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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文景之治”的黑暗: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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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当歌 發表於 2010-3-25 10:3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神圣光环下的黑暗与残暴
  有些事情说说是容易的,关键是做得究竟怎么样,黎民百姓得到了实际利益没有。
  以上有关“文景之治”的介绍基本是根据封建统治者的诏令与当时史官的记载,这里边有一部分会是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但也肯定有一部分是片面的或是被夸大出来的泡沫。我们后代的读书者应该去伪存真地进行一些分析,以求对它认识得更深刻、更全面,也就是要看到在这种神圣光环下的黑暗与残暴的另一面:
  文帝、景帝是下过不少很好的诏令,做过不少很好的规定,但这些诏令下达到基层没有,真正贯彻实行到什么程度,是大有疑问的。即以减少农民税收的“十五税一”“三十税一”以及“免除农民租税”而言,当时农村贫苦的农民究竟能够得到多少好处就很难说了。晁错的《论贵粟疏》是写于文帝后期,其文有所谓:“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当具。有者半价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这就是说的文帝时代的农村情景。至于那些优恤老人所规定的“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云云,这会是在全国实行过的条例规定么?在首都、在几个城市表演一下是容易的;让穷乡僻壤、道路不通的穷苦百姓蒙受这种优待谈何容易?即以今天中国的农村而言,大概还会有许多地区达不到这个标准。
  汉文帝圣德之一的“废肉刑”,早在班固的《汉书刑法志》中就说这条法令是“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因为他把宫刑、斩右趾改为死刑,把斩左趾者改为笞五百,把当劓者改为笞三百。别说前两种是明确地把不该死的改成了死刑,就是后两种这“笞五百”与“笞三百”,也大都用不到打满数就已经把人打死了。再说,这光用“刑措”,也就是用处置人的数目多少来衡量社会治安的好坏也不是一个好的标准。试以汉初的情况而论,《酷吏列传》说当时的情况是“网漏于吞舟之鱼”,《曹相国世家》说曹参将离开齐国的丞相之任时,对接任者要求善待“狱市者”。接任者问:“治无大于此者乎?”曹参说:“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所谓“狱市”,就是流氓、黑社会鱼龙混杂的地方,大马蜂窝,捅不得。曹参是黄老哲学的代表人物,讲究的就是藏垢纳污、得过且过,一切不做为。如果全国司法部门的主导思想都如此,监狱里的犯人自然就不会多了,但这个社会是不是就算好呢?
  汉文帝生活俭朴,因为建造一个“露台”要花“百金”,而“百金”是十个中等平民户的家当,于是就放弃不建了,这是好事;可是当汉文帝迷信神仙,为追求长生不死而听信骗子新垣平的鬼话而建造“渭阳五帝庙”,建庙究竟花了多少钱史无明载,但光是对待这个骗子就除了封他为“上大夫”外,还赏赐他的家庭“累千金”,相当于建那个露台的几百倍。汉文帝有一个男宠叫邓通,有人给邓通相面,说邓通日后要饿死;汉文帝为了怕把邓通饿死,就赐给了邓通一座铜山,让他随便开矿铸钱,于是邓通家铸造发行的铜钱遍天下。这里的汉文帝与前文所述,还是一个人吗?
  “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但这话也就是说说而已,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帝王永远是站立在法律之上,永远不受法律的任何约束的。
  -背义专杀,朝令夕改
  废除了前代的一些酷法,也对当时的司法队伍提出过一些要求,要求他们“奉法循理”,不要“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等等,但这些话都是说给别人听的,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也应该遵照执行。
  “灭族”的酷法,是早从吕后执政就已经宣布废除了的,文帝上台后的第二年又重新宣布了一回;但到文帝晚年宠信方士新垣平,后来发现的垣平是个大骗子,而且说是要“谋反”,于是将其“夷三族”。新垣平不是什么好东西,死有余辜,但他的三族老幼有何罪过,而受此株连?班固在《汉书刑法志》中就感叹地说:“夫以孝文之仁,陈平、周勃之智,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而况庸材溺于末流者乎?”
  文帝如此,景帝的背义专杀,更胜其父十倍,特别是表现在杀晁错、杀周亚夫两位大臣的事件上。晁错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诸侯国势力而提出削藩的。到吴、楚七国以讨晁错为名对中央发动叛乱时,景帝竟背信弃义地听从袁盎、窦婴的挑动,为向七国讨好,竟把个位列“三公”的晁错当作替罪羊杀掉了。其过程是汉景帝自己先有了主意,而后指使丞相、廷尉等公开对晁错提出弹劾,并建议“错当要斩,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最后汉景帝再批示照办。程序合理、手续齐全,一位忠心耿耿的大臣就这样地在一场双簧的闹剧中被灭族了。宋代洪迈曰:“晁错本不应死,因议者之言杀之足矣,何遽至于族乎?汉之轻于用刑如此!”尤有甚者是对待周亚夫。汉景帝杀了晁错,七国仍不退兵,最后还是靠着周亚夫率军讨伐,将吴楚之乱平定。但就是这样一位大功臣,竟被汉景帝抓了一个买殉葬品不合规定的理由,给周亚夫加了个“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的罪名,将周亚夫杀掉了。明代李贽说,周亚夫功在挡“七国之兵”,如今被杀,“景帝非人主矣。”(《藏书》)
  文帝时的杰出司法官张释之曾有所谓“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但这话也就是说说而已,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帝王永远是站立在法律之上,永远不受法律的任何约束的。
  文帝、景帝在历史上是创建了“文景之治”的杰出人物,但其神圣光环下的黑暗与残酷尚且如此,至于其他时代、其他人物的光环之下究竟有多少黑暗也就可想而知了。我们要学会全面地看问题,全面地思考问题。孟子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演讲者小传
  韩兆琦,1933年出生,天津市静海人。195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1962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毕业。其后长期担任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史记》研究会名誉会长。几十年来,曾先后出版《史记通论》、《史记题评》等二十余部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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