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5641|回复: 12

山西副教授起诉阎崇年追索69万挑错费|被告见穿帮否认悬赏

  [复制链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延章 发表于 2010-8-24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楼文章摘自百度白平吧

    因一句“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的公开声明,《百家讲坛》主讲人之一阎崇年,近日被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支付“奖金”42万元,朝阳法院受理此案。
     “已挑出错误420处”
    据悉,起诉阎崇年的白平是山西大学文学院古代汉语副教授。白平在起诉中称,去年6月,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当年9月,阎崇年就此书发表“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的声明。随后,一些媒体对该声明事件做了报导。
    今年3月,白平读到阎崇年的公开声明,网购此书后发现,该书在校注和内容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截至起诉之日,他已经在该书中挑出错误420处,并已将其所发现的错误公布在自己的博客上。
    教授认为阎崇年“有意躲避”
    白平称,其将挑出的错误发给阎崇年后未得到回复,且多次联系阎崇年未果,遂认为对方有意躲避。阎崇年拒绝依照其公开声明所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所以其诉至法院,要求给付“奖金”42万元。
    至昨晚截稿时,记者拨打阎崇年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正在通话”的状态中。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
    ■ 挑错节选
    ●原文:今后凡负国之臣,籍没奴婢、财产,不必罪其妻子。当与刑者则拏戮之,不必断付他人。(495页)
    白平按:“拏戮”必为“孥戮”之讹。《尚书•甘誓》:“予则孥戮汝。”颜师古《匡谬正俗》卷二:“按孥戮者,或以为奴,或加刑戮,无有所赦耳。”整理者未能发现。(摘自白平博客)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0-8-24 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楼至三楼内容摘自凤凰网

■ 焦点关注 ■

    “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为了让一位公众人物——阎崇年兑现这句承诺,山西大学副教授白平将阎崇年告上法庭,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挑出错误后应得的奖金69万元。本案2010年6月2日在北京开庭审理。本案焦点是阎是否发布了“悬赏广告”,阎崇年对此完全否认;对于阎所说的“开玩笑”、“仅向记者一人的承诺”、“有媒体在‘以讹传讹’”等言论,相关媒体和记者至今没有正面回应。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案没有判决结果。然而,社会上舆论鼎沸,涉及话题已超出案件本身。

    大学副教授向阎崇年追索69万“挑错费”

    (本刊记者)王斌 (本刊实习生)董玲玲/文

    “悬赏门”起始

    白平,男,1953年生,山西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古代汉语、汉语史、训诂学、校勘学、《春秋左传》学、山西方言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兼任山西大学文学院汉语言系副主任,并担任山西省语言学会副会长。其主要著作有《古代汉语注释商榷》《趣味古文观止》《汉语史研究新论》等。曾主持全国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专案《春秋左传集注》及山西省教委专案《古代汉语教学资源库》,参编各类教材、词典等14部,发表专业论文30余篇,主讲的古代汉语课程为山西大学优秀课程,其曾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

    2009年6月,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一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发行。当年9月12日《北京晨报》第7版载文《阎崇年新书求错,一字千元》;2010年3月1日《北京日报》第15版载文《京城学界正气——赞阎崇年先生的勇敢之举》。白平认为,从这些文章可以看出,阎崇年是在就其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一书发布悬赏广告,“挑出一处错,奖金一千元”。

    对此“悬赏豪言”,白平称:“我起先只是抱着好奇和凑趣的心态买了一本阎的《康熙顺天府志》来看,不料这一随意的翻阅却发现该书谬误百出。”

    之后,白平从朋友处找到阎崇年的电话与其联系,接通电话后一位女士要求他把挑出的错误传至某邮箱,白平便按要求将最初挑出的20多处“毛病”发至该邮箱,并明确要求收件后需回复。邮件发出后,对方并没有任何回复,白平再次电话询问,一句简短的介绍“您好,我是白平”之后,对方便挂断了电话。此后多次拨打该号码,得到的回应均是“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白平再次将包含该书200多处谬误的邮件发至该邮箱,依然未得到对方的任何回应。

    对方的“傲慢”让白平觉得自己被“涮”了,当他与学校法学院一位同事闲聊谈及此事时,那位同事鼓励白平去法院起诉阎崇年,称其行为已属“广告欺骗”。白平随即将自己这段经历公诸于自己的博客中,线民关注度急剧升高,其中就有一位热心的北京律师,就是现任白平“悬赏门”案件的代理律师王德怡。不久,白平便收到了王律师发来的一份邮件,邮件详细列出白平博文中标点符号运用的不够规范之处,并附一份国家常用标点符号使用规范。白平十分欣赏王律师这种严谨的态度,反过来白也向其咨询了一些法律问题。王德怡快速给予了答复,并将相关规定文件和材料一并寄来供白参阅。王德怡的认真严谨与白平有共同之处,在无法得到阎崇年回应的情况下,白平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学界的尊严。

    白平身陷褒贬争议

    事件发生后,白平身处褒贬争议之中。有人称他是为了出名;有人说他是“吃饱了撑的”;还有人说他贪财,“想要奖金,想钱想疯了”。白平对此回应说,“名人出名是为利,作家出名为卖书,我出名图什么?出名带来的,我已经看到了,每天的答记者问,陌生人不断的学术咨询……我给自己带来了一堆的麻烦,这么做图什么?”

    谈起“悬赏门”系炒作,白平称:“是谁在炒作?我写的书都是学术研究方面的,不是小说,不是艳史,是需要自己花钱才能出的书,所以我不为卖书出名。其实谁也不想让媒体参与进来的。”对于贪恋“奖金”的说法,白平更是在“课堂上”公开表示,若将来胜诉得到奖金,除去律师的诉讼费,其余的都将用于他的学术科研项目,补偿那些默默做研究的学生们。白平说自己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文人该做的事,行使了一位公民正当的获得正确知识的权利。《康熙顺天府志》作为一本在中华书局校对13次、阎崇年本人又请专家校对两次的书,仍然有如此多的错误,实在是不能容忍。

    白平的诉讼姿态

    白平认为,阎崇年在宣布“挑出一个错,奖金一千元”的时候,就已经给愿意挑错人一个承诺,并且在宣布这一诺言的时候也借此获得了消费者的信任,所以这实际上是一种合同行为。

