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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鳴與商榷·明代貨幣白銀化問題認識誤區辨正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2018-8-30 08:58| 發佈者: 延章| 查看: 1229| 評論: 0|原作者: 邱永志|來自: 光明日報

摘要: 在中國古代貨幣發展史上,就大額貨幣的更迭而言,自戰國秦漢以降主要經歷了『黃金時代』『布帛時代』『紙鈔時代』與『白銀時代』(此概括屬於並非十分嚴謹的寬泛界定)四大階段。每一次大額貨幣時代交替的背後,都與 ...

在中國古代貨幣發展史上,就大額貨幣的更迭而言,自戰國秦漢以降主要經歷了『黃金時代』『布帛時代』『紙鈔時代』與『白銀時代』(此概括屬於並非十分嚴謹的寬泛界定)四大階段。每一次大額貨幣時代交替的背後,都與當時的政治局勢變動、商品經濟發展、貨幣財政制度變遷等密切相關。眾所周知,明代的社會經濟與財政體制經歷了令人矚目的轉型過程。在此過程中,明代的貨幣流通體制也出現了重要的轉變:歷時3個多世紀的『紙鈔時代』至此告一終結;銅錢經濟也遭遇耐人尋味的式微過程,屢興難振;傳統意義上國家主導的錢法和鈔法在明代遭遇嚴重挫敗。結果自下而上、崛起於民間的稱量銀貨幣逐步佔據市場與財政諸領域,成為主要貨幣。學界多謂之白銀貨幣化,或雲貨幣白銀化。這個過程宣告了自宋以來(甚至秦漢以來)政府對於貨幣發行權壟斷的動搖,形成了不同以往的貨幣流通制度,改變了國家權力與市場經濟的關係,形成了新的財政運作方式,較為自由的私人貨幣制度再度大行其道,對此後5個多世紀貨幣經濟史的影響極為深遠。

學界圍繞明代白銀問題產生了大量研究成果,主要聚焦在貨幣白銀化的產生機理、演進過程、賦役折銀與國家財政制度的轉型、海外銀內流的成因與數量估算、白銀購買力與物價水平窺測、白銀流動與17世紀貨幣危機、『反銀論』思潮的不同解讀等方面。然而,儘管相關研究成果很多,但學界對其仍存有不少偏差。筆者從三個影響廣泛的主要認識入手,闡述當前存在的認知不足,以求教於方家。

1.貨幣白銀化產生的內在機理

學界關於明代貨幣白銀化產生的內在機理,至少有五六種說法(市場發展需求說、貢賦體制吸納說、需求穩定通貨說、宋代白銀貨幣化延續說等)。但影響最廣的主流說法如下,明中晚期商品經濟的恢復帶來的市場擴大,私人海上貿易的繁榮帶來的海外銀大量流入,以及受市場化驅動的賦役折銀化改革(以一條鞭法為標誌)是貨幣白銀化形成的根本動因。然而在筆者看來,這種經濟決定論的觀點存有兩點不足:一是忽略了時間與市場發展狀況的前提條件,過於籠統與簡化,可能倒因為果;二是對政治變動與貨幣財政體制等因素的考慮不夠。

說此論點忽視了時間和市場的前提條件,原因在於:從時間角度看,明代貨幣白銀化的進程早在正統前後即已開啟,成弘時期就已取得較為矚目的廣泛發展,嘉萬時期逐步走向深入。而具有跨區域整合特徵的長途販運與海外白銀的大量流入主要是在嘉靖後期方才顯著出現。在海外白銀流入方面,日本銀大體在嘉靖晚期的16世紀40年代始大量進入,美洲銀在萬曆前期的16世紀70年代方才匯合流入,很顯然,海外銀的流入是明代貨幣白銀化的結果而非原因。

