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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死亡人數居然是個謎

國學新聞| 計劃生育

2011-5-13 06:09| 發布者: 邱胃太| 查看: 1175| 評論: 0|原作者: 何亞福|來自: 何亞福網易博客

摘要: 何亞福 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三個防災減災日。據【京華時報】報道,5月11日,中國紅十字總會訓練中心主任辛寶山表示,排除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我國每年死於非正常死亡的人數逾800萬, ...
        何亞福

今年5月12日是我國第三個防災減災日。據【京華時報】報道,5月11日,中國紅十字總會訓練中心主任辛寶山表示,排除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外,我國每年死於非正常死亡的人數逾800萬,其中八成是可以避免的。他認為,很多人不是死於疾病、意外災害,而是死於無知。

筆者對這個數據表示嚴重懷疑,因為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近年來我國每年死亡人數為900多萬人(例如:2008年死亡人口為935萬人,2009年死亡人口為943萬人),如果『我國每年死於非正常死亡的人數逾800萬』這個數據是正確的,這意味着我國每年正常死亡的人數只有100多萬人。這可能嗎?

當然,這裡有必要弄清概念:『非正常死亡』究竟是指哪些類型的死亡?在法醫學上,非正常死亡指由外部作用導致的死亡,包括火災、溺水等自然災難;或工傷、醫療事故、交通事故、自殺、他殺、受傷害等人為事故致死。與之相對的『正常死亡』,則指由內在的健康原因導致的死亡,例如病死或老死。從上面的報道中可以看出,死於疾病並不屬於『非正常死亡』。

稍具常識的人都知道,在和平時期,一個國家死亡人數中占最大比例的,是老年人的病死或老死。因此,『非正常死亡』的人數絕對不可能大於『正常死亡』的人數,否則,『非正常』就會變成『正常』了。

那麼,中國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數究竟有多少呢?筆者暫時找不到這方面的權威數據,但搜索到另一個數據:2010年6月18日中國經濟網刊登了一篇題為【遺產糾紛令人嘆惋 網絡遺囑留檔有必要】的報道說:『據統計,中國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數超過320萬,其中大部分屬於意外性突發事件,國內每年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數多達10萬人,每年因工傷事故死亡達13萬人,過勞死人群甚至多達60萬』,這篇報道沒有給出數據來源,我們也沒法判斷『中國每年非正常死亡人數超過320萬』是否正確。

新聞報道中出現有關死亡人數的常識性錯誤,並非絕無僅有,下面再舉一個例子:

2007年11月8日【羊城晚報】報道:近日廣州發生『公交車司機行車途中猝死』事件,青壯年猝死再次引起關注。中山大學心肺腦研究所所長黃子通指出,全國每年約100萬人猝死,占死亡總人數的5%,且一般發生在40歲左右的青壯年。

筆者根據上面的數據計算得出如下結果:全國每年死亡人數約為2000萬。而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顯示:全年出生人口1584萬人,死亡人口892萬人。如果每年死亡人口真的如【羊城晚報】所報道的有2000萬,那麼中國人口早就進入負增長了,因為每年出生人口只有1500多萬。

刊於2011-5-13【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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