    因此,他的行为只是维护了公众获得正确知识的权利,不应受到质疑和责难。对于和解,白平和他的律师都认为他们始终是善意的,和解的大门随时向阎崇年敞开。但条件有两个:一是阎崇年要兑现当初的承诺;二是阎崇年和出版单位要公开向读者和公众致歉。

    本案开庭审理前,白平的律师——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王德怡接受了本刊记者采访。

    王德怡说:“我所已向阎崇年先生发送过《律师函》,回执显示函件于4月20日被签收。但事发至今,阎崇年先生一直忙于秦皇岛、烟台、成都、北京、上海等地的讲学、签售及出席各种商业活动。其中原因,我们分析是因为阎先生很早就签了合同,不去要付违约金。阎崇年先生目前处理问题的态度是极不负责任的,其方式也是极不恰当的。公开的承诺必须履行,公众人物应当对其公开发表的言论和承诺负责,否则虚假宣传、沽名钓誉等不法商业行为将畅行无阻,整个社会将无诚信可言。我们希望阎崇年先生能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来处理此次事件。”

    据王德怡律师透露,这起民事诉讼最近变更了请求。在5月24日提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里写道:经调查核实,原告陆续发现阎崇年校注的《康熙顺天府志》中存在更多错误,故原告将原《民事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奖励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变更为“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奖励人民币陆拾贰万元”。

    王德怡律师告诉记者,原告白平现已向法院提交三项调查取证申请:1.要求阎崇年向法庭提供其持有的清人张吉午《康熙顺天府志》的影本或抄本,以供法庭审理时比对;2.由于本案事关社会公共利益,故请求法院向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调查阎崇年《康熙顺天府志》一书使用国家古籍整理出版专项经费的基本情况;3.由于阎校本《康熙顺天府志》对同类语句的处理存在大量前后不一的现象,有合理理由推断阎崇年可能没有亲自校注,而是将任务分包给他人完成,因此请求法院向中华书局提出进行调查,要求中华书局派员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和质证。但白平的代理律师王德怡同时表示,这三项调查取证申请不一定会被法庭批准。

    此外,王德怡律师还告诉本刊记者,“悬赏广告”的“悬”并非“悬殊”之意,而是“悬挂、公开”之意;“赏”指的是支付报酬;此处的“广告”也并非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商业广告,而是指“广而告之”的公开声明。王律师表示:“悬赏行为的特点有二:一是针对不特定公众而发出,二是以公开方式。在学理上,悬赏广告行为可分为对人型悬赏和对世型悬赏两类。阎崇年的行为属于对世悬赏。理论界对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争议一直未停止,世界上不同国家的立法也呈现出各自的特色,我国司法实践已明确采取单方行为说。”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0-8-24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阎崇年校本“错误”分析

    王德怡律师表示,《康熙顺天府志》有590页,45万字,涉及三万个断句,采用竖排排列,能从这45万个繁体字中找出错误来,没有相当水准、不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是做不到的。但是错误被挑出来后,再对所挑错误“是否有道理”进行评价,中学语文教师的专业水准就可以正确判断。其中有些错误非常低级,连小学生都可以判断,如将“流寇”误作为“流冠”; 将“吾家世受国恩”误作为“吾家世受国思”; 将“人”误作“入” ;双引号只有前半边,没有后半边等等。古代汉语发展到现代汉语,有其形成和发展演变的规律,在行文、断句方面必须遵循一定的章法,但文字和标点出现错误,是可以通过相关途径予以认定的,这里面并不涉及学术上的争议。部分错误如下:

    原文:漫言惟士有恒,不复致卢其仰事俯畜。(545页)按:“致卢”不通,“卢”当作“虑”。

    计错1处:文字有误。

    原文:而舍尔灵龟,观我朵颐者比比皆是。(545页)按:标点当为:“而‘舍尔灵龟,观我朵颐’者比比皆是。”其中“舍尔灵龟,观我朵颐”是引用《易经》之语。

    计错1处:标点有误。

    原文:其亦古司农养必先教之意耶!按:“农”,当作“徒”。

    计错1处:文字失校。

    原文:故在上者兴学训迪之。(550页)按:“迪”,原书作“廸”。

    计错1处:文字有讹错。

    原文:才薄将能石鼓何!(558页)按:“能”,当作“奈”。

    计错1处:文字有讹错。

    《康熙顺天府志》原书各卷下列有目录,整理者一概移于全书之前,未加说明。

    计错1处:改动原书面貌,未加说明。

    原文:日照山山紫翠生,雨余秋色更分明。蜃楼出雾东树出,高城寒抱太河流,西风浩荡开秋色,落日苍茫引暮愁。奈可登高复送远,将人对酒不能酬。(573页)

    按:这首诗原本是这样的:“日照山山紫翠生,雨余秋色更分明。蜃楼出雾东浮海,雉堞连云北绕城。旧识邮亭犹问路,渐多僧寺不知名。十年几度登临约,未尽平生吏隐情。”整理者弄丢了原诗后半部分,把另一首诗的后半部分续上了——牛头马尾。另,“太河”当作“大河”,“ 奈可”当作“奈何”。

    计错3处:错简,错字两处。

    阎崇年的答辩

    6月2日上午9时许,备受关注的“阎崇年悬赏门”案件在北京市亚运村法庭开庭审理。众多记者翘首以待的阎崇年先生没有亲自到庭,其律师称,他近期身体不适,“毕竟是个70多岁的老人了”。

    据了解,5月30日,白平从太原抵达北京后,便与王德怡律师取得联系,二人前往国家图书馆调阅了清人张吉午《康熙顺天府志》一书微缩本,就已挑出的错误逐字进行比对。经过整理,白平在阎校本《康熙顺天府志》一书中新发现错误70处,故白平再次向法庭增加诉讼请求,将奖励要求由42万元、62万元变更为现在的69万元。

    在答辩状中,阎崇年表示,答辩人从来就是本着严谨求学的精神校勘《康熙顺天府志》的。即使有众多学者把关,答辩人仍然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认为《康熙顺天府志》一书难免存在错误,并在此书后记中期盼读者指正。答辩人自知才疏学浅,不可能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发布悬赏广告,向天下挑战,因此,答辩人根本没有发布悬赏广告的任何动机。

