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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的当代意义和价值

孝经赏析作者:贾陆英发布:贾陆英

2020-11-16 15:27

《孝经》全篇,共计18章,对于这部重要典籍的当代意义和价值,以下做一个简要的阐述。

《孝经》以孝为中心,系统而集中地论述了儒家的伦理思想,对源远流长的中华孝文化,尤其是中国人的孝意识、孝行为及其具体的内容与方式,加以总结、概括和升华,是儒家十三经之一。

以《孝经》为代表的中华孝文化,作为传统的家族社会的精神支柱,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现象,具有家庭的和社会的双重意义。它既是伦理学,又是道德哲学。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中,《孝经》一方面适应了维护家族制度稳定,协调以父子关系为轴心的各种关系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被历代统治者利用来为其专制政权服务。当今社会,君主专制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孝经》中与之相适应的某些思想观念、道德规范也不再适用。但是,《孝经》中包含的体现人类亲情、符合民众意愿,倡导孝老爱亲,主张家庭和谐、社会和谐的思想精华,永远值得我们珍视。尤其是在我国面临老龄化时代严峻挑战的今天,深入研究、挖掘、继承和弘扬《孝经》的当代意义和价值,结合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养具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时代新人,弘扬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解决好亿万老年人安度晚年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孝经》中贯穿着两个基本观念,一个是“孝”,一个是“忠”。我们先来说“孝”:

“孝”的观念在中华文化中源远流长。早在殷商的甲骨文中,就已出现“孝”字,其汉字构成是,上为老、下为子,意思是子能承其两亲,并能顺其意。《孝经》开篇第一章就指出:“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的观念作为中华文化的始发性观念和文化精神,广泛深入地渗透于中国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民族用以衡量人的品行的根本标准,是指导人们处理诸多人际关系的基本依据。“孝”的意识和行为涉及到肉体与精神、父母与子女、长兄与幼弟、传宗接代与光宗耀祖等多个侧面,是全面而深刻、辩证而统一的。由于近代以来对传统文化的片面性否定,人们对“孝”的认识存在许多误区。因此,我们对《孝经》的古为今用,就是要丢掉盲目性,去掉片面性,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辩证的思想方法,对“孝”的观念进行再认识,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 一是要全面把握“孝养”与“孝敬”的关系。在许多人看来,能够赡养父母,让他们生活好,就算尽到了孝心。应当肯定,在物质上、生活上奉养父母,这是子女尽孝最基本的一条。但正如孔子所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这就是说,仅仅做到物质上的“能养”是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要在内心深处真正地尊敬父母,让他们享受到精神上的快乐。“敬”,是发自内心的对于父母真诚无私的爱。孔子论孝,更为强调的是这个“敬”字。“孝敬”,乃是传统孝道的核心要义。在现实生活、特别是在城市中,多数退休的父母已经“不差钱”,他们最怕的是孤独,最需要的是子女在精神上的体贴和关爱。因此,在注重“孝养”的基础上,突出强调“孝敬”的重要性,是十分必要的。一曲“常回家看看”,不胫而走,争相传唱,长盛不衰,就是因为它表达了父母在情感上对儿女的渴望和真情呼唤。

  • 二是要全面把握“孝顺”与“谏诤”的关系。俗话说,“孝顺”,“孝顺”,“顺”就是孝。这种把“孝”理解为一切顺从、听命于父母的观点,流传甚广,影响颇大。其实,孔子是不赞成子女一切顺从于父母的。他所主张的父子关系,是父慈子孝。他所主张的兄弟关系,是兄友弟恭。双方之间是相互的、对等的,而不是一方绝对地服从另一方。所谓“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之类,是后世的一些人为了适应专制主义需要,而附加上去的糟粕。《论语》中明确记载,孔子所说的孝就是“无违”,指的是“无违于礼”,子女对父母不符合礼的言行,要“几谏”,也就是委婉地规劝。《孝经》在“谏诤”一章中,更是明确地提出了“故当不义则争之”的原则,认为“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据此可知,孝顺之“顺”,绝不是一切顺从的意思,而是指父子和顺、家庭伦理关系顺畅。我们要把孔子提倡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精神,与现代法治的权利、义务平等精神结合起来,创造出父母爱护儿女、儿女尊敬父母的,民主平等、和顺融洽的新型家庭伦理关系。