從市場角度看,由於學界對明中葉市場發展狀況的研究仍處於初步階段,故我們只能做謹慎的判斷。大體在正統至嘉靖前期,儘管不少地區的商品經濟逐步恢復,但似乎仍處於分割化、零碎化特徵明顯的地方市場階段。劉光臨教授曾依據弘治末張文的描述『雲南專用海貝,四川、貴州用茴香花銀及鹽、布,江西、湖廣用米、谷、銀、布,山西、陝西間用皮毛,自來錢法不通』等資料,認為銅錢經濟在1500年以前大部分地區都不甚發達,明初100多年的時間裏許多地區的經濟生活以實物交換為主,嘉靖以前的市場處於細碎化階段。這些論斷雖稍顯絕對,但結合最近對於貨幣史與物價史的研究動向看,強調發展程度高於宋代的明中後葉市場需求是貴金屬白銀崛起成因的分析,肯定存在重要缺陷。

那麼,貨幣白銀化形成的內在機理究竟是什麼?要回答這一問題就必須解決經濟決定論對明代政治變動與貨幣財政體制等因素關照不夠的問題。

日本學者大田由紀夫研究發現,明前期財政的銀納化並非是以民間白銀流通為前提,相反民間逐漸用銀是循着國家逐漸推進的賦役折銀軌跡而普遍化的,促進明朝賦役折銀的主要動因是永樂以降行政、財政體系的變動,必須在相距遙遠地方之間進行更為便捷的大規模財物移動這一需求而致。這與岩見宏、劉志偉等專家指出的,明前期白銀成規模進入賦役領域的動因很可能源自官員對於自身利益的追求,而非商品經濟發展結果的論點比較接近,似乎更有說服力。

如果我們從整體的角度觀察,白銀作為貴金屬無論對於基層納稅者還是消費者而言,價值顯然過於昂貴,銅錢似乎更符合零碎化的地方交易需求。正統以後多種類型的銅錢在大運河一線的延伸地帶和東南沿海不少地區(所謂行錢地帶)恢復流通。因而,明中葉貨幣經濟的主要圖景似乎是:佔據主體的實物勞役型財政體系正勉力維持,政府層面的賦役折銀改革悄然擴大,行錢地帶的銅錢逐漸擴大流通範圍,未行錢地帶多實行多元實物貨幣,條塊化很是分明。是什麼因素逐漸縫合這些鴻溝,從而形成貨幣白銀化趨勢深入基層?這個關鍵性的因素便是私錢,以及由此帶來的貨幣替代。劉光臨等人的研究指出,地域性市場力量的恢復使得通貨不足的問題日益嚴峻,15世紀中後葉舊錢和制錢先是被挑揀,繼而被盜鑄,政府以其反覆的立場介入錢法使得情況更趨糟糕,私錢日益佔據交易市場,混亂的地域貨幣市場內生出稱量銀部分或深度代替私錢的演化過程(銀進錢退),賦役上層和基層市場對於白銀的需求機制進一步建立,催生並導致了海外白銀大規模進入中國。

因此,對於明前中葉貨幣白銀化為何會形成這個問題,我們確實需要持一種更為複雜的眼光來看待:宋金元時期白銀貨幣化的不斷演進,以及白銀大量開採形成的民間存量為此提供了先導條件;明初行政體系的變動所帶來的財政體系運行成本劇增,以及各種制度缺陷所產生的賦役折銀化則開啟了這一過程;明中葉由於私錢不斷衍生、惡化而出現的白銀替代,縫合了上層與基層的貨幣白銀化趨勢,加深了這一過程。進一步追溯,財政體制逐漸內生的銀納化改革,寶鈔體制的崩塌式失敗,貨幣制度缺失所帶來的私錢蜂起、流通無序,以及由此引發的白銀替代,似乎逐步指向了另一深刻的時代背景,即元明社會大變遷對於明初政治經濟制度塑造的深度影響,或許是其背後成因。