    对于引起诉讼的所谓悬赏广告,答辩人称,自己从来没有委托任何媒体发表过悬赏广告。所谓挑错给酬金只是答辩人与记者刘婷在聊天时的约定,物件只限于北京晨报记者刘婷一人,并不针对广大读者。2009年9月9日,《北京晨报》《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的四位元记者来答辩人家中喝茶聊天,谈起了《康熙顺天府志》。谈及《康》初次校注完成后,答辩人发现还存在许多错误,请中华书局组织专家校勘了12遍,然后又专门请两位专家协助校注。当时,《北京晨报》记者刘婷开玩笑说,也要帮助答辩人挑错,答辩人表示欢迎。刘婷问答辩人,如果她本人挑出错误,答辩人如何谢她,答辩人说可以请她吃饭。刘婷开玩笑说吃饭太简单,应该给现金作为报酬。答辩人问刘婷要多少酬金,她开玩笑说,至少也得给1000元吧。答辩人认为刘婷作为记者可能根本没有时间读该书,就答应了她的个人请求。

    四位元记者后各自发稿,答辩人发现其他3家报导没有问题,但《北京晨报》不应把刘婷个人与答辩人的约定登到报纸上,这样容易造成大家的误解。答辩人原想提出更正,但考虑到不要影响到刘婷记者本人,另也没有读者提出异议,便没有要求报纸予以更正。

    答辩人万万想不到,时隔半年,任炳先生竟然未与答辩人进行任何联系和确认,就在《北京日报》上发表了文章《京城学界正气——赞阎崇年先生的勇敢之举》,歪曲答辩人发表“公开声明”,更令人想不到的是,白平先生竟然被任炳先生的文章误导,没有核实所谓的“公开声明”的出处和真伪,就对答辩人提起诉讼,进而使答辩人陷入不必要的诉讼纠纷中。

    白平的反驳及主张

    针对阎崇年的答辩意见,王德怡律师提交了反驳意见。王德怡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证据分析可以得出,阎崇年悬赏行为本质上是一个商业行为,《康熙顺天府志》一书发布悬赏广告是精心策划的,目的是为了树立自己的大师形象,从而实现其商业利益;其名背后是利,成为当今中国“学术明星”之首后,凡与其身份有关的产品如课程、字画和出版物都会成倍升值。《北京晨报》消息发布后,阎崇年如果认为记者“疏误”其意,应当要求《北京晨报》澄清;《北京日报》再次转述此消息后,阎仍未提出异议;白平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后,阎仍拒绝回应。其一系列行为足以使公众对其发出悬赏广告的真实性产生强烈信赖,其发布悬赏广告的事实真实可信。

    据透露,中华书局在对王德怡律师的回函中,已告知其于4月5日作出暂停阎校本《康熙顺天府志》发货的决定,并征询学术界和阎崇年的意见,就此书进行检查,该局书面承诺通过律师向白平先生转达检查结果。2010年5月18日,中华书局却突然告知不会向白平一方提供检查结论。由于图书是大众消费品,公众应当对检查结论有知情权,因此原告白平一方向法院提出一项新的调查取证申请,要求中华书局向法庭提供该书的检查结论。

    白平先生“挑错”不仅仅是这一回,熟悉 《百家讲坛》的观众对白平并不陌生。前些年,白平就在自己的博客中,对 《百家讲坛》的主讲人于丹、钱文忠、纪连海、王立群、马瑞芳等诸多名家都有过专门的“挑刺”文章。有的博文甚至措辞尖锐,用白平自己的话来说:“不是 ‘微词’,是‘大放厥词’了。”

    早在1980年,白平就已经第一次成功地挑了一本书的错。当时还在读大三的白平,读《元曲选》时发现了书中几处问题,便一一整理成文寄给出版方中华书局。中华书局的多位专家反复论证后认为,白平所发现的问题除少数断句仍可商榷外,绝大多数都言之有理,决定在该书再版时予以更正。中华书局的编辑在回信中,对白平严谨的治学态度表示敬意。这次“挑错”成功,给了白平无穷的信心与动力。大四期间,白平指出知名教授王力主编的大学教材《古代汉语》一书中的几处问题,再次得到出版方中华书局的肯定。然而这一次“挑错”,不知是不是因为“悬赏广告”的关系,中华书局和阎崇年本人都未对白平本人作出任何有效回应。

    “阎崇年悬赏门”风波未平

    6月2日上午,北京亚运村法庭开庭审理白平诉阎崇年案件,当天未见分晓。也是在6月2日这一天,《中国新闻出版报》发表《不妨以娱乐心态看白平起诉阎崇年》一文,作者赵易达,该文字里行间对白平颇有微词。其中谈到:笔者劝各位看官对这件事多点娱乐心态,这其中恐怕没有猜想的那般机心重重,也无需辨别哪家媒体报导的是真话,更不用把学术扯进来。

    正所谓博客开炮,媒体爆料;官司搭台,金钱唱戏……怎么看也只有炒作、包装、谋利,唯独没有学术。

    其实,这事儿想学术起来也简单,一篇商榷文章、一本专业刊物足矣,阎崇年回不回应,自有学界同侪盯着,丝毫不烦劳记者和读者费神。

    对此文章观点,白平的代理律师王德怡迅速表态:“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在拜读了赵先生的《不妨以娱乐心态看白平起诉阎崇年》一文后,却怎么都娱乐不起来。”他指出“悬赏门”虽本身颇具戏剧色彩,本质上却是一个极为严肃的公共事件。

    王德怡律师对记者表述了自己的观点

    首先,公众人物应当对自己言行负责。此次事件关系到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公众人物的道德品质问题。公众人物作为备受普通民众所关注的目标人群,其行为可能引起一些“粉丝”的追捧和模仿,因此更应当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否则在如今社会的诚信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欺世盗名的行径便会畅行无阻,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都会随之滑坡。放眼当今社会,一些名人、明星甚至政府官员对社会空口许诺、虚假宣传,以至出现“明星、名人诈捐”,却得不到应有的监督和制裁,这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基本秩序。如何建立和完善整个社会的诚信监督机制是个值得深思的关乎社稷的大问题。

    其次,公共资源的使用需要公众监督。这次事件还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康熙顺天府志》一书在校注过程中得到了国家古籍整理与修复专项基金的资助,如今出现了这么多“错误”,是资金不够还是校注人力资源有限?据悉,国家还有多项类似专项基金,这些专项基金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公众就有知情权获悉并要求明确公开这些基金的具体使用情况,监督这些专项基金的运行过程,以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出版商或著作权人对出版物有何责任?该事件也涉及到出版商和著作权人究竟应当就出版物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问题。现行图书品质保障体系对图书出版之前的要求比较严格,但图书一旦出售以后出版单位便不再对读者承担纠错义务,这几乎成了出版行业的潜规则。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0-8-24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阎崇年悬赏门”案 再现浮躁学风

