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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60周年前夕谈国史研究

国学新闻| 历史的天空

2009-8-11 10:56| 發佈者: 夏知| 查看: 1128| 評論: 0|來自: 光明日报

摘要: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朱佳木 记者:当代中国研究所是专门从事编纂、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以下简称国史)的机构,今年欣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想请您谈谈近些年来国史 ...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朱佳木

记者:当代中国研究所是专门从事编纂、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以下简称国史)的机构,今年欣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想请您谈谈近些年来国史研究的有关情况。
  朱佳木:国史研究是一门相对年轻的新兴学科。严格意义上的国史研究,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总结新中国历史经验开始的。1981年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高层次集体研究国史的重大成果,为此后学术界的国史研究指明了正确方向。
  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编纂的大型丛书《当代中国》,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提议、中共中央书记处批准、中央宣传部部署的。它按照部门、行业、省市、专题设卷,历经十余年,先后动员约十万名学者和干部参与编写,陆续出版了152卷,总计1亿字、3万幅图片。其规模之宏伟庞大,利用档案资料之丰富确凿,包含内容之全面系统,在新中国出版史上都是空前的,堪称迄今为止最权威的国史资料性著作。20多年来,有关方面还出版了大量可供国史研究利用的文献档案资料,其中有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等共和国主要领导人的文选、文集、文稿、传记、年谱,有1949年至1965年的《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重要文献集,以及共和国一些重要领导人的日记、回忆录。所有这些,都为国史研究提供了基础性条件。
  1990年,经党中央批准,成立了专事编纂研究国史的当代中国研究所。目前,该所正在按照中央批准的科研规划,编纂具有编年史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编年》。与此同时,中央许多部门和省市以及高校,纷纷建立了当代史研究机构。如果算上地方志工作机构在修志中对新中国历史内容的编修,档案部门对新中国历史档案的整理,与国史研究有关的部门就更多了。这些机构培养了众多的国史研究学者,产生了不胜枚举的国史研究成果,使国史研究成为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尽管如此,国史研究与史学其他分支学科相比,从总体上看尚处于初创阶段,要建立完整、系统的国史研究理论和国史学学科体系,还需要进行不懈的努力。
  记者:可见国史研究的成果还是非常突出的,下面请您简要地总结一下当前国史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朱佳木:国史研究的对象距离现实比较近,而且仍在不断向前发展。因此,研究中的问题比较多是正常的,不奇怪的,也是有利于促进学科自身建设的。比如,什么是国史的主线、主流,如何认识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国史的关系,怎样划分国史中的不同时期,如何评价新中国历史中的一系列重大事件,如何看待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关系,当代人能否写当代史,国史能否由国家机构编写,国史研究与党史中建国后部分的研究有没有区别、区别是什么,等等。在这些问题上,都存在不同看法,都需要我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按照党中央有关决议、决定的精神,进行深入探讨。
  这里,我着重谈谈近代史、现代史、当代史、国史的关系问题。唯物史观认为,区分人类社会不同阶段的主要标志在于与不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社会形态。因此,对人类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历史进行分期,应当主要依据社会形态的变化。我国史学界正是运用这一理论,把1840年中国由封建社会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为中国古代史和近代史的分水岭。按照这个标准,本来应当把1949年新中国成立作为中国近代史与现代史的分水岭。但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史学界、教育界把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作为了中国现代史的开端。其原因是要突出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区别,这在当时有其现实合理性,但混淆了革命史与国家史分期的不同标准。自上世纪80年代国史研究兴起之初,人们为了避开“现代史”的既有定义,提出了“当代史”的概念,使这一矛盾被暂时掩盖起来。但随着新中国历史的发展和中国近代史及国史研究的深入,“现代史”原有定义的弊端日益突出,已经到了非改变不可的地步。
  目前,国务院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在历史学的二级学科中设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等专业,却没有中国当代史和国史专业。有的高校为了解决当代史、国史教学的实际需要,把当代史、国史放到了“近现代史”专业中。这两种做法都不合适,尤其后一种做法更为不妥。因为现有“近现代史”的定义是1840年至1949年,在这个定义没有改变的前提下,把当代史和国史放到里面,无形中就淡化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对于中国历史的划时代意义。我认为,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统一中国历史阶段划分的标准,将中国近代史的上下限由原来的1840年至1919年改为1840年至1949年,并将中国现代史的起点由原来的1919年改为1949年。在这个前提下,再把中国现代史与当代史、国史合并。合并后,可以称“中国现代史”,也可以称“中国当代史”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不管称什么,都应当把“中国现代史”专业从现有的二级学科“中国近现代史”专业中独立出来。这个意见,史学界早已有人提出,近些年更形成了广泛的共识。
  记者:您刚才介绍了在中国近代史与现代史、当代史、国史划分上的不同观点,下面请您再谈谈对现代史或当代史、国史里不同时期的划分情况。
  朱佳木:新中国成立至今60年,对这60年的分期也存在不同方法。比较普遍的分期方法有:二分法,即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分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四分法,即根据《历史决议》,分为“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进行‘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伟大历史转折以后”的时期(包括粉碎“四人帮”以后的头两年);五分法,即在四分法的基础上,再以开始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为界,将新中国初期的七年分为“国民经济恢复”或称“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三年,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的四年这样两个时期;六分法,即在五分法的基础上,将伟大历史转折以后的时期,再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界,分为“徘徊中前进”的两年(即粉碎“四人帮”后的头两年)和“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新时期”;八分法,即在六分法的基础上,以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召开为界,将“社会主义建设历史新时期”划分为“改革开放初期”的13年和“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11年;再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为界,把2003年以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社会进入科学发展的改革开放新阶段”。
