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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名人的家風家訓·姚廷傑·天下唯孝至易

國學新聞| 文化論壇

2018-6-2 14:44| 發布者: 延章| 查看: 2171| 評論: 0|原作者: 陳兆肆|來自: 人民日報海外版

摘要: 姚廷傑著【教孝編】 國風之本在家風,家風之本又在孝道。儒家向來認爲,老吾老及人之老,親親而後仁民,故孝道乃百善之先,人倫之始,德業之基。在歷史長河中,言孝家訓不可謂不多,而清代姚廷傑【教孝編】,堪爲此 ...

姚廷傑著【教孝編】

國風之本在家風,家風之本又在孝道。儒家向來認爲,老吾老及人之老,親親而後仁民,故孝道乃百善之先,人倫之始,德業之基。在歷史長河中,言孝家訓不可謂不多,而清代姚廷傑【教孝編】,堪爲此中典範。

康熙年間的姚廷傑,字升聞,浙江錢塘人,曾任象山教諭、紹興府教授,一生力倡斯文,著【教孝編】十四條,以期純正家風和世風。姚氏雖非名流,但爲高士,在如何敬養父母、悅親事疾、遵守禮制等方面都有詳細論述。

姚氏針對世人所謂『天下唯孝至難』的輿論予以駁斥,認爲『天下唯孝至易』,因爲孝乃人之天性所具,良知良能,孩童亦有。姚氏認爲,如果人人能發揚此種天性,事親盡孝,則父母自然有生活樂趣,而無憂鬱不暢。

姚氏從如何善處兄弟、夫婦、朋友等諸種關係出發,討論如何事親盡孝。他認爲,家庭之中,若能做到兄友愛、弟恭敬,則父母必然和睦喜悅;相反,若因嫉妒貪求,兄弟反目成仇,則雙親必會黯然傷心,此即不孝。至於夫婦之愛,本爲人之常情,他特別批評的是,作爲人子,厚妻而薄親,認爲夫應勸其婦,婦應勸其夫,互相勉勵,以全孝道。姚氏觀察到,家鄉子弟在交友時,往往鄙薄正人君子,所交多酒肉財色、巧言令色之輩,父母訓而不從,責而不改,最終遭遇禍事,甚至流爲匪類,增添父母無限憂愁,是爲不孝。因此,他提出:欲盡孝思,當慎交友。

姚氏認爲,妥善安頓父母身心,乃孝子所必行之事。承父母之歡顏,不以聲色辭氣相加,向來是古人言孝盡孝之一大關切。朱熹曾稱,孝子如果對父母心有深愛,平時態度必然平和溫順,臉上亦會呈現愉色婉容。而姚氏引用朱子之言,感嘆當時爲人子者對待父母並非如此,相反大多呈現出『愁容怒容、德色傲色、狂態鄙態、頑狀蠢狀』。對待這些,父母雖會容而忍之,但往往暗自垂淚傷心,久之鬱結生病。因此,姚氏提出,身爲人子,在父母前,應該平和溫順,時動婉容,以求其歡。

姚氏認爲,菽水亦可承歡,貧家子弟亦當盡心竭力,確保奉養無缺。而況,富貴需時,子欲養而親不待,必定抱憾終生。姚氏嚴辭批評一些不孝之徒,終日嬉遊,置家事於不理不顧,只圖一己之快樂享受,從不顧惜父母之勞頓辛苦。他認爲,爲人子者,應當勤勤勉勉,家事無分巨細皆能妥當安置,使父母不必勞心勞力,進而身安體適。姚氏還認爲,與其在父母生病之後進侍湯藥,莫若在父母未病之前好生照顧,所謂噓寒問暖,飲食起居皆當悉心留意。

古人特別重視對亡親的葬禮祭禮,並將之視爲孝道之最後表現。姚氏在其【教孝編】中也指出,平時對待父母生辰之事,四十歲而後有五十歲,五十歲而後有六十、七十歲,尚可先儉而后豐,守待有時;而一旦面臨喪事,則父母終身惟此一日,此時不盡心竭力,尚待何時?因此,他主張待亡親應當『事死如事生』,不僅要竭力厚葬,尤須喪禮如儀,不可馬虎。

在姚廷傑看來,『孝道本是庸常,告誡並無深刻』。在家國一體的格局下,家風好則民風淳,民風淳則國風正,國風正則天下太平。是故,作爲維繫家風好壞之關鍵的孝道,則顯得至關重要。

(作者爲杭州師範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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