    由于阎崇年“悬赏门”事件的发生,学术界学者们的治学态度再一次受到了社会公众的猜测和质疑。学术文化界是否能够经得起法律的“考验”?现已98岁高龄的国学大师姚奠中先生2010年5月31日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姚奠中,原名豫泰,1913年出生,山西省稷山县南阳村人,为章太炎先生晚年收录的七名研究生之一,与鲁迅,周作人同门。姚奠中先生先后在多所高校任教六十余年。发表过有关中国古代文、史、哲方面的论文130 余篇,出版和再版专著(含主编及高校教材)23 种,其中获得国家级奖两种,省级奖六种。文史哲方面的著述包括《中国文学史》、《庄子通义》、《中国古代文学家年表》等,是当代著名的国学大师,教育家,书法家。

    近年来,学术界陆续曝出“医学专业书籍出现PS的照片”、“博士抄袭门”、“校长抄袭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抄袭门”等有损学者形象的新闻,《百家讲坛》易中天、刘心武、于丹等明星学者的专业素养也纷纷受到了网友们的质疑。对此,姚奠中先生表示:不可否认,治学不严的现象在学界可能依然存在,但大多数真正研究学问的人还是实事求是、扎扎实实地做研究的。提到白平先生与阎崇年先生之间的纠纷,他说,白平曾经是他的学生,也曾与自己有过不同的学术见解,抛开学术不谈,姚奠中很欣赏白平认真的治学态度。他也赞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次“争端”,“谁是谁非不重要,法律是公正的,会更好地保护好我们的传统文化”。姚老先生坦言,“做学问时和别人有不同的意见是很正常的,遇到不同的意见和分歧,双方可以协商探讨,不要故意和人争,也不要攻击对方”,他认为这样既能帮助彼此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准,又可以更接近学术本身的“真谛”。但若是遇到原则问题上的分歧,千万不能让步。“是就是,非就非,一定要弄清楚。不要畏惧什么,个人吃些亏没什么,原则问题绝不含糊,实事求是最重要。”

    与白平副教授一同供职于山西大学文学院的讲师陶文实老师多次向记者表达了目前对社会上存在所谓“国学热”的担忧。陶文实老师认为,目前我国教育机构行政化,各级学校都作为行政机关办公,一些教师、学者不把精力用于学术研究,反而将大量时间和精力用于其他事务上。“这不是高校所应该出现的正常现象,以前我认为白平的行为是不必要的,现在我反而觉得如果能够以此净化高校学术浮躁氛围,也是值得支持的。”

    执教于太原市某中学的吴志军老师对此事非常关注。吴志军老师认为,目前虽然国内掀起所谓的“国学热”,很多人认为这是当前国学复兴的一个标志。但是轰轰烈烈的表面下不免鱼龙混杂,一些不适合当前社会主流文化的内容重新被当做“国学”而受到追捧,更有一些学者打着研究“国学”的名号从事其他盈利活动,表面上看起来,“国学”风风火火,但是时间长了其负面效果就会逐渐显现。同时,吴志军老师认为,目前学术浮躁并不仅仅是存在于高校这一个行业,“各个行业都存在着这种情况,很多人已经不能沉下来精心做一个方面的问题研究,往往是浅尝辄止。”吴老师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担忧,“社会的浮躁气氛已经越来越多地影响到了高校,纯粹的研究现在反而变得不切合实际。老师们的言行对高校学子的影响已经越来越明显,速食式的研究正在让学子们变得浮躁,大家都不愿意再去做学问。”

    为防止高校论文抄袭,从2009年起,国家开始启用论文机器检测手段来防止论文作假。但是如何从根本上来治理高校学术浮躁,一时还没有有效的手段。多年从事高校教学的山西某高校教授郝全梅老师为记者详细说明了论文机器检测以前的相关情况,郝老师介绍,尽管有些学生会无法通过机器检测,但是更多的学生采取了诸如“增加断句、改变引文”等简单的手段来逃避检测,仅仅通过技术手段无法真正来根治学术浮躁。

    纵观“悬赏门”戏剧化的进展,让我们不得不又一次为当前学者的学术态度而感到深深地忧虑。尽管按照白平代理律师的说法,白平所找出的许多他认为的错误,在法律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程式,有许多东西属于学术争议,但是这依旧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回归精益求精的学术严谨态度,如何净化学术氛围,这些都还任重而道远,希望白平所做的仅仅是一个开始。

    出版物差错 尤如非典型性自杀

    据记者了解,出版物差错的问题,早已不是个新鲜话题。清代学者顾广圻曾用“诬古人、惑来者”六个字来概括错本书籍的危害。如今看来此言毫不为过。

    例如,《皇极经世》是古代一本书,如果由于编校者缺少必要的背景知识,在处理时将其标注为“《皇极》、《经世》”,则势必造成普通读者阅读理解上的麻烦。

    例如,历史上的教科书曾经告诉一代又一代的读书人以下两个“常识”:一是“向日葵‘常朝着太阳’”,二是“美国阿波罗11号飞船的宇航员说从月球上能看到长城”。关于第一个结论,根据现代生物学家们的观察实验,向日葵是否向日“要看处于什么生长阶段”,向日葵在许多情形下是并不向阳的。(方舟子《向日葵向日是愚弄所有人的大骗局?》)关于宇航员在太空中能看到万里长城,有许多人通过科学推理论证了这一说法不具备真实性。人类首次踏足月球31年之后,《名人面对面》独家专访了第一批登月的两名宇航员之一—奥尔德林,奥尔德林明确说:“我没有在月球上看到长城。”可见,“在月球上能看到万里长城”是一个欺骗了许多中国人的谎言。遗憾的是,谎言被戳穿后,当年制造这个谎言的人和出版社至今没有站出来更正错误,以正视听。由于书籍传播的内容违反了科学结论,不利于人们对事物求真;由于传播的内容是编造出来的虚假资讯,培养出来的民族自豪感也必然是虚妄和空洞的。虽然现在涌现了一些有良知的科普作家,发表了相关文章试图纠正这些历史上犯下的错误,但由于其传播范围有限,收效不大。类似的事例还有很多,如果原出版单位不出来纠正,澄清事实并承担责任,则其社会危害性会持续很长时间。

    王德怡律师认为,从社会影响来看,出版物中的错误对于人类的危害,有如掺杂了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又如安装了不灵刹车的丰田汽车。所不同的是,不良物质产品危害的是人类的健康和生命,不良精神产品危害的却是人类的思想与心灵。从某种意义上讲,后者的性质更为严重。因此,合法出版物中的错误所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细心的读者也许还记得,2007年1月30日,36家国内大型出版单位和网络媒体在全国政协礼堂发出《致全国编辑工作者的倡议书》,向社会庄重承诺“决不让不合格产品危害社会”,并且决定“确立并严格执行次品召回制度”。在这一庄严行动中,中华书局也“榜上有名”。

    然而,三年多过去了,人们却没有发现媒体报导这36家单位召回任何已公开发行的出版物。读者不禁起疑,难道这些年来这些单位的出版物百分之百合格?公开的承诺如何公开兑现?

