治家品评历史的话语。他们总是用“礼也”或者“非礼也”来做评定。所谓“礼也”,就是符合天理或者道德的做法;“非礼也”就是不符合天理或者道德的做法。以前,我们常常有一种成见,认为礼不过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但是,我们一条一条去查看这些评语前面的史事,就会发现恰恰相反,其中大量的评语是批评执政者的。例如,鲁隐公五年,作为国君的隐公,居然要到棠这个地方去看人打鱼,臧僖伯劝阻说,根据先祖相传的制度,国君要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怎么可以放下该做的事情不做,而去看打鱼呢?隐公不听,还是去了。结果史官就用“公矢鱼于棠”这五个字记录在案,作为警示。《左传》用“非礼也”作为对这件事的评语。

我们再举一个例子。根据春秋时期的礼制,诸侯宫庙的楹柱不施油漆,椽子不加雕刻。可是鲁庄公为了迎娶夫人哀姜,先是“丹桓宫之楹”,就是把桓公之庙的楹柱都刷成了红色。接着又“刻桓宫桷”,就是要雕镂桓公之庙的椽子。大夫御孙劝谏说:我听说这样一句话:“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鲁国的先君都有“共德”,而您居然做这种大恶之事,这恐怕不妥吧?御孙这句话里面的“共”,是“洪”的假借字,洪是大的意思。“德之共”,就是德之洪,是德里面的大者。而庄公的奢侈之举,正是“恶之大”者。所以,鲁国的史官把这两件事都记了下来。《左传》评论说,庄公做的这两件事“皆非礼也”。
当时的政治家谈到“礼”的时候,都是把道德作为它的注脚的,下面我们再来举几个例子。比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赵衰说:“说(悦)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把礼乐看作是“德之则”。《左传》襄公二十一年,叔向说:“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身之守也。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把礼看作是推行政令的车子,而政令则是以身相守的道德原则,丢了就会出乱子。《左传》昭公二年,叔向说:“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则礼与忠信、谦让又是互为表里的东西。

礼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视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从某种意义来说,礼就是为了情感而制作的,所以《礼记》说“礼者,因人之人情为之节文”。例如,父母双亲去世,人虽然不在了,但是彼此的感情还在,所以子女每逢季节转换,或者岁末的时候,应该通过祭祀的方式来追思自己的亲人。祭祀的时候要诚敬,应该“事死如事生”,要像侍奉生者那样侍奉死去的亲人。所以《论语》上说,对待父母至亲,要做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这是为了培养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情。

君臣之间虽无血缘关系,但长期共事,彼此的情谊非同一般,所以当一方死亡时,另一方在情感上有所表现,才是符合于礼的。晋国大夫智悼子(荀盈)死,尚未埋葬,晋平公即开怀饮酒,并命乐师师旷、近臣李调陪饮,又鼓锺助兴。杜蒉听说后,直接进入寝门、上堂,斟酒命师旷喝下,又斟酒命李调喝下,然后自饮一杯,下堂欲走。晋平公怪而问其故。杜蒉说:纣王死于甲子日,夏桀流放于乙卯日,后来的君王无不把甲子、乙卯作为忌日,不敢奏乐。此时,晋国大臣智悼子的灵柩尚停在堂上,悲痛远比甲子、乙卯之日为大。师旷身为晋国乐师,居然没有提醒国君,所以,我让他喝罚酒。而李调是国君的近臣,竟然贪此酒食而忘记国君的过错,所以也要喝罚酒。晋平公问:可你自己也喝了罚酒,这又为何?杜篑说:我不过是执掌膳食的宰夫,却超越职权,过问起国君的过失,所以也要受罚。于是,杜篑洗过酒爵,斟上酒,高高举起。晋平公惭愧极了,对左右侍者说:“将来我死后,一定不要废去这个酒爵,要永远记住杜篑的劝戒。”后来,人们把宴会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献酒称为“杜举”,即缘于此。

儒家主张,父子之情为人间最为真挚的情感,应该超越政权、金钱等等。晋献公死时,重耳(即晋文公)正在国外流亡。秦穆公派人前往吊唁,同时建议他利用献公新亡,国中举丧的机会,回国夺取政权。重耳听从舅犯(即重耳的舅舅狐偃)的意见,拒绝了秦穆公的建议,对使者说:“我长久逃亡在外,父亲去世而不能回国哭泣尽哀,哀恸无比,哪有心思去夺权?”说罢磕头触地,不敢拜客受吊,哭着起身,也不与使者说私话。使者回国向秦穆公报告出使经过。秦穆公称赞重耳仁义,说:“重耳只磕头触地而不拜,说明他不敢以献公的继承人自居,所以也不敢拜客受吊。哭着起身,表明他对父亲的真挚情感。不与使者说私话,说明他没有趁丧夺权的念头。”
以上史事哪里有半点拥护奴隶制的影子?

