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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我只是个会讲故事的农民 风格离不开乡土(1)

国学新闻| 文化新闻

2013-2-1 18:18| 發佈者: 裡人| 查看: 1359| 評論: 0|來自: 人民日报海外版

摘要: 上个世纪60年代初,山东省高密市平安村,少年莫言和邻居商定,推一圈磨盘,便可将邻居家中的藏书翻看一页。50多年后,瑞典斯德哥尔摩音乐厅,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为中国文学赢得全球声誉。 获奖后,诸多 ...

上个世纪60年代初,山东省高密市平安村,少年莫言和邻居商定,推一圈磨盘,便可将邻居家中的藏书翻看一页。50多年后,瑞典斯德哥尔摩音乐厅,莫言获得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为中国文学赢得全球声誉。

获奖后,诸多荣誉纷至沓来,但莫言始终保持着低调,诚如他在CCTV2012年度“三农”人物颁奖典礼上说的“这个奖比较符合我的身份,我只是个会讲故事的农民”。

“我的艺术风格离不开乡土”

莫言原名管谟业,儿时因为父亲怕他多说话,说错话,便将笔名取中间一字改做莫言。小学五年级后,莫言辍学在家,第一份工作是当地棉花厂工人,直到21岁参军离开家乡。

对于曾经的故事,莫言在“三农”人物颁奖典礼上娓娓道来:“我在农村长大到20来岁入伍,在部队也是生活在农村的环境里,此后每年花大量时间在农村写书。我跟农村,尤其是我的故乡有着密切的、切也切不断的联系。”言语间流露着对家乡浓浓的情感,而从他笔下的故事里,亦能窥见对乡情的倾诉与对农村的热爱。高密的剪纸、泥塑、年画、茂腔,这些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着农村的一种精神状态和审美倾向,在他的作品中直观而生动,他说:“我的艺术风格离不开乡土。”

对他而言,留在农村或许不是因为本分,也不是因为难忘,最多的应该是依靠。他将根深深地扎在农村,茁壮成长,在时光中枝叶繁茂。正如他所言,莫言其实真的是个农民,是个会讲故事的农民。

“红薯干,奶奶分给我姐姐一片,分给我一片,我老觉得她那一片比我的大,一边哭一边看着人家,啪就把人家那个抢过来,把自己那个扔过去。抢到手一看,我这一片又不如那一片大,再抢过来,抢了两次,我姐姐就哭了。”莫言回忆起童年在乡下的时光,并非全是快乐。然而就是在这样的困境中,奠定了他最初的文学积累。1984年,莫言考入解放军艺术学院文学系,此后,《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相继出版,这些散发着浓郁乡土气息的作品被越来越多读者认可,成为“寻根文学”的代表。

“他的书桌铺在家乡的青纱帐里,用厚重的笔墨写作着中国农民;他把中国农民引入世界,自己的根基却永远扎在祖国的黄土地上。”“三农”人物颁奖词如是说。如今,莫言住在北京,但他坦陈“情感上农村还是比城市更亲近一些”。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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