    据2009年7月10日《解放日报》报导,2009年上海编校品质检查情况不如2008年,合格的出版社有18家,不合格的出版社有19家,仅4家出版社得到满分,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二的有5家。

    出版界业内人士认为,所有的产品都可能有缺陷,公众不能苛求所有的作者与编辑不犯错误,公众对出版物的缺陷要承担一定限度的容忍义务。

    “但是,一旦出版物中的缺陷或错误被发现并经验证属实,应该有成文法律法规强制出版单位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来自法律界的这种声音,或与个案有关或无关,但焦点所指,超越了个案,旨在为我国制度建设建言献策。

    建议立法规范出版物质量

    王德怡律师的初衷,就是要用法律来维护出版领域中公众的权益,然而,如今他却饱受诉讼之累、之苦。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露了法律维权的三大困难。他说,目前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主要困难一是单个读者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出版社召回书籍无法可依;二是没有明确的错误认定程式;三是维权成本太高,经济上得不偿失。

    针对这种现状,王德怡律师首次提出了《出版物安全法》这个概念。他建议出台出版物纠错和召回制度,立法机关将制定《出版物安全法》提上议事日程。

    从深层次讲,能否实施出版物纠错和召回制度考验著一个国家和民族承认错误的勇气和智慧。王德怡说,这个法律概念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第一,要求出版单位及时通过权威统一的管道向全社会公布纠错资讯,以便读者加以比对,打上补丁;对于影响出版物消费安全的错误,必须强制进行纠正。首先需要纠错的是教科书、教学参考工具书、少儿读物、各类文献等;至于休闲类读物、娱乐杂志之类的出版物,法律的要求可以低一些。第二,如果出版物中的错误严重到一定程度,必须将出版物全部召回,避免其流入社会造成损害。因召回导致的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出版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向出版单位追究法律责任的有效司法救济途径。例如,应尝试允许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民间组织向出版单位提起集体诉讼;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实力的严重不对等,在此类诉讼中应给出版单位分配更多举证责任,即由原告就出版物存在错误提供初步证据和理由,由被告就其出版物不存在错误提供充分证据和理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赞同这种建议,他认为还可以把“问题出版物召回”等内容写入未来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十佳律师秦希燕也分别表示了对立法规范出版物质量的赞同。秦希燕说,针对出版物这一特定商品,还应建立消除影响的修正制度,由缺陷出版物的责任人(作者和出版商等)以多种方式消除其给阅读者及其他公众造成的不利影响。陈舒也认为有必要立法建立出版物召回制度。她建议:“应建立便捷的举报管道,明确举报受理单位的责任。要鼓励读者对有严重品质问题的出版物(青少年读物、农业科普书籍等)进行举报,还要建立合理的评估系统和专业、中立的鉴定机构。”

    目前,我国已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和汽车等领域的召回制度。出版物作为一类特殊的精神产品,在这方面基本是个空缺。

    专家分析,实施出版物纠错和召回制度,无疑会增加出版单位的成本和经营风险,会遭到一部分出版单位的极力反对。但从长远来看,实施这一制度能够增强作者和编辑的责任心,有利于规范竞争,将那些对公众不负责任的出版机构淘汰出局,使优秀的出版社脱颖而出,实现优胜劣汰;亦有助于激发公众对权威的怀疑精神和对真理的探索精神,增强公众对出版物的消费信心,进而促进出版行业的整体发展。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0-8-24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摘自百度白平吧

附:阎崇年《康熙顺天府志》四百二十处错误之一百例
四百二十处错误,处处攻心,试问阎崇年颜面何在?

    1、原文:及见李之才,闻性命之学,遂探赜索隐,洞见天地,运化古今事变,遂衍伏羲先天之旨……(421页)
    按:当标点为:“及见李之才,闻性命之学,遂探赜索隐,洞见天地运化、古今事变,遂衍伏羲先天之旨……”
   
    2、原文:遂衍伏羲先天之旨,著《皇极》、《经世》诸书。(421页)
按:当标点为:“遂衍伏羲先天之旨,著《皇极经世》诸书。”《皇极经世》是一本书,整理者不知道,于是受文中“诸”字的影响,而将“《皇极经世》”处理成了“《皇极》、《经世》”。

    3、原文:却羡金,不礼魏阉之爪牙。督漕者人,以气节高之。(421页)
    按:当标点为:“却羡金,不礼魏阉之爪牙督漕者,人以气节高之。”
   
    4、原文:明崇祯辛未进士,令陈留、祥符,课最征,入刑科给事中。(422页)
    按:当标点为:“明崇祯辛未进士,令陈留、祥符,课最,征入刑科给事中。”
   
    5、原文:后睢扬城陷,巡呼曰:“南八男儿死,尔不可为不义屈。”(423页)
    按:当标点为:“后睢扬城陷,巡呼曰:‘南八,男儿死尔!不可为不义屈。’”
   
    6、原文:后德顺受围,州将假肩龙凤翔判官守御,一委任之。(424页)
    按:当标点为:“后德顺受围,州将假肩龙凤翔判官,守御一委任之。”
   
    7、原文:……命捧安宝舆,中导以卤簿驾仪。上率百官,拜迎入宫。(425页)
    按:当标点为:“……命捧安宝舆中,导以卤簿驾仪,上率百官拜迎入宫。”
   
    8、原文:甲申十九日,流冠破城……(426页)
    按:“甲申十九日”,疑当作“甲申三月十九日”。“冠”当作“寇”。
   
    9、原文:廷训入学舍,属其稚孙于所,善僧隆贵,俄而趋城上……(427页)
    按:当标点为:“廷训入学舍,属其稚孙于所善僧隆贵,俄而趋城上……”
   
