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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維權] 工商執法被指避重就輕 商戶感嘆不坑人就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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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2-1-20 15: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騰訊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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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工商執法人員在南京車渠執法現場
  春節臨近,地處河北省境內的三河市飄起了久違的雪花,驅走了空氣中沉積已久的霧霾,而個體經銷商郭紹富心中的陰霾卻沒有隨之消失,『如果不坑人,難道就要被別人坑嗎?』這是他當前的心境,也是他的困惑。
  2011年8月,一個偶然的機會,郭紹富接觸了一款名叫『華佗煙康』的戒煙產品。『我本身也是抽煙的,知道抽煙的危害,同時也深知戒煙的難度,所以感覺戒煙產品應該有市場!』帶着這種期望,郭紹富與華佗煙康中國區總代理南京車渠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車渠)簽訂了代理合同。
  在合同中約定,郭紹富為河北廊坊市的區域代理。按照約定,在郭紹富支付了11.8萬元貨款後,南京車渠給郭發來了等價格華佗煙康產品。
  在郭紹富的介紹中記者了解到,華佗煙康是使用於鼻腔和口腔的瓶裝噴射類產品,生產廠家為(新疆)阜康市天山狼毒生物科技製品廠。
  『當我向藥店等地推銷華佗煙康時,才發現生產廠家早已註銷!』郭紹富在介紹完產品後,向記者說出了埋在心中許久的困惑。為此,郭紹富委託律師向新疆阜康市方面進行了查詢,結果發現阜康市天山狼毒生物科技製品廠果然已經註銷。郭紹富隨即向南京車渠進行求證,卻得到南京車渠陳鴻經理這樣的回覆:『生產廠家確實註銷了,你放心賣,要不我再給你找家安徽的廠家掛着!』
  『沒有生產廠家,就無法保證產品質量,這樣的產品我能銷售嗎?』郭紹富在諮詢律師後被告知,銷售這樣的產品屬於非法經營,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得出這樣的結論後,郭紹富決定與南京車渠聯繫,要求退貨,『這產品直接噴在口腔和鼻腔里,如果質量沒有保證,給人身健康造成危害,那就更麻煩了!我絕不會銷售這樣的產品,危害他人的健康。』
  當郭紹富提出退貨要求後,南京車渠與簽合同時的態度相比,可謂來了個一百八十度轉彎,對郭紹富的要求根本不予理睬。
  無奈之下,郭紹富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玄武分局進行了投訴,請求玄武工商分局查處華佗煙康產品,並對其有無毒害性進行鑑定,杜絕該產品流向市場。同時,郭紹富請求工商部門進行調解,達成其退貨要求。
  2011年10月25日,玄武工商分局趙異等執法人員對南京車渠公司進行了檢查。在檢查現場,工商人員查封了部分華佗煙康產品。11月14日,玄武工商分局對查處情況書面告知了郭紹富:對南京車渠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涉嫌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正式立案調查,現案件正在查處過程中;對於退貨要求,不屬於工商部門管轄,建議通過訴訟等途徑解決;關於華佗煙康產品是否屬於三無產品正在調查。
  對於工商部門這個答覆,郭紹富顯得非常無奈。他告訴記者,華佗煙康產品生產廠家已經不存在,這是事實;華佗煙康這款產品沒有相應質量標準及檢測報告,這也是事實;對於這樣一款沒有生產廠家又沒有檢測報告直接作用於人體的產品,工商部門卻從最簡單的『虛假宣傳』進行調查,這就是避重就輕。
  目前,自郭紹富向工商投訴,已經過去近三個月了,除了那份玄武工商分局發來的告知書,再也沒人理他。
  郭紹富告訴記者,本來是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卻變得含混不清:南京車渠銷售沒有生產廠家的產品,理應受到執法部門查處;經銷商拒絕銷售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產品,理應受到支持和鼓勵。『但現實是,如果我不去坑害消費者,那麼我就被南京車渠坑!』
  不坑人,自己就被坑,這是郭紹富現在面臨的困惑。癥結何在?記者將跟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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