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征

魏征

创作的图书部

唐朝魏征、虞世南、褚遂良等奉旨敕撰,今人张发祥、柯美成主编。魏征,生于公元580年,卒于公元643年,字玄成,是我国唐朝初期唐初著名谏官;虞世南,生于公元558年,卒于公元638年,字伯施,南北朝陈朝太子中庶子虞荔之子,虞世南擅长于书法,与欧阳询、褚遂良、薛稷合称“初唐四大家”;褚遂良,生于公元596年,卒于公元658年,字登善,是当时杭州钱塘人(今杭州),褚遂良出身望族,其父褚亮是隋朝散骑常侍。

[魏征] 创作的图书部

群书治要白话文PDF

魏征
类书 已完结 9175

这是《群书治要白话文》本,原名《文白对照群书治要》,书中编排有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群书治要》原文,另一部分是《群书治要》白话文翻译;两类部分内容编排在同一页面里。编者为了方便阅读,巧妙地将两部分内容的编排方式从“上下”结构改为“左右”结构,即左边是原文,右边是白话文,读者可以十分方便地对照着读。需要注意的是,白话文只翻译了“群书”的原文,并不翻译魏征等注释的“治要”内容。 《群书治要白话文》是张发祥、柯美成共同主编的,原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刊行。 《群书治要》是我国第一部类书,所谓类书是指将所有书籍按照某种分类方式进行分类汇编成一本书。《群书治要》是按“经”“史”“子”三个类别对唐以前所有书籍进行汇编的,与之相类似的是满清时编撰的《四库全书》,不同的是,《群书治要》的汇编目的是汇集前贤的智慧,尽量还原作者的本义,是选编原书部分章节,以供皇帝鉴阅,而《四库全书》的汇编目的是收集并篡改前人的书籍,以正当化,并歌颂满清的殖民政权,伪化、扭曲前贤的学说,是直接收编整本书籍。 《群书治要》自唐末即亡佚,至宋时,人们竟不知有其书。直到公元1786年,日本天明六年,德川家康的后裔尾张藩主家的大纳言宗睦重印分发,《群书治要》才得以重回中国。满清嘉庆、民国23年,均得到《群书治要》天明重印本,民国将其编入《丛书集成初编》向社会发行。 至于日本如何得到该书,没有任何文献提供相关记录,唐太宗敕编该书,即见其数量必是屈指可数,甚至是孤本。因此,面对传言所谓的日本遣唐使获赠并带回日本的说法,疑点多多,最重要的疑点是该书只有日本藏有,而国内完全消失,故此说法不宜作为定论面世。 《群书治要》由魏征、虞世南、褚遂良等人于贞观初年奉旨敕编。取材于六经、四史、及其他诸子百家,历史的范围上溯五帝,下迄魏晋,主旨是“务乎政术,存乎劝戒”,采集了一万四千多部书籍,共计八万九千多卷,于贞观五年汇编成书,前后花费了六年左右的时间。

