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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規範漢字表】公布 漢字規範被曝仍存問題

國學新聞| 漢學研究

2013-8-23 21:24| 發布者: 沙舟| 查看: 1604| 評論: 1|來自: 長春晚報

摘要: 歷時10年研製的【通用規範漢字表】於近日在中國政府網公布,這是對50餘年來漢字規範整合優化後的最新成果,對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今後我國通用規範漢字總數為8105個,其中收錄了 ...
歷時10年研製的【通用規範漢字表】於近日在中國政府網公布,這是對50餘年來漢字規範整合優化後的最新成果,對提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今後我國通用規範漢字總數為8105個,其中收錄了『閆』等226個簡化字,『淼』等45個異體字升級為規範字。
  該字表2009年公開徵求意見時,曾因改變44個漢字的字形、筆畫引發爭議。當時對漢字『整形』制定了橫變提、豎變撇、捺變點、豎彎鈎變豎提和豎鈎、橫折鈎去鈎5類筆形規則。經調整後,很多常見字變形。比如『琴』字上左部最後一筆橫變提,『衾』、『汆』等字下部末筆捺變點,『親』、『殺』等字下部的豎鈎變豎,『唇』、『蜃』等字由半包圍結構改為上下結構等。很多人擔心會改變書寫習慣,影響用字便利,甚至影響學生學習、考試。公布的字表中,這份『整形』附表被取消。
  與此同時,近日兩檔關於說文解字的節目【漢字英雄】、【漢字聽寫大會】也引起廣泛關注,參與闖關的學生能寫出『犖犖大端』,卻寫不出『髖關節』;10個成年人里有7個不會寫『癩蛤蟆』……這些節目,向我們提出了一個新問題:我們真的了解漢字嗎?我們了解它的產生、演變嗎?
  甲骨文不是最早的漢字
  甲骨文是我們目前能看到的、最早的一批比較成熟的漢字,但是漢字不可能一開始就這麼成熟。
  漢字產生的方式,或者說漢字形體的來源,主要有四種情況:一是根據客觀事物的形體進行描摹而產生象形符號;二是人為規定某些標誌符號;三是利用已有的字形組合出新字;四是對已有字形進行改造而變為新字。
  象形符號就是根據所要表達的客觀事物的實體或情景進行描摹,產生一個平面的形體符號來代表這個事物。要『依類象形』,就是根據某一類事物的總體特徵來勾畫出某個形體。
  比如人物肖像,不論是工筆還是素描,都只代表某一個特定的人,這就是畫;而古人根據所有人的特徵抽象出一個簡單的象形符號,它不像任何一個具體的人,而可以代表所有的人,這就是象形字。
  漢字的繁簡有起有伏
  漢字的變化除了字數的增減外,就同一個字種而言,變化主要表現在:形體、結構和用法。形體方面,筆畫數量的增減就是『繁簡』變化的問題。漢字既有繁化的階段也有簡化的階段,例如金文、大篆比甲骨文總體上要繁化,小篆比大篆總體上要簡化,隸書、草書又比小篆更簡化,而楷書的繁體階段比隸、草總體上繁化,現代的簡化字楷書系統又比繁體字楷書系統簡化。
  由此可見,漢字的繁簡不是單線條發展的,只是我們正處於簡化的階段,所以感覺簡化成為總趨勢。
  簡化是為了便於書寫,而繁化則是為了表達清晰或者美觀。這兩個規律既是矛盾的,又是辯證的,它造就了漢字從古到今的繁簡協調變化。
  當漢字表意不很明確的時候,就適當繁化;當漢字繁化到使用起來很不方便的時候,就適當簡化。可說起來容易,實施起來卻很難。
  漢字的發展演變當然也會受到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例如書寫工具和載體的不同,個人書寫習慣和社會審美意識的不同,專家的規範和行政的干預等,都可能導致漢字發生變化。
  甲骨文的纖細方折,金文的肥實婉轉,簡帛文字的飄逸靈秀,版刻文字的規整方正,無不跟工具和載體相關。
  隸草行楷、蔡(蔡邕)王(王羲之)張(張旭)歐(歐陽詢)等不同書體的形成,大概跟社會審美意識和個人書寫習慣相關;而秦代小篆字系的誕生,則是專家規範和行政干預的典型代表。