    10原文:吾家世受国思,惟一死可报。(428页)
    按:“思”当作“恩”。
   
    11、原文:夙性直烈,每言这条性命要交付朝廷。(429页)
    按:当标点为“夙性直烈,每言‘这条性命要交付朝廷’。”
   
    12、原文:原任知县,城陷语妻杨氏曰:“勇不能拒义,难受辱。”自缢死。(429页)
    按:当标点为:“原任知县,城陷,语妻杨氏曰:‘勇不能拒,义难受辱。’自缢死。”
   
    13、原文:与寇遇于胭脂关下,直前抟之。伏贼出……(430页)
    按:“抟”当作“搏”。
   
    14、原文:己亥,海寇入犯江南,州、县多不守。(430页)
    按:当标点为:“己亥,海寇入犯江南,州县多不守。”其中的“州县”指地方,是一个词,非确指“州”与“县”,故不当断开。
   
    15、原文:奉旨赠参将,荫其子鼎重予世袭。(430页)
    按:当标点为:“奉旨赠参将,荫其子鼎重,予世袭。”
   
    16、原文:举茂才,迁京辅都尉守、京兆尹。(432页)
    按:当标点为:“举茂才,迁京辅都尉,守京兆尹。”
   
    17、原文:广汉聪明,善钩钜盗,贼屏息后卒,百姓追思之。(432页)
    按:当标点为:“广汉聪明,善钩钜,盗贼屏息。后卒,百姓追思之。”
    “钜”当作“距”。
   
    18、原文:始历州郡,从事所在称职归。光武平河北,破刘永……(432页)
    按:当标点为:“始历州郡从事,所在称职。归光武,平河北,破刘永……”
   
    19、原文:初为郡吏,彭宠以梁为呼孥令。(432页)
    按:“呼孥”,《后汉书•王梁传》作“狐奴”。
   
    20、原文:入拜河南尹,封高阜城侯。(432页)
    按:“高”为衍文。《后汉书•王梁传》:“增邑,定封阜成侯。”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0-8-24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21、原文:初为州郡吏,有计略,善应对,从孙坚征董卓。坚死从孙策拔庐江,下秣陵……(433页)
    按:当标点为:“初为州郡吏,有计略,善应对。从孙坚征董卓,坚死,从孙策。拔庐江,下秣陵……”
   
    22、原文:官至荡冠将军。(433页)
    按:“冠”当作“寇”。

    23、原文:朝廷宪章、辩规划、创制,悉合轨度。(434页)
    按:当标点为:“朝廷宪章,辩规划创制,悉合轨度。”
   
    24、原文:举进士不得调与兄征明隐终南山。(434页)
    按:当标点为:“举进士,不得调,与兄征明隐终南山。”
   
25、原文:说曰:“此谗人谋动东宫耳!陛下以太子监国,则名分定,奸胆破矣!”帝如说言,三子皆贵显。(435页)

    26、按:当标点为:“说曰:‘此谗人谋动东宫耳。陛下以太子监国,则名分定,奸胆破矣。’帝如说言。三子皆贵显。”
    “胆”,疑当作“胆”。
   
    27、原文:累迁检校、太子宾客,封静戎郡王。(435页)
    按:当标点为:“累迁检校太子宾客,封静戎郡王。”整理者可能不知此处“检校”为何意。
   
    28、原文:从奇舒曜为前锋,破李希烈军。(435页)
    按:“奇舒曜”当作“哥舒曜”。
   
    29、原文:……利贞拔剑,当军大呼,一军遂安。(435页)
按:《新唐书•陈利贞传》作“利贞拔剑当军门,大謼曰……”可见《康熙顺天府志》此处脱“门”字。

    30、原文:德宗嘉之,擢汝州御史。(435页)
    按:《新唐书•陈利贞传》作“德宗嘉之,擢汝州防御史。”可见《康熙顺天府志》此处脱“防”字。
   
    31、原文:刘怦,昌平人。朱滔时积功至雄武军。(435页)
按:“朱滔时积功至雄武军”不通。《新唐书•刘怦传》作“朱滔时,积功至雄武军使”, 可见《康熙顺天府志》此处脱“使”字。

    32、原文:有军校被酒持刀夺买人物,庆立捕斩之以徇。(436页)
    按:“买”当作“贾”。
   
    33、原文:参政山西,历年捕寇及归,屏绝声色绮丽。先世产业,尽付兄子。(443页)
    按:当标点为:“参政山西,历年捕寇。及归,屏绝声色绮丽,先世产业尽付兄子。”
   
    34、原文:……授户部主事。以救言事,御史魏见泉外谪。(443页)
    按:当标点为:“……授户部主事,以救言事御史魏见泉外谪。”
   
    35、原文:劾内使陈增,兼请罢矿使,上从之。一时税珰气慑,改督漕运副都御史……(443页)
    按:当标点为:“劾内使陈增,兼请罢矿使,上从之,一时税珰气慑。改督漕运副都御史……”
   
    36、原文:己酉,按山东,监秋试,疏称士子不应,令胥吏传呼,乃口唱其名。(444页)
    按:当标点为:“己酉,按山东,监秋试,疏称士子不应令胥吏传呼,乃口唱其名。”
   
    37、原文:始为潞安司李谳狱平允,刚直不阿。(444页)
    按:当标点为:“始为潞安司李,谳狱平允,刚直不阿。”
   
    38、原文:鸿猷登陴,与仲子杰,商订方略,内外綦严。(445页)
    按:当标点为:“鸿猷登陴,与仲子杰商订方略,内外綦严。”
   
    39、原文:以廉能第一人,为礼部员外署仪郎。(445页)
    按:当标点为:“以廉能第一,人为礼部员外署仪郎。”
    “人”,当为“入”字。
   
    40、原文:宋文正公仲淹之裔,十一传至岳明洪武中,丞云梦……(445—446页)
    按:当标点为:“宋文正公仲淹之裔,十一传至岳。明洪武中,丞云梦……”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0-8-24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41、原文:辟东皋为别业,与禽、鱼、竹、石为伍。(446页)
    按:当标点为:“辟东皋为别业,与禽鱼竹石为伍。”
   