2.賦役折銀與國家財政制度轉型的意義

明代賦役折銀改革及其帶來的國家財政制度轉型,一直是國內外明代經濟史學界研究最深入的課題之一,不少重要的歷史細節,諸如金花銀的實質、銀差的形成、均徭法初期折銀的動機、均徭法在地域上的差別等問題得到日趨明朗的揭示。近來不少研究跨越賦役體制改革原本範疇,認為折銀化作為賦役改革的主體內容之一,具有極大的制度意義,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財政領域形成了統一的以銀為計量單位的預算和會計收支體制(以【萬曆會計錄】為典型)。二是按戶役等級派征的賦役正額、附加額為特點的財政體制呈現出向以土地稅為課體的貨幣財產稅的改革方向演進,二者共同加固了梁方仲所言明代一條鞭法改革是近代田賦開端的論斷。

晚明是否形成了近代財政轉型過程?學界存有不同的看法。黃仁宇通過對16世紀明代財政體制變化前後的研究後指出,『認為使用白銀是財政管理上的一個重大改進的想法沒有什麼實質的理論意義』。他的研究由於資料、數據運用的局限,或許存在較大的修正空間。但是着眼於整體,我們必須更為謹慎地看待賦役折銀與國家財政制度轉型意義的看法。劉志偉、申斌近來指出,關於白銀貨幣化對明代社會經濟發展的意義的認識,除了需要分析白銀是如何改變這個時期的社會經濟外,也應同時注意白銀沒有改變什麼。在社會經濟領域,白銀可能在造成了某種結構的分解和重構的同時,也可能加強或穩固了某種本質性的結構。貢賦體制銀納化在改變着賦役體制實現形式的同時,也使得整個社會經濟都被打上了鮮明的貢賦經濟印記。高壽仙通過對明後期北京地區賦役狀態的研究,相當程度地支持了黃仁宇的某些論見,揭示出白銀財政反轉走向實物財政的現實,以及明代經濟所具有的濃厚實物特徵。此前,梁方仲、谷口規矩雄、岩井茂樹等專家對賦役變革與賦役折銀之後的影響也有較為清醒的認知,並提醒我們注意明代賦役體制本身所具有的內在缺陷與改變的局限性。諸多研究表明,以白銀作為貨幣化稅收起點,推論晚明即出現了近代財政轉型的看法是需要再審視的。

我們知道,近來財政史學界關於傳統帝制時期是否出現近代財政轉型的討論主要有三種:一是關於唐宋兩稅法改革形成的近代財政轉型與宋代『財政國家』的討論(以劉光臨代表);二是關於晚明近代財政轉向的討論(以萬明、劉志偉等為代表);三是關於清後期近代財政轉型與『財政國家』形成的討論(以何文凱、倪玉平為代表)。如果強調以貨幣化的間接稅為代表的商稅、專賣稅等稅種在財政體制中地位的上升,甚至其重要性超過直接稅,晚明的發展情形顯然遠遜於宋代、晚清,地丁稅依然是財政的絕對主體;如果強調具有獨立的預算編派體制為特徵的地方財政的形成,晚明的發展亦不如晚清;如果強調量出為入指導思想的建立,晚明的發展亦不如其他兩者。從這個角度而言,晚明是否出現所謂的近代財政轉型需要更為仔細的考察。

3.『白銀時代』對中國的深遠影響

關於明清中國所形成的『白銀時代』及其帶來的深遠影響,也存在較為嚴重的分歧。貢德·弗蘭克依據白銀大量內流的現實推斷出中國是世界經濟中心的說法,曾喧囂一時,隨即遭受愈來愈多的質疑和反駁,因為僅從外貿角度解讀白銀流動的意義,顯然失之偏頗。其後,萬明從內外兩個維度提出白銀貨幣化不僅塑造了明朝近代財政體系的轉向,改變了政府壟斷貨幣權的傳統,也是中國主動參與經濟全球化的歷史見證,海外銀流入的數量和明代經濟史的地位被嚴重低估。

