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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南都社论:反腐败需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民权监督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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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功 发表于 2011-12-29 19:37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都社论:反腐败需健全长效机制 建立民权监督体制
原题 铲除腐败土壤需健全长效机制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次发布了《反腐倡廉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蓝皮书》指出在全球化背景下腐败范围从经济、政治、司法领域浸染到社会文化教育领域并出现了跨国境“外向型”腐败对人民群众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损害。而在提出解决路径上《蓝皮书》预测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推进将呈现一个不断与腐败现象进行制度、文化和技术博弈从而最终遏制乃至消除腐败的历史过程。

 在时下的中国人人都知道腐败的危害人人也都曾看到过腐败的发生但人人也都感到拒绝上的力不从心———偶有个别人试图坦荡为人也常常被旁人看做异类。可以说在中国社会中腐败与个体已经彼此交融个体已经嵌入腐败的网际之中。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人人都在腐败相反腐败需要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即参与腐败与没有参与腐败的区别大多不在个人品行修养而在于是否拥有腐败资源这一点。这样一种状况正如社科院《蓝皮书》中所提到的属于一种“文化”层面的因素几乎是深深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不过谈论腐败的原因时可以论及文化这一抽象因素但如果具体地有针对性地去分析一些典型的腐败案例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显然是对于公权力本身的制度性监督的严重缺失。例如最近以来流传甚广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贪腐案尽管坊间传闻的张坐拥28亿美元一说难免略显夸张但此公在2002年就曾在美国洛杉矶买下一栋占地面积达2793平方米价格高达86万美元(按当时的汇率折合为712万元人民币)的豪宅至少也可窥见此巨贪之一斑。毕竟时任铁道部客运处处长的张月薪不过2200余元要想购买此豪宅不吃不喝至少也得几十辈子。

 一如《蓝皮书》中指出的近些年来腐败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新的变化比如腐败主体从个体向集团化蔓延窝案串案较严重腐败手段从显性向隐性扩展曲线收钱、迂回敛财、花样翻新。以张曙光案为例他的手法未必最高明但绝对难称拙劣。借助自己日益提升的职权他的妻子王兴非常“敏锐”地选择了铁路系统的集便器这一既不涉及安全又具有数十亿元规模的领域以各个外商代理中介的身份向铁路系统提供订单从而谋取巨额利润。

 而类似张曙光妻子之流的贪腐手段在近年来公权力不断扩张、掌握资金越发雄厚的背景下实在不算稀奇。概而言之这类贪腐集团通常以某一高级官员为核心围绕在其身边的亲戚友人则利用各种便利将高官职权范围内的权力肆意寻租置换成巨额财富之后又通过各种行贿、收买手段巩固乃至提升该高级官员的地位如此循环往复、彼此促进使得集团势力不断膨胀。当然最终的结果是国家财产遭受巨额损失以及更恐怖的工程品质出现重大安全隐患。

 更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现象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呈现愈发失控的情况根据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对1999-2003年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报告等相关资料计算得出的结论中国普通民众犯罪率为1/400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200司法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5/100。这一令人吃惊的资料极为直白地告诉我们目前的公权力监督体系设置是低效的。而其中一个根本性的困境在于在目前的公权力监督中并没有一个有效的强大的监管力量能够在制度上长期存在。

 就当前的反腐力量布局而言决不能说公检法系统、纪委监察部门的反腐力量形同虚设相反恰恰是上述监管力量铲除了不少贪污腐败分子赢得了民众的肯定。然而这并不能弥补当下反腐进程中根本性缺憾即此类监督力量并未在制度上建立长效机制。或许这些监管力量已经足够强大但是如果不能实现监管上的长效机制反而掣肘于各种势力那么强大的监管本身也会被频频消耗最终在面对越发多变和隐秘的腐败形式时也必然显得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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