    42、原文:凡握机宜,靖豕蛇,严军令,奠闾阎山,陬月白,海屿风清,种种在浙闽记载中。(446页)
    按:当标点为:“凡握机宜,靖豕蛇,严军令,奠闾阎,山陬月白,海屿风清,种种在浙闽记载中。”
   
    43、原文:……威德著流,三省同颂。正巳,率属文武凛惕;庚寅,诏……(446页)
    按:当标点为:“……威德著流,三省同颂。正巳率属,文武凛惕。庚寅,诏……”
    “正巳”当作“正己”。
   
    44、原文:甫当开创守令多从龙辈,拘律……(446页)
    按:当标点为:“甫当开创,守令多从龙辈,拘律……”
   
    45、原文:寻乃来京陛见,忽成疾意者,劳积气微耳,辞阅月而卒于家。(446页)
    按:当标点为:“寻乃来京陛见,忽成疾,意者,劳积气微耳。辞阅月而卒于家。”

    46、原文:好学,通左氏,仕后唐……(447页)
    按:当标点为:“好学,通《左氏》,仕后唐……”
   
    47、原文:英宗知其名召见,命入内阁倚任之。(448页)
按:当标点为:“英宗知其名,召见,命入内阁,倚任之。”

    48、原文:疏人,仍以彬付卫狱……(449页)
    按:“人”当作“入”。
   
    49、原文:时瑾令复狱词,去诜疏,首权阉字,斌不肯,谓其僚曰……(449页)
    按:当标点为:“时瑾令复狱词,去诜疏首‘权阉’字,斌不肯,谓其僚曰……”
   
    50、原文:吾平生历秩甚卑,惟恪尽无忝存心,不敢自欺耳!(450页)
    按:当标点为:“吾平生历秩甚卑,惟恪尽无忝,存心不敢自欺耳!”
   
    51、原文:不受束修,不分学仓积谷之耗,羡士或有丧不能葬者,捐俸以助。(451页)
    按:当标点为:“不受束修,不分学仓积谷之耗羡。士或有丧不能葬者,捐俸以助。”
   
    52、原文:……立心不欺,大类于王海。日事人以是,多其隐德焉。(451页)
    按:当标点为:“……立心不欺,大类于王海日事,人以是多其隐德焉。”
   
    53、原文:又愤戚侯某,将肆虐于忤己之士,乃为书历指古外戚权横贾祸之由,上之以折其锋。(451页)
    按:当标点为:“又愤戚侯某将肆虐于忤己之士,乃为书历指古外戚权横贾祸之由上之,以折其锋。”
    “戚侯某”不辞,当作“外戚侯某”。
   
    54、原文:民有卖妻赏负者,讼于官,中梧悯之,捐金为赏所负,遣令完聚。(451页)
    按:两“赏负”皆当作“偿负”。
   
    55、原文:……植上书求刊正碑文古文蝌蚪,置毛诗、左氏、周礼博士。(452页)
    按:当标点为:“……植上书求刊正碑文古文蝌蚪,置《毛诗》、《左氏》、《周礼》博士。”
   
    56、原文:后驴上指画错然,遇韩京兆愈不觉,冲至左右,拥尹前具云……(453页)
    按:当标点为:“后驴上指画错然,遇韩京兆愈,不觉冲至,左右拥尹前,具云……”《刘公嘉话》:“时韩愈吏部权京兆,岛不觉冲至第三节。左右拥至尹前,岛具对所得诗句云云。”可见《康熙顺天府志》此处有脱文。

    57、原文:去浮屠,举进士,除长江簿,以诗名。(453页)
    按:“长江簿”当作“长江主簿”。
   
    58、原文:会昌初,授晋州参军,迁司户。(453页)
    按:《新唐书•韩愈传》作“会昌初,以普州司仓参军迁司户……”
   
    59、原文:初以主客员外、知制诰……(453页)
    按:当标点为:“初以主客员外知制诰……”
   
    60、原文:昉性仁厚善,属文长于诏册……(453页)
    按:当标点为:“昉性仁厚,善属文,长于诏册……”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0-8-24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61、原文:以经义词赋两科进士。入翰林,为应奉应制,尝一日百篇,文不加点。(454页)
    按:当标点为:“以经义、词赋两科进士入翰林,为应奉。应制尝一日百篇,文不加点。”
   
    62、原文:衎善画竹、石、花、木,所著有《竹谱》。(454页)
    按:当标点为:“衎善画竹石花木,所著有《竹谱》。”
   
    63、原文:多以文学饰吏,治所至辄聚生徒讲学。(455页)
    按:当标点为:“多以文学饰吏治,所至辄聚生徒讲学。”
   
    64、原文:及卒门弟子百余人,皆号泣失声……(456页)
    按:当标点为:“及卒,门弟子百余人皆号泣失声……”
   
    65、原文:幼以孝闻,母丧三年,不食盐菜。(457页)
    按:当标点为:“幼以孝闻,母丧,三年不食盐菜。”
   
    66、原文:父佑母王氏,父嬖妓殴其母。母不堪辱欲死,鉴抱母泣曰:“曷念儿,姑忍之!”(458页)
    按:当标点为:“父佑,母王氏。父嬖妓殴其母,母不堪辱,欲死。鉴抱母泣曰:‘曷念儿?姑忍之。’”
   
    67、原文:有尔乡人在吾寺,未知是否?(458页)
    按:当标点为:“有尔乡人在吾寺,未知是否。”
   
    68、原文:母尤氏病,摅刲股以疗母,瘳而身殒。(458页)
    按:当标点为:“母尤氏病,摅刲股以疗,母瘳而身殒。”

    69、原文:光与子相善,窃不自外言,足下于太子且约光勿外泄,是疑光也。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士!(459页)
    按:当标点为:“光与子相善,窃不自外,言足下于太子。且约光勿外泄,是疑光也。夫为行而使人疑之,非节侠士。”
   
    70、原文:建书院,延名人以教,远近士后进多赖之。显贵者甚重,五子……(460页)
    按:当标点为:“建书院,延名人以教远近士,后进多赖之,显贵者甚重。五子……”
   
    71、原文:性好施,予嘉靖壬寅岁荒,民多死者……(460页)
    按:当标点为:“性好施予,嘉靖壬寅岁荒,民多死者……”
   
    72、原文:夫亡抚孤守节。扁额表杨其门。(462页)
    按:当标点为:“夫亡,抚孤守节。扁额表杨其门。”
    “杨”,当作“扬”。
   
    73、原文:奉姑以孝,抚育遗腹子。勋教成进士,孀居四十余年卒。诏旌其门。(462页)
    按:当标点为:“奉姑以孝,抚育遗腹子勋,教成进士。孀居四十余年,卒,诏旌其门。”
   
