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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防上當!報名中醫確有專長培訓需謹慎

國學新聞| 中醫中藥

2018-4-9 09:42| 發布者: 中國中醫| 查看: 1589| 評論: 0

摘要: ■來源 | 中國中醫&河南中醫藥管理局2018年4月2日,雲南省衛生計生委發布聲明,雲南省衛生計生委未委託任何機構開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申 ... ...
聲明 / 聲明 醫學內容僅供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網上任何關於疾病的建議都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斷。
醫學內容僅供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網上任何關於疾病的建議都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斷。

來源 | 中國中醫&河南中醫藥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雲南省衛生計生委發布聲明,雲南省衛生計生委未委託任何機構開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申報考核等相關培訓班。

聲明強調,出現在雲南省內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申報考核等培訓班,均未經雲南省衛生計生委授權,雲南省衛生計生委未委託任何機構開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申報考核等相關培訓班。參加培訓與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報名資格無關,與中醫確有專長人員資格考核無關。

同時強調,【雲南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實施細則】正在制定中,將於近期公開徵求意見。

無獨有偶,河南中醫藥管理局也曾發布過類似聲明,還是兩次,具體時間分別為2017年4月10日和2017年11月29日,利用民間中醫渴望轉正的迫切心情,騙取培訓費的中醫機構,在全國各地屢見不鮮。

河南省中醫管理局就【中醫藥法】規定的中醫師承和醫術確有專長人員資格考核政策問題再次發出嚴正聲明:省中醫管理局未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在我省開展師承和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培訓,也未授權和委託任何機構解釋我省中醫師承和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和考核政策。

原文如下

河南省中醫管理局關於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

醫師資格考核有關事項的再次嚴正聲明

近期,有部分培訓機構冒充我局名義,或以諮詢我局的名義,通過微信公眾號、網絡網站、電話、傳單等途徑,擅自解釋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政策、標準和考務細則,向社會發出虛假信息,宣稱參加其舉辦的中醫師承或中醫醫術確有專長培訓,保證能夠通過考核取得中醫醫術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證書,並以此為名收取巨額培訓費。

國家衛生計生委已於2017年11月24日印發【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我局將按照要求儘快制定出台具體配套文件。在此我局嚴正聲明,我局未授權委託任何社會機構、個人、組織在我省開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培訓,未授權任何培訓機構解釋我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政策和考務政策,也未核准任何和培訓有關的收費標準,社會機構、組織和個人舉辦的培訓和收費均與我局無關。我局於4月10日已發布聲明,避免群眾受騙。再次提醒有關人員,請勿輕信此類虛假信息,謹防上當受騙,對假借我局名義發布虛假信息的機構和人員,我局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有關我省中醫師承和醫術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考試事項的政策、標準、內容以我局官方網站和正式文件發布公告(通知)為準。

特此聲明。

河南省中醫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提醒

除開河南、雲南,我們其他地方的考生也應注意,請勿輕信此類虛假信息,謹防上當受騙。具體有關中醫師承和醫術確有專長醫師資格考試事項的政策、標準、內容以當地中醫藥管理局官方網站和正式文件發布公告(通知)為準。

I版權聲明

本文來源網絡,由醫館君整理,版權歸權利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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