群书治要

魏征
类书 已完结 64万

这是《群书治要》原文简体本,依据日本天明影印本校注而成。《群书治要》全书共计五十余万字,该书的编撰初衷是为帝皇的“治平”提供学术理论参考,故其所选编的内容及注疏,都十分核心、精细、到位,对初学或无时间充分学习国学经典的人来说,实在是很合适的入门书选。 《群书治要》全书共五十卷,其中卷四春秋左氏传上、卷十三 汉书一、卷二十 汉书八,三卷均已缺失,余四十七卷。 《群书治要》是我国首部类书,全书将要收录的书籍或节选章句,分别按“经”“史”“子”归类汇编。以相似类别汇编的另一部大型类书,是满清编撰的《四库全书》,不同的是,《四库全书》比《群书治要》多了一个“集”的类别,而且《群书治要》一般只收录影响较大的典型的书籍,并节选其重要章节,《四库全书》则是收录整本书,而且是要号称收罗天下所有的书籍。《四库全书》的编撰目的是收集并篡改前人的书籍,收编后再销毁原书,以期曲解经典,伪化道统,掌控治统,来正当化合理化粉饰美满清的殖民暴政。 《群书治要》自其成书后,唐末便亡佚,到近代才从日本传回,时间跨度竟达到千余年,据考,宋代的学者竟不知道有这么一本书。满清嘉庆、民国23年,均得到《群书治要》天明重印本,民国将其编入《丛书集成初编》向社会发行。 至于日本如何得到该书,没有任何文献提供相关记录,唐太宗敕编该书,即见其数量必是屈指可数,甚至是孤本。因此,面对传言所谓的日本遣唐使获赠并带回日本的说法,疑点多多,最重要的疑点是该书只有日本藏有,而国内完全消失,故此说法不宜作为定论面世。 《群书治要》由魏征、虞世南、褚遂良等人于贞观初年奉旨敕编。取材于六经、四史、及其他诸子百家,历史的范围上溯五帝,下迄魏晋,主旨是“务乎政术,存乎劝戒”,采集了一万四千多部书籍,共计八万九千多卷,于贞观五年汇编成书,前后花费了六年左右的时间。

群书治要译注PDF

魏征
类书 已完结 8681

《群书治要译注》是《群书治要》的白话注释翻译本,全书采用繁体字编写,编者署名为“群书治要学习小组”,自主补充了原书缺失的三卷。 《群书治要译注》内容分为三部分,一是《群书治要》原文,二是字词注释部分,三是白话翻译部分。关于原文,《译注说明》写道:“我们依照的是国家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一九五五年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和一九八六年公布的《简化字总表》 中认定的规范字。凡是《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出现的异体字,都统一改为规范 字,对原文中的通假字,及人名、地名中的异体字,予以保留。对于原文中明显的错讹,如‘已己巳’‘日曰’‘间闲’不分的情况,则依据文义更正,不出校 记。全书采用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一九六四年颁布的《印刷通用汉字字 型表》规定的新字形”。而关于注释和翻译部分,《译注说明》则写道:“本书对原文中人名和事、名物制度和词汇进行注释,采用随遇随注的原则,为 阅读提供方便,注释力求简而精。译文原则上采用直译为原则,如果直译难以表 达原文含义的,则略加发挥”。 此外,《群书治要译注》还对《群书治要》的入选篇目进行了“题解”。 关于《群书治要》 《群书治要》全书五十卷,共计五十余万字(其中卷四春秋左氏传上、卷十三汉书一、卷二十汉书八,三卷均已缺失,余四十七卷,《群书治要译注》依据魏征等原书编者选文的规律,在没有考据其他任何相关文献说明的情况下,自行补充了以上缺失的三卷),该书的编撰初衷是为帝皇的“治平”提供学术理论参考,故其所选编的内容是诸子百家学说里的精粹,其注疏更是细致、详尽,对初学者(如学生)或业余学者(如民间学者)来说,实在是很合适的入门书选。 《群书治要》自其成书后,唐末便亡佚,到近代才从日本传回,时间跨度竟达到千余年,据考,宋代的学者竟不知道有这么一本书。满清嘉庆、民国23年,均得到《群书治要》天明重印本,民国将其编入《丛书集成初编》向社会发行。 至于日本如何得到该书,没有任何文献提供相关记录,唐太宗敕编该书,即见其数量必是屈指可数,甚至是孤本。因此,面对传言所谓的日本遣唐使获赠并带回日本的说法,疑点多多,最重要的疑点是该书只有日本藏有,而国内完全消失,故此说法不宜作为定论面世。 《群书治要》由魏征、虞世南、褚遂良等人于贞观初年奉旨敕编。取材于六经、四史、及其他诸子百家,历史的范围上溯五帝,下迄魏晋,主旨是“务乎政术,存乎劝戒”,采集了一万四千多部书籍,共计八万九千多卷,于贞观五年汇编成书,前后花费了六年左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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