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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资讯] 对公安派出所刑侦活动 最高检将建立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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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5-6-2 23: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据新华社电 (记者罗沙、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1日提出,要以改革为动力,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机制。

孙谦在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说,要切实把法治化、现代化的要求融入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每项工作举措,反映到每个司法环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准确把握逮捕证据条件;高度重视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转变证据审查方式,进行精细化审查;严格执行审查逮捕程序,做到“兼听则明”;做好案件质量动态监控,防微杜渐、抓早抓小。

他表示,要严格把握社会危险性条件,坚持少捕慎捕。坚持社会危险性法定;坚持和完善逮捕社会危险性证明制度;对逮捕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准确把握。

孙谦同时表示,要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推动侦查监督工作法治化、现代化。

无端 發表於 2015-6-2 23:1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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