  以上无论哪种分期方法,都属于学术上的见解,应当也完全可以本着“百家争鸣”的方针,进行平等的学术讨论。不过也要看到,有的历史分期方法并不是学术见解,而是某种打着学术旗号的政治诉求。例如,有人提出,中国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只有两个标志性事件,一是1911年的辛亥革命,一是1978年的改革开放。还有人主张,将鸦片战争至今的中国历史分为三个时期,即新中国成立之前为近代史,新中国成立之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现代史,三中全会之后为当代史。这些观点从表面上看,似乎都在抬高改革开放的地位。但仔细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它们实际是在历史分期问题上设置“理论陷阱”。一旦接受这些观点,要么导致改革开放是继承辛亥革命所建立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结论,要么导致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是两种不同性质社会的结论。
  记者:刚才您说到不能把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的社会看成是不同性质的,您认为应当怎样看待这两个时期的关系?
  朱佳木: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是由我们党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这个时期与改革开放之前的历史时期相比较,无疑具有明显而巨大的变化。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说:从那时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进取精神和波澜壮阔的创新实践,谱写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新的壮丽史诗,中国人民、社会主义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面貌,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看不到这个区别,我们就不可能懂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究竟“特”在哪里。
  但是,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这两个时期并不是割裂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继承发展和内在统一的。首先,改革开放是建立在改革开放前近30年社会主义建设基础上的。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说:改革开放事业是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人民建立新中国并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并取得宝贵经验基础之上进行的。其次,改革开放后与改革开放前相比,在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党的领导作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等方面,并没有发生变化。看不到改革开放前后这种根本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也不可能懂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什么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的。所以,这两个时期是一个整体,都是新中国历史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我们既不能用前一个时期否定后一个时期,也不能用后一个时期否定前一个时期。古人讲:“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我们要汲取前苏联由于全盘否定自己历史而导致亡党亡国的教训,绝不能任由各种歪曲、丑化新中国60年历史的言论自由泛滥。
  记者:您刚才提到“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的话,这说明历史与国家兴衰存亡的关系很密切。您能不能就这个问题再展开谈一谈?
  朱佳木:在阶级社会中,历史学各分支学科与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无一例外地具有阶级性、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不过,国史研究由于其研究的对象是实行共产党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中国的历史,阶级性、政治性、意识形态性显得更为强烈些。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降低和取消国史研究学术性、科学性的标准。在社会科学领域,一门学科是否是科学研究,并不取决于这门学科是否具有政治性或政治性的强弱,而在于它追求的是否是客观真理,反映的是否是客观规律,是否具有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和符合科学研究要求的学术规范。国史研究既然是一项学术性工作,就要像其他史学研究一样,首先必须尽可能详尽地收集掌握和仔细考证历史材料,通过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材料进行归纳分析,弄清历史事实,阐明历史原委,总结历史经验,探寻历史规律,预测历史前途。只要抱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严谨治学,遵守公认的学术规范,那么,国史研究的阶级性、政治性、意识形态性与学术性、科学性之间,就不会相互对立,而会相互统一;国史研究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就不会妨碍其做学问,而照样可以做出好学问。
  历史说明,对历史特别是对国家史的认识和解释,历来是意识形态领域中各个阶级、各种政治力量较量的战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总是高度重视对国家史解释的话语权,并把它视作主流意识形态和核心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而被统治阶级和政治力量要推翻一个政权,也十分看重对历史解释的话语权,总是试图用自己的解释说明原有统治的不合理性。这可以说是一个带规律性的社会现象,区别只在于代表历史前进方向的阶级和政治力量,对历史的解释符合或比较符合历史的本来面貌;而反动的阶级和政治力量,对历史的解释难以符合历史的本来面貌。当年日本帝国主义为霸占中国的台湾和东北三省,推行奴化教育,把台湾和东北历史从中国历史中剥离出去。陈水扁当政时,为了搞“台独”,竭力推行“去中国化”运动,也把台湾史从中国史中分割出去,把没有台湾的中国史放入世界史课本。他们都是妄图通过否定、割裂中国历史,达到灭亡、分裂中国的目的。
  既然“去人之史”可以“灭人之国”,反过来说,“卫己之史”不是也可以“护己之国”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历史研究尤其是国史研究,也有“护国”的功能。这与史学所具有的经世致用的功能完全一致,也与近代以来中国史学家尤其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爱国主义优良传统相吻合。所以,我们要理直气壮地抵制和批驳各种攻击新中国历史的言论,同时大力加强唯物史观指导下的国史研究,在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年学生中开展国史教育,普及国史知识,把正确认识和解释国史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工作,使国史的研究、宣传、教育在树立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坚定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心和信心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记者:谢谢您!我相信您所谈的这些对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少年正确地理解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历史,培养科学的历史观、价值观是有相当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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