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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呂氏春秋】言『辯』的語言哲學審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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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0-8-19 14: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華東師範大學學報】
四、至言去言:言語交際的限度

    歷史地看,辨析語句的字面意義與說話者的交際意圖的相互關係並未成爲先秦哲學言意之辯的重點。在言意之辯的多重內涵中,哲學家們給予更多關注的是名言與道的關係問題,即普通名言能否把握統一性原理和發展原理?

    在【呂氏春秋】之前,不少哲學家已經對名言能否把握道作了多方面的探索。以【老子】爲代表的道家哲學對於形上之道的把握給予了更多的關注。作爲存在的終極根據,道並不構成言說的對象,故【老子】主張『爲道日損』(【老子・四十八章】),要求懸置和解構已有的經驗領域的知識體系、名言系統,並以此作爲把握道的前提。或許是受了道家哲學的影響,【呂氏春秋】同樣認爲:

    道也者,視之不見,聽之不聞,不可爲狀。有知不見之見、不聞之聞,無狀之狀者,則幾於知之矣。道也者,至精也,不可爲形,不可爲名,強爲之名,[13] 謂之太一。(【大樂】)

    視、聽均以可感知的領域爲對象,所視、所聽者皆是感性的現象。道因其不具有呈現於外的感性規定(不可見、不可聞、不可爲狀),難以歸結爲某種具體的對象,所以超越了現象之域,無法用名言來指稱(不可爲名)。

    另一方面,【精諭】篇記載有這樣一則故事:孔子非常希望見到溫伯雪子,但在見到此人後卻不說話便出來了。子貢不解。孔子的回答是:『若夫人者,目擊而道存矣,不可以容聲矣。』此故事亦見於【莊子・田子方】。據成玄英【莊子疏】,溫伯雪子乃楚國得道之人。這裡,子貢之所以對孔子不言而出感到不可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因爲他認爲藉助普通名言可以把握和傳達得道之人的存在境界。至於孔子的回答,王先謙【莊子集解】在解此句時引宣穎【南華經解】云:『目觸之而知道在其身,復何所容其言說耶?』這就是說,得道之人(如孔子與溫伯雪子)之間的相互理解與交流不必藉助普通名言來實現。『至言去言,至爲無爲』(【精諭】),得道之人的存在境界確有其超越普通名言的一面。

    就名言與道的關係看,普通語言是名言的本然形式和原始形態。一般地說,知識經驗所指向的是存在於特定時空中的對象,它總是分別地把握具體事物或事物的某一方面,並以確定的名言概括認識的內容。就此而言,普通名言與知識經驗之間確有其一致之處。但是,在把握普遍之道方面,普通名言則有其自身的限度:與知識經驗不同,道的智慧所指向的是世界的統一性原理和發展原理,它所要把握的宇宙萬物的第一因和人生的最高境界。換言之,道的智慧所涉及的是無條件的、絕對的、無限的東西,而以特定時空中的具體存在爲對象的普通名言,往往難以完全把握道的這種無條件性、絕對性和無限性。顯然,無論是【老子】還是【呂氏春秋】,它們強調普遍之道的超越性,強調普通名言在理解和表達普遍之道方面的限度,無疑是有所見的。

    從強調道與普通名言的距離出發,【老子】對名言如何表達形上之道作了進一步的探討,提出『正言若反』的言說方式,主張通過以否定形式表現出來的名言來概述有關道的智慧。而【呂氏春秋】似乎更多地對主體間超名言的理解與交流之所以可能的存在論前提有所涉及。『聖人相諭不待言,有先言言者也』(【精諭】)[14],問題的進一步追問便涉及到先其言而諭其意之所以可能的前提。『夫驥驁之氣,鴻鵠之志,有諭乎人心者誠也。人亦然。誠有之則神應乎人矣,言豈足以諭之哉?』(【士容】)從存在論上看,『誠』的基本含義是真實不妄即實然。驥驁、鴻鵠並不能使用人的語言,但其氣質、心志卻能爲人所知曉,是因爲它們確實具有這種氣質與心志。人也是如此,確實具備了,就能夠神奇般地爲人所感知,這豈是普通名言所能夠完全傳達的。【精諭】篇指出:『未見其人而知其志,見其人而心與志皆見,天符同也。聖人之相知,豈待言哉?』天符,指天道流行之表現。天符同,則有對天道之體認彼此相同之意。從內涵上看,無論是『誠有之』還是『天符同』,都是強調普遍之道的實有諸己,即道與個體相融合成爲主體真實的存在境界。質言之,主體間之所以能夠圍繞存在境界而展開超名言的相互理解與交流,是因爲彼此自身都能與天道相合,實現了普遍之道與個體存在的融合。以此爲前提,對【呂氏春秋】來說,重要的已經不再是能否藉助普通名言或者藉助什麼類型的名言來實現主體間對於存在境界的理解與交流,而是通過主體自身的存在過程,通過主體自身的行動和實踐,使這種境界在主體間得到確證和表達。(晉榮東)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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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參見溫公頤:【中國中古邏輯史】,第2-4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

[2] 參見晉榮東:『莊子論「辯」中的主體間性問題』,【文史哲】,1997年第2期;『孔子哲學的語言之維』,【華東師大學報】,2000年第2期。

[3] 眾本『爲』上有『不』字,據高誘注(『不可爲者,不可施也』)及前後文義當刪。今從陳昌齊【呂氏春秋正誤】、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諸說刪。

[4] 參見崔清田(主編):【名學與辯學】,第五章、第七節,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

[5] 依陳昌齊、陳奇猷諸說,『亂』字因上句而衍,當刪。

[6] 眾本皆無『和』字,今據許維y【呂氏春秋集釋】補。

[7] 此段文字頗多舛誤,今據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改定。

[8] 『有所尤』前原有一『多』字,疑衍。今據范耕研【呂氏春秋補註】、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刪。

[9] 『以』字當衍。上文『有度而聽』,無『以』字可證。今據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刪。

[10] 原文『事』上有一『小』字,當衍。【離謂】篇云『辭之不足以斷事也明矣』,是其證。今依陶鴻慶【讀呂氏春秋札記】刪。

[11] 原文多有訛誤,今據陳奇猷【呂氏春秋校釋】改定。

[12] 意向性與意義的關係問題是當代語言哲學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相關的討論可參見塗紀亮:【英美語言哲學概論】,第393-407頁,人民出版社1988年。

[13] 原文此句無『名』字,今據畢沅【呂氏春秋校正】補。

[14] 據譚戒甫【校呂遺誼】,『有先言言者也』,與上句不相承,亦與下句不合,當作『有先言諭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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