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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漢語] 謎病剖析:面底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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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08-3-21 14: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燈謎網
燈謎是文字遊戲,但有其嚴格的創作規律。循律製作,方能體現她的知識性與趣味性。那些在扣合上違規,賴以成謎的字詞的音、形、義發生偏差的謎作,謎界統稱『病謎』。有毛病的燈謎,首先就失卻其智識性,於是也就無趣味性可言。
燈謎是利用漢字的多部、多音、多義,加以變意、別解來進行創作的,而漢字字學是門淵深的學問,掌握不捻,甚易發生偏差,所以自古及今,病謎隨處可見。隨着燈謎創作的發展,謎病漸為人覺察,如何審辨、防止,成了許多燈謎作者探討的課題。
由於燈謎創作歷來被視為雕蟲小技,很多文人抱遊戲態度,對謎病缺乏系統研究,至今我們見到的只是散見於綜合性謎著中的一些論述。如:薛風昌【邃漢齋謎話】的二忌:『一曰俗,一曰呆』。楊汝泉【謎語之研究】的四忌:『艱僻、穿鑿、輕率、固執』。徐枕亞【談虎偶錄】的十忌:『撅,呆,混,脫,割裂,艱澀,雜湊,直率,意義未盡,神氣不足』。謝會心【輟耕談虎錄】的十忌:『庸,俗,泛,僻。板,淺,支離,破碎,牽強,旁通』。胡郎【懷蝶室謎話】的十忌:『晦,俗,碎,生,廓,呆,淺,脫,鑿,滯』。泰國李文賓【燈謎二談】的七忌:『倒置,多格,多猜,當頭典,用錯典,贅字欠義,藏頭露尾』。這些論述,定義抽象,論述籠統,更少例析,而且各家所列忌病,互有參差,合同存異不足二十種之數。
筆者數年前曾寫過【謎病例話】,參合前人論述,將謎病另行分類,作了大膽的探索。現更在此基礎上,結合近年所見,調整觀點,另選典型病例,進行病狀與病因的剖析。為適應新的讀者層,論述趨於簡要,引入前人、今人的見解,提出自己的意見,目的在於使初入謎道的朋友有所借鑑,減少謎病的發生,從而提高燈謎創作水平。
本文中所舉謎例,除取自古籍者外,均從近時出版的內外謎刊中採集。筆者就謎論謎,對謎不對人,故未列明出處,但絕不平空臆造。正因為對謎不對人,筆者對所舉謎例的作者絕無不尊重的意思。此兩點,是必須交代清楚的。
1面底相犯
一則燈謎,謎面和謎底如果出現相同的字,這就是燈謎創作的第一大忌:『面底相犯』。
燈謎源於古之隱語,宋代程大昌筆記【演繁露】說:『隱者,藏匿事情,不使暴露也。』謎的面底有字相同,極易暴露制謎者要『藏匿』的事情,以致謎不成謎;即使不關緊要的字,底面互犯,也會使謎趣大打折扣。所以清末民初的著名謎家張起南說,『謎之面底字最忌相犯』。
面底不得相犯,是制謎的起碼要求,但是面底相犯的謎作卻不少見。其中,除了初學者不曉得迴避外,一般多出於疏忽,少數是意在創新,故意相犯。
曾見以『懸崖勒馬』猜國名『危地馬拉』。此謎從扣合的意思上看尚屬不錯,但『馬』字兩見,明顯相犯,當是初學者不明法規所致。其實,只要懂得迴避,將謎面改為『懸崖收韁』,扣合原底,就不失為一則通達之作。
筆者曾以『不死還能見太平』猜新詞語『活而不亂』,並以之投稿參加【文化娛樂】賽事。其時,喜用反面擊射之法,生動緊湊,而未察面底都有『不』字,於是成了一條不可救藥的病謎。
前人制謎,碰到以成句作面,形成底面相犯時,有人對放棄大好謎材心存不甘,於是提出:『有時虛字萬不能避,亦不妨相犯。』『舍此別無佳面……則實字也不必避』。(【秦園春燈話】)但燈謎畢竟是以『回互其詞』為手段,以『藏匿事情』為特徵,面底有字相犯,總使謎趣減淡,並招行家譏議。縱然打出『露春格』來使之合法化,也會遭人鄙薄,所以大家都在極力避免『面底相犯』的發生。『露春格』的應用,從某種意義上講,無異於自我暴露創作手段的低下,因之也漸為有識者所摒棄。
至於故意相犯,是一種沖規突法,玩弄技巧的作法。如以『頌罷青詞花含笑』,猜詞牌名二『解語花、花犯』。『青詞』是舊時用以祭天的表章,迎春護花等活動也以這類文章禱告天神,面句即用此意。謎底是說花兒懂得表章的意思而高興盛開。『花犯』用來點明『花』字犯面。這種創作手法只可在底材可遇不可求時偶一為之,當然不可樂此不疲,更不宜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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