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濛,陸人龍

凌濛,陸人龍

創作的圖書部

凌濛初,又名凌波,生於公元1580年,卒於公元1644年,字玄房,又字彼厈,號初成,又號即空觀主人。時人以其排行十九,別號其『凌十九』。凌濛初祖籍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亦即今日的浙江湖州織里鎮。凌濛初既是作家,也是書商。 陸人龍,具體生卒年月不詳,字君翼,是明代浙江錢塘人,即今天的杭州。陸人龍是崇禎時期較爲有名的小說作家,同時也是書商。陸人龍一般會在其寫作的書中署有諸如『錢塘陸人龍君翼甫』、『錢塘君翼陸人龍』、『錢塘陸人龍』、『錢塘陸君翼』之類的名稱。

[凌濛,陸人龍] 創作的圖書部

拍案驚奇

凌濛,陸人龍
文白小說 已完結 8萬

【拍案驚奇】是明代文學家凌濛初所著【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及陸人龍所著【三刻拍案驚奇】(原名【型世言】)的合稱。 爲了方便讀者閱讀,編錄者特將凌濛初的『兩拍』與陸人龍的『三拍』合編爲一,那樣,讀者就可以自由而方便地在三本書中尋找喜歡的故事來閱讀。 【初刻拍案驚奇】大約在明朝天啟七年時寫成,即公元1627年。次年,由尚友堂書坊刊印發行。 【初刻拍案驚奇】共有四十卷,寓有七十八篇小說,一出雜劇,屬於擬話本體小說。每卷有一則或多則完整的故事,共同闡發一項人常道理。這些故事確實引人入勝,比如商人因義由厄轉富,讀書人因義由貧得仕;其中既有清官的斷案如神,也有污吏的枉法徇私等等。 【二刻拍案驚奇】是凌濛的第二部【拍案驚奇】作品。成書時期在明代崇禎五年,即公元1632年。與【初刻拍案驚奇】一樣,亦分四十卷,每卷寓一人常倫理。 【二刻拍案驚奇】有所佚失,如廿三卷【大姐魂游完宿願 小姨病起續前緣】與【初刻拍案驚奇】廿三卷同,第四十卷又亡佚。後人以雜劇【宋公明鬧元宵雜劇】充之。 凌濛的『二拍』題材來自當代或前代的作品,多是社會寫照,反映了明代(及宋代)平頭百姓的傳統思想,這些社會寫照及傳統思想,又反過來印證了明代人民生活水平及人文精神水平之高,甚至今人亦企不可及。 【三刻拍案驚奇】,原名【型世言】,全稱【崢霄館評定通俗演義型世言】,是明代作家陸人龍的話本小說集,上世紀九十年代在韓國被發現並引回國內。因本書文筆、結構、及寓意均近凌濛的拍案驚奇,故而時人又稱【三刻拍案驚奇】,本書將三者彙編一起,以方便讀者閱讀。 【三刻拍案驚奇】於崇禎五年,即公元1632年,由崢霄館書坊刊行,全書共四十卷。與凌濛的『二拍』一樣,【三刻拍案驚奇】也是每卷含有一則或多則完整故事,並闡發一個人生常理。 由於【三刻拍案驚奇】的刊行並不十分流行,崇禎十六年前後,有書商私自篡改原書,留其三十篇,並每篇新擬篇目,並更改書名爲【三刻拍案驚奇】重新刊行。原書作者也被更改爲夢覺道人、西湖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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