    74、原文:司氏:千户张勋妻氏,年二十五,夫死。(463页)
    按:当标点为:“司氏:千户张勋妻。氏年二十五,夫死。”
   
    75、原文:申氏:柝城里人樊克家妻……(466页)
    按:“柝城里”,前文有“杨德:拆城里人”(460页),当系一地,有一误。
   
    76、原文:比城陷,铉易公服,别母趋朝章亟赴井死。铉侧室王氏,亦投井死。(470页)
    按:当标点为:“比城陷,铉易公服,别母趋朝,章亟赴井死,铉侧室王氏亦投井死。”
   
    77、原文:尚义武勇,喜读左氏。少寓涿郡,与昭烈张飞,谊同兄弟。(472页)
    按:当标点为:“尚义武勇,喜读《左氏》。少寓涿郡,与昭烈、张飞谊同兄弟。”
   
    78、原文:福建福清人,贡入太学中。顺天乡试,与大城蔡如菖、李学书为同年友……(474页)
    按:当标点为:“福建福清人,贡入太学,中顺天乡试,与大城蔡如菖、李学书为同年友……”
   
    79、原文:在房山县西南五十里,敕建隆阳宫?#65310;又暧馄谝茫鍪凇#?77页)
    按:当标点为:“在房山县西南五十里敕建隆阳宫居之,年逾期颐,忽失所在。”
   
    80、原文:诏居大都太极官,赐虎符……(477页)
    按:“官”,当作“宫”字。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楼主| 延章 发表于 2010-8-24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81、原文:惟帝英姿,莅政志切,安民十有七年;励精靡懈,讵意寇乱,国亡身殉社稷。(480页)
    按:当标点为:“惟帝英姿莅政,志切安民。十有七年,励精靡懈。讵意寇乱国亡,身殉社稷。”
   
    82、原文:虽少逊厥,诸陵鸠庀,独新庶无,旷乎仪制。(481页)
    按:当标点为:“虽少逊厥诸陵,鸠庀独新,庶无旷乎仪制。”
   
    83、原文:申饰所在,守护惟谨。(482页)
    按:“申饰”,疑当作“申饬”。后文《御制金太祖、世宗陵碑文》(486页)作“申敕”。
   
    84、原文:自古贤臣正士,效力王家。率授命致身,捐生赴义……(482页)
    按:当标点为:“自古贤臣正士效力王家,率授命致身,捐生赴义……”
   
    85、原文:甚或遗秽蒙嗤,为世昭鉴,去继盛奚翅天壤哉。(483页)
    按:当标点为:“甚或遗秽蒙嗤,为世昭鉴,去继盛奚翅天壤哉?”
   
    86、原文:……而竟不得志,而歾与龙逢、比干,先后合辙,亦可悲矣!(483页)
    按:当标点为:“……而竟不得志而歾,与龙逢、比干先后合辙,亦可悲矣。”
   
    87、原文:至于不畏疆御,披膈犯颜,则无如杨继盛。(483页)
    按:“疆御”必当作“彊御”。
   
    88、原文:继盛独能伸大义,声其十罪,更彰其五奸,使隐然昭明,稔恶暴白。(483页)
    按:“隐然昭明”不通,或当作“隐慝昭明”,与下“稔恶暴白”为对文。袁宏《后汉纪•灵帝纪上》:“夏侯氏便于座中攘臂大呼,数元艾隐慝秽恶十五事。”
   
    89、原文:继盛排群说,力言不可,致权臣炰烋刑之。濒死谪官遐方,历尉令始得至一曹郎。(483页)
    按:当标点为:“继盛排群说,力言不可,致权臣炰烋,刑之濒死,谪官遐方,历尉令,始得至一曹郎。”
   
    90、原文:令他者处此,且保躯固位,未遑安敢复蹈前迹。(483页)
    按:当标点为:“令他者处此,且保躯固位未遑,安敢复蹈前迹?”
   
    91、原文:……不则缄口屏息,循职自效,亦何所不容。(484页)
    按:当标点为:“……不则缄口屏息,循职自效,亦何所不容?”
   
    92、原文:嗟乎,继盛值讳言之朝,无立言之责,尚能不畏疆御,披膈犯颜如此。(484页)
    按:当标点为:“嗟乎!继盛值讳言之朝,无立言之责,尚能不畏疆御,披膈犯颜如此。”
    “疆御”必当作“彊御”。
   
    93、原文:……畏权威而忘国事,以视继盛能不愧然汗下哉!(484页)
    按:当标点为:“……畏权威而忘国事,以视继盛,能不愧然汗下哉?”
   
    94、原文:既乃托体山阿,瘗骸林麓,永近园陵,尝依隧道,可谓式慰幽灵,用绥贞魄者矣!(485页)
    按:“尝”字疑当作“常”。句末感叹号可作句号。
   
    95、原文:朕自践祚以来,斟酌前代之典章,洎夫有明恒深嘉叹,其列代山陵,近在畿辅……(485页)
    按:当标点为:“朕自践祚以来,斟酌前代之典章,洎夫有明,恒深嘉叹。其列代山陵近在畿辅……”
   
    96、原文:谥义危身,奉上险不辞难,曰“忠”。(485页)
    按:当标点为:“谥义:危身奉上,险不辞难,曰‘忠’。”
   
    97、原文:御制金太祖、世宗陵碑文(486页)
    按:这篇文字,即前文所载《世祖章皇帝御制金太祖、世宗陵碑文》之另稿(481—482页),当有校勘记。
   
    98、原文:故时代虽遥,崇礼不替。(486页)
    按:“时代”,前《世祖章皇帝御制金太祖、世宗陵碑文》作“世代”。
   
    99、原文:园寝湮于异世(486页)
    按:“于”, 前《世祖章皇帝御制金太祖、世宗陵碑文》作“于”。“于”、“于”混淆的情况,恐此书不在少数。
   
    100、原文:故明惑于形家之说,疑与清朝王气相关……(486页)
    按:前《世祖章皇帝御制金太祖、世宗陵碑文》作“故明惑于形家之说,疑于本朝王气相关……”
济世 发表于 2010-8-24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阎大爷的“学术身价”似乎是吹出来的~
真与他美化满清时的学术身份类似

小黑屋|举报|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