然而,基於內部的幣制視角,從長時段觀察明清以降以銀為核心的貨幣制度演化,學界不少人卻對此做出了截然相反的判斷。他們認為,明清時期的稱量銀制度是一種較為原始且複雜的貨幣制度,遠遠落後於國家規範貨幣錢、鈔,表現在:首先,相較於機制鑄幣,稱量銀在交易過程中需要辨認成色和重量,形態形制多元,故民間交易時需自備桿秤,非常費事且提高了交易成本,最終制約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其次,稱量銀與作為普通商品的白銀的界限不清,對貨幣信用層級的發展有鮮明的制約作用。再次,稱量銀的數量供給缺乏制度彈性,其數量主要仰給海外,容易形成經濟不穩定狀態(如『康熙蕭條』、19世紀中葉的銀貴錢賤、近代多次的金融危機)。最後,稱量銀還存在價值尺度功能容易失衡、混亂,價格表現容易失靈之特點,近代社會多達千種的虛兩銀制,便是集中體現。此外,圍繞複雜的銀兩制度與匯兌信用手段的遲滯(相較於宋代)等因素產生的寄食性金融機構錢莊、票號,不僅消耗了大量交換價值,也無法為商業資本積累提供更好的渠道。

為何學界對於明清白銀的評價會存在如此大的反差?這固然與研究時段、背後的問題意識、資料運用的差異等相關,也與學者基於何種角度以及運用什麼樣的理論看待貨幣演進問題息息相關。當我們站在貨幣化與市場化角度觀察,的確會發現貨幣白銀化與海外銀的大量內流在相當程度上對於解決明中葉躁動而無序的貨幣流通局面與國內通貨緊縮問題,具有重要意義;也會承認因需導入的海外白銀的持續流入,對於促進中國商業化經濟的發展,商人資本的擴大,中外市場的聯結,乃至財政制度的變革所具有的積極意義。然而,我們不得不承認,從幣制演進與國家治理能力的角度觀察,明代貨幣白銀化所帶來的負面作用是難以估量的。

首先,如上所論,白銀在幣制層面存在着相當的功能缺陷與制度缺失。學者丹尼爾斯·弗林、馬德斌、荷尼夫等直言中國放棄紙幣制度採行稱量銀制度,乃是幣制上的一次嚴重倒退。明清以降,以民間勢力主導的稱量銀為核心的貨幣體系(筆者謂之早期銀本位制),更像是一種原生態的貨幣體系嵌入中國社會經濟體的許多層面,儘管存在哈耶克式的自我組織、自我穩定的一面,但其不容忽視的一個缺陷在於:極容易為有組織的金融勢力所侵奪主導權。外國銀元大量佔有貨幣市場,國外銀行勢力輕易攫取貨幣發行權,便是鮮明的例子。

其次,貨幣白銀化所帶來的國家對貨幣金融領域的失控,應該是晚近以來政府財政能力羸弱、動員組織渙散的一大根源所在。趙軼峯曾指出,白銀除了具備相較於實物之上的貨幣意義外,也落實了政府在貨幣金融制度領域的缺位,造成國家與社會的對立,加速社會的失序,這個論斷主要是針對晚明而言,但對晚清似乎同樣適用。我們知道,政府貨幣發行權的失去,意味着失去了貨幣供給的制度彈性,政府無法通過貶值、提高貨幣名義價值或發行信用貨幣等方式來擴大貨幣供給、增強財政能力,也無法營造民眾長期適應信用經濟的習慣。顯然,明清『白銀時代』的到來及其形成的貨幣制度轉型,使得傳統時代的中國幾乎失去了這一契機。

近來,學界圍繞兩種貨幣本質觀及其衍生的兩套貨幣理論體系,逐步意識到佔據主流的貨幣商品理論(貨幣唯實論)雖有一定的適用性,但存在不少邏輯缺陷;與之相對的貨幣信用理論(貨幣名目論或貨幣國定論)被認為是更接近歷史的真實邏輯,詮釋着一套更為複雜的邏輯認識。不少學者呼籲將兩套理論進行綜合,即承認政府與市場對貨幣制度構建的規約意義,與健全貨幣制度內在所具備的制度內涵與市場要素,要處於某種平衡發展狀態。從這個角度看,『白銀時代』下的中國貨幣制度確實處於深度的失衡狀態。

(作者:邱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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