“以理杀人”与“以礼杀人”
从上面列举的材料不难看出,自古以来,人们都把礼作正确的行为准则,人性化的国家制度,检验为政得失的标尺,这是先秦人本主义思潮确立以后的必然结果,是一种历史的进步。那么,这么先进的理念怎么会与“吃人”扯到一起去呢?其中的原因,除了吴虞等人的激进之外,还与另一场学术争论有关,这中间的过程,大家很少去深究。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必须予以说明。
宋明理学家主张“存天理,灭人欲”,这是一个至今为人诟病的口号。但它并不是宋人凭空独创的东西,而是有其来源的。天理、人欲这一对概念,最早见于《礼记》的《乐记》篇:“人化物也者,存天理而灭人欲者也。”儒家认为,天理是公理,人欲是私念,两者是对立的。程颐说:“人之所以为人者,以有天理也。天理之不存,则与禽兽何异矣。”意思是说,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的内心有天理,所以人懂得礼义廉耻,能够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如果人心中没有了天理,人和禽兽就没有区别了。然而,只要不是圣人,任何人的内心都是天理与私欲并存的,只是何者占据主导地位罢了。程子认为,造成天理不明的主要原因是人欲的存在,因而主张彰显天道,用道德规范来节制私欲。但是,程子的态度比较偏激,认为天理与人欲形同水火、无法调和,“不是天理,便是私欲”,“无人欲,即皆天理”。他的本意是希望“损人欲以复天理”,警示人们加强道德修养,不断排弃私欲,弘扬天理。遗憾的是,他把天理与人欲的对立推向了极端,并且把男女尊卑之序比作天理,把害怕饥饿寒冷比作人欲,要求人们禁绝私欲,尤其反对寡妇再嫁。按照这一理论,连人的生理欲求都成了私欲,都失去了存在的理由,这种过于极端的理论,居然得到了包括朱熹在内的众多理学家的认同。

清初,学术界出现了一股反理学的思潮,一些学者把明朝灭亡的原因,归根为宋明学者成天空谈心性理气。清代学者戴震在他的《孟子字义疏证》一书中,对宋明理学家的天理、人欲的理论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认为天理就是自然,人欲是人的自然本性,天理和人欲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致的,天理就在人欲之中。“存天理,灭人欲”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而且在社会生活层面上成了“忍而残杀之具”。所以戴震认为宋明理学家是“以理杀人”。
平心而论,宋明理学盛行于当时,主要是在学术界,在实际生活的层面上,它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反对寡妇再嫁也没有成为法律,只要读一读明清的小说和史料就可以知道,明代社会生活中的妇女并没有因为宋明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而受到特殊的压抑,实际生活的现状与宋明理学之间的距离是非常明显的。

与理学的境遇相反,礼学并没有受到清代学者的责难。由于满族在入关南下之初,曾经采用非常野蛮的手段强迫汉人剃发(即“留髪不留头,留头不留髪”,其出发点在去汉族之自我本性,以及灭汉而存满),在文化上认同他们。清人的这些举措,使得汉族知识分子痛心疾首,顾炎武一方面从事反清复明的斗争,一方面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口号来唤醒大众。还有一些学者用学习和研究礼学,甚至在生活中按照汉人的礼仪行事的方式,暗中对抗清朝的文化。例如,山东济阳学者张尔岐,其父为清军所杀,所以终身不仕,而且抱定《仪礼》一书研究,母亲去世后,葬礼完全按照《仪礼》中的丧礼仪轨来进行。所以,清代学者中,不仅没有指责汉族传统礼学的,而且传统礼学的地位远比宋明时代高,研究礼学成为热潮,研究《周礼》《仪礼》《礼记》的学者,比以往任何一个朝代都要多。从清初的张尔岐开始,一直到清末的孙诒让、黄以周,大家辈出,名著叠现。乾隆年间,清政府甚至出面罗致学者修《周礼义疏》《仪礼义疏》和《礼记义疏》,即所谓的“三礼义疏”。学术界对传统礼学的评价都非常之高,从来没有人说过“以礼杀人”的话。

吴虞等人把“以理杀人”偷偷改成了“以礼杀人”,轻轻一字的改动,似乎漫不经心,却把整个中华文明历史颠覆了!当年戴震批评理学家“以理杀人”,问题的边界是非常清楚的,主要集中在“存天理,灭人欲”的议题上,如果再扩大一点,也不过是宋明理学。戴震从来就没有颠覆中国文化的企图,他对宋明理学的批评是学术性的。吴虞等人把矛头指向了礼,问题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礼的概念要比理大得多。我们曾经多次谈到过,它几乎包含了古代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从国家典制到行为方式,都在它的范围之内。礼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而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把礼否定了,就把儒家思想的体系彻底否定了,也就把整个中国文化否定了。我们读吴虞的文章,没有多少学术性,而是谩骂式的。在吴虞的笔下,几千年来,中国不仅杀人如麻,而且手段卑劣,越是讲仁义道德的人,就越是杀人狂。我们实在不知道,吴虞在放出如此重话的时候,是否认真地掂过它的分量,它的后果。

五四运动时,北京大学学生在街头演讲
金耀基先生指出:“五四以来,中国思想文化界的主流是批判传统,只看到传统中坏的或极坏的因素,认为非打倒传统不足以开启现代化。五四新文化运动之批判精神是应该肯定的,在当代少有勇猛创新的气象。但它对中国文化的评估是片面性,以此并未能提供一条现代化的路向,盖在五四主流的思维架构下,导出‘全盘西化’的结论是有必然性的。”(金耀基《中国现代化与知识分子》第250页,台北时报出版社,1988)吴虞等人的言论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的思想界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之下,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固有信心已经崩溃。
不管怎么说,“五四”以来,知识界批判封建文化,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如果说吴虞等人把封建文化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律骂倒,全部搞臭,他们的偏激,是矫枉过正,那还有可以让人原谅的地方。在经历一个世纪之后,他们抛弃传统礼仪文化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已经充分显露出来。如果今天有人还是停留在吴虞的那些话上,继续谩骂,全盘否定中华礼乐文化,那我们就没有一丝可以原谅他们的理由了。
问道 发表于 2009-11-10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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