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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科學] 廣州城管遭砍民眾歡呼 執政是社會道動過程 民生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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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3-3-20 03:3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這是兩千年前的華夏聖賢關於執政的最簡潔卻最高度的描述。行政,不是一個主僕互動的過程,亦不是一個公民契約的過程,而是社會道動的過程:公民可(自行、自決、自斷等),則令其自由(讓公民該如何就如何,政府不干涉);公民不可(一、公民個人不能自行、自決、自斷等;二、公民之間自行、自決、自斷等),則令其有所長智(使其知法知禮,或使其聰慧,以可自行自決自斷等,同時政府主持公道——則執政)。


何謂社會道動?社會,用現代漢語來解釋,是指某範圍內(或地域,或種族等)的人類群體及其共同活動。道動,在此是指人道的運行。合起來就是說,某範圍內人類群體的有秩活動。這裡的人道,用現代漢語解釋是人類活動的秩序,用傳統說法,是依天道而生化的社會道理。因此,人道並不是固定的,其以時代而變化。


執政是社會道動過程,就是說政府執政,是依據『人道』設立並完善法制,再依據法制導引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的過程,這樣則可保證社會活動的秩序化(符乎人道)。任何政府執政行為及政策制定,都局限於『不可,使知之』的範圍。


為何說行政不是一個主僕互動的過程?其實行政本身,就是一種社會活動,是道動之一象。再者,社會是一個群體系統,執政者本身就是公民之一,亦是法律道德約束的對象,無法與其他公民區別開來。人為的劃分社會為管理者與被管理者兩大群體,是一種錯誤的做法,其直接導致管理者脫離於法律道德之外而不受約束,亦則人道(社會秩序)之外。這種劃分是人治的基礎,其使得管理者立於社會之外,並居高凌駕整個社會,自詡天子而妄立法制妄捏道統。也導致了國家制度、政府政權遭受普遍的『民怨』,並被起義民眾推翻——管理者妄立之法制及妄捏之道統,並非依天道生化的人道,而僅僅是臆斷設立規章,自然遭到被管理者的反對。


西方近代興起的契約論雖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主僕論的『立法』弊端,使得法制的確立獲得更多公民的認同,但並未做到『依天道生化』,致使西方國家民眾居然有時得出『合法則可,不必合理』的枉論,異化了人道的本質(人道是社會『道理』——具客觀性,而非群體契約——具主觀性)。契約論的另一優點是弱化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界限,但卻導致了行政效率的低下——大多數人共同決定某些政策或行政行為,這是政府的無限擴大化。


其實行政(則社會管理),作為社會道動之一象,是社會群體活動依據『秩序』(則人道)進行的過程,並不必要政府公務員處處關注社會的動向變化——公民在社會秩序的指引下,是有『智慧及能力』自行活動的。政府需要做的就是:『民不可,使知之』,而其他一些依法制定的政策,並不需要大部分公民參與——如若政策的制定非法,或不合理(不合乎人道),公民完全可以推翻(公民推翻政策本身也是一種行政,因此行政並不一定就是政府公務員對公民做出管理,也可以是公民對公務員做出管理),因此政府可以很小的,而其行政效率也可以很高的。


也就是說,行政的原則是民生——則民本,以民為本。這裡的『民』就是『公民』,任何行政行為或政策,都必須以公民權益為本。


昨日,聽聞廣州有城管被小販砍傷的報道,城管被砍並非大事,令人憂心的是,圍觀的民眾,居然集體冷漠,而在該報道的評論中,居然大多數人持認可的態度,而忽視了『砍傷人』背後的『無人性』。很顯然,設立『城管』部門,及城管執法行為本身,已經將社會劃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兩大派,並且加劇了二者的敵對情勢;另外,設立城管部門的初衷,並非民生,而是政府出於主觀『美化城市』的臆斷進行設立的,意圖以暴力強制執法方式達到目的。


要解決這種社會現象,及執政危機,必須重新確立民生的原則,以解決小販營生方式(如設立免費市集區)為根本目的,制定法律法規,重新確定城管部門職能及執法行為方可。


營生,是公民的基本民權,也是公民普遍的基本的社會活動。政府無權阻止公民營生活動,但可以引導,並為之提供服務。


而小販的營生活動,不得同時損害其他公民權益,如占道,擾亂社會秩序等。


因此,政府的執政行為就應該是,引導小販營生的社會活動,以保證其不會損害其他公民權益。基於此,政府必須制定法律法規,規範小販的營生活動,規定小販營生活動損害其他公民權益或違反法律規定,並被舉報時的懲罰方式。然後可設立的城管部門的執政行為——引導小販依法進行營生活動,並為其提供不會損害其他公民權益,或致其違法的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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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3-3-21 00:29 | 顯示全部樓層
砍死了政府包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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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3-3-22 02:29 | 顯示全部樓層
湖北城管隊長執法時被人用鋤頭砸後腦致死亡

3月16日上午,縣城管執法局城東執法大隊隊長段金寅帶領執法隊員在制止一起被定性為違法的建築施工時,遭執法對象熊某某反擊到要死。20日上午11點左右,段金寅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歸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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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延章 發表於 2013-3-22 02:38 | 顯示全部樓層
廣州小販砍傷城管續:雙方互有口角並動手

羊城晚報訊 記者梁懌韜報道:今天上午10時,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召開媒體和城管監督員座談會。在會上,城管公布了3月6日客村牌坊執法視頻。

視頻顯示,城管執法隊員先是到場對女小販進行勸導執法。在勸導期間,一位執法隊員搶了(未經小販同意占據他人財物應定性為搶)女小販攤前的水果刀。按照視頻播放現場城管領導解釋,此舉為暫扣其刀。女小販要求執法隊員還刀,執法隊員把刀還了後,女小販仍不願離開。雙方為此爭吵。當雙方爭吵到最激烈時,女小販用手指着後被停職的執法隊員;該執法隊員還手;女小販再還手,拿起攤前番石榴朝執法隊員砸,雖然沒砸中被停職執法隊員,但視頻顯示番石榴砸到其他執法隊員。被停職協管隨後撲到女小販面前,雙方拉扯。在此期間,多位執法隊員上前欲把兩人分開。
【評:這是執法嗎?居然與執法對象打起架來,還不可開交】
順天道化 發表於 2013-3-22 02:45 | 顯示全部樓層
關於契約論的論述非常精彩,很受啟發
順天道化 發表於 2013-3-22 02:50 | 顯示全部樓層
依樓主表述,傳統的理想政治應該是什麼樣的?看上去很像學校——公民知書達禮識法就由得其自學,不懂的就教?

但是實際中許多行政行為並不止於此吖,比如那些稅收、社保之類的。不知道孔夫子怎麼解釋他那句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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