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葛偉韜)近日,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發佈【關於開展中醫藥傳統技能傳承人摸底的通知】,主要對掌握中醫、中藥傳統技能的相關人員進行摸底。 【通知】要求,掌握中醫藥傳統技能的傳承人,應具備以下條件:以家傳或師承等形式掌握中醫、中藥傳統技能,技藝精湛,且形成一定的學術理論,出版過相關著作1部以上,形成了標準或操作規範;在該技能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從事該項中醫藥傳統技能工作30年以上;有一定的傳承工作基礎,願意開展傳統技能傳承與推廣活動,培養後繼人才;已在所在的企事業單位開展了3年以上的中醫藥傳統技能的應用、推廣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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