  漢字規範仍有不少問題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漢字整理和規範工作並非盡善盡美。以簡化字而論,雖然為功甚巨,但問題也不少。
  有的簡化字很個性化,沒有考慮相關字的系統簡化,如『』簡化為『異』,『S』中的『』卻簡化為『共』,而『翼、冀、戴』等字中的『』卻又不簡化,結果使得漢字系統中的『』形照樣存在,平白無故地多出一個『異』字來。
  有的簡化符號跟某字或某構件同形,而且代替的構件繁雜,無法歸類,從而破壞了原有的系統性。『又』在原有構形系統中是個表示手的構件,而簡化字中作為簡化符號代替了11個以上的構件或不同的形體,『觀(^)、漢(h)、雞(a)、對()、樹()、聖(})、風(L)、鄧()、戲()、僅(H)、轟(Z)』,這就使得『又』作為構件的功能發生混亂,而且這些被代替的構件在現代漢字系統中大多數並沒有消失,仍然在別的字中存在,整體系統並沒有得到簡化。
  有的同音替代造成一個簡化字對應多個繁體字,從而給整理古籍和跟港台進行繁體字溝通時帶來麻煩,如『發(l)』、『干(智o)』等。
  有的偏旁類推在不注意功能和層次的情況下會產生大量人為生造的怪字,特別是1977年公布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出現了更多不符合漢字系統和漢字演變規律的現象,雖然很快廢止,但影響卻殘留至今。
  另一方面,新時代新變化,也在呼籲新的規範理念和新的規範標準。研製新的【通用規範漢字表】十分必要。
  『第二批簡化字』的實施與廢除
  1956年,國務院公布【漢字簡化方案】,揭開漢字簡化的序幕。1964年,文字改革委員會編印了【簡化字總表】,收錄2235個簡化漢字,成為目前通行的規範漢字的來源,具有相當的科學性。
  之後又選定『第二批簡化字』。收集的資料主要來自文字改革委員會1972年各省、市、自治區徵集的新簡化字材料,推薦的新簡化字材料,以及群眾來信中提供的新簡化字材料。
  『二簡』想方設法減少筆畫、簡化結構,大致上可以從簡化形體和同音兼併兩個方面去分析。淘汰了一部分『容易讀錯和寫錯的字』,改為同音字;將一些複雜的偏旁和結構簡化或變換為新的寫法;合併了一部分偏旁。實際上是對漢字進行了大的手術。這一舉措,在看似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時,也引發了巨大的反彈。
  1978年3月4日,胡愈之、王力、周有光等23人聯名寫信,要求第五屆全國政協和第五屆全國人大的主要文件不採用草案第一表的簡化字。
  1985年12月,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將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簡稱國家語委),強調國家語委要『促進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這一通知表明拼音化道路已被放棄。
  隨後,當時的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親自主持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二簡字』的問題。胡耀邦說,已有的簡化成果要穩定下來,規範用字,不准任意簡化,拉丁化拼音只作為語音符號使用。
  1986年6月,國務院轉批了國家語委廢除『二簡字』草案的請示。隨後,國家語委重新發表了【簡化字總表】,共計2235個簡化字,只對1964年編印的【簡化字總表】中的6個字做了調整,沿用至今。這表明,『二簡字』這個從1972年就開始醞釀的特殊時代的產物,被徹底否定。
  『二簡字』推行的時間只有半年,但影響還是非常廣泛。受影響最大的是當時在公安部門登記的姓氏,由於不方便改動,因此很多人使用的其實是被廢除了的『二簡字』里的姓氏,例如許多『蕭』姓現在被寫成『肖』,『閻』姓寫成『閆』等。 編輯:秋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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