  • 三是要全面把握传宗接代与光宗耀祖的关系。在儒家关于“孝”的观念中,还包含着结婚生子和承继父志两方面的内容。

结婚生子是为了传宗接代,延续祖先的生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观念的集中反映。生活在当今时代的人们,要学会用科学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树立起计划生育、生男生女都一样、少生优生等利国利家的新观念。

承继父志是为了扬名显亲、光宗耀祖。其中体现着继承前人遗志、发展前人事业的积极进取精神,是促进社会不断前进的重要因素,而绝不是什么“封建余孽”。儒家把自己能够建功立业而使父母受到尊敬,称为“大孝”;把自己不能修身立德而使父母受到辱骂,称为不孝,这无论对于家庭教育,还是对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来说,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因为它符合父子亲情这个人类的天性。《孝经》指出,抓住孝道这个根本去推行教化、实施政治和社会治理,容易收到好的效果,讲得就是这个道理。反观当今社会的一些现象,由于对传统孝道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否定,在长幼关系上造成的严重后果时有所闻。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就是一例。当然,青少年犯罪有多方面原因,但是,这些孩子心中只有自己,没有父母,不懂得违法犯罪行为会给父母带来多大的伤害,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孝经》系统阐述了家庭伦理,高度关注家庭和谐、家教和家风,至今依然是对青少年进行立德树人教育不可或缺的基本教材。如何从孝敬父母入手,加强青少年教育,使他们从小懂得做人的道理,坚守立身行道,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的孝道,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时代课题。

接下来,我们再说“忠”:

《孝经》说:“以孝事君则忠”,告诫士要懂得移孝为忠的道理。可见,儒家关于“忠”的观念是由“孝”的观念迁移而来的。那么,“忠君”就是对君王绝对服从吗?历史上,随着君权的逐渐强化,的确有过诸如“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之类的愚忠思想。然而,这并非孔子的思想,而是对孔子儒学关于“忠”的观念的曲解,必须予以澄清。如今,时代变了,我们更应当与时俱进,对“忠”这一观念进行再认识。

首先,要澄清“忠”字的本质内涵。何为“忠”?《说文解字》的诠释是:“忠,敬也,尽心曰忠”。这就是说,一个人,能做到竭诚尽责就是忠的表现。《孝经》强调,把对于父母的孝心用来侍奉君王,就是尽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的。提出“吾日三省吾身”的曾参,日日反省的头一件事,就是“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学而》在孔门师徒的眼里,“忠”,就是真诚地为他人办事。这个“他人”是泛指,并非专指君王一人。只是到了专制主义发展到登峰造极的时代,“忠”字才成为皇帝的专属。

《论语》中,孔子对“忠”还有两个重要说明。

  • 一,“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孔子认为,君与臣的关系是双向的、互尽义务的关系。君王对臣子要以礼相待,臣子对君王要尽忠。这是他在君臣关系上“执两用中”,以求君臣和衷共济、风雨同舟的主张。《孝经》所体现的,也是这个精神。如同“父慈子孝”一样,“君礼臣忠”也是相互的、对等的。把《孝经》关于“谏诤”的问题联系起来,就更加清楚地看到,把“忠君”解释为对皇帝的绝对服从,绝非孔子所主张。

  • 二,“孝慈则忠。”《论语·为政》季康子问,要使百姓对当政的人忠心,该怎样去做呢?孔子答之以“孝慈则忠”四字。季康子问得是怎样使百姓对当政的人忠心,重在要求百姓怎样做。而孔子回答的要害则是对当政者自身的道德行为提出要求。当政者要想得到百姓的忠心,自己首先要孝敬父母、友爱兄弟。这与他在《孝经》中论述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如何尽孝道,如何得到百姓的忠心,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一致的,思维的逻辑关系也是一致的。

辛亥革命结束了统治中国数千年的皇权制度,忠于帝王的社会政治基础已不复存在。那么,“忠”的观念是不是也就过时了呢?答案是“没有过时”。这是因为,“忠”字的本质内涵,是人对天地、真理、信仰、职守、国家及他人至公无私,始终如一,尽心竭力地负责完成份内义务的美德。这一本质内涵是贯通古今的,并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过时。今天,皇帝们已经被送进历史博物馆,我们讲“忠”,就是要倡导和弘扬忠于职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所领导的伟大事业的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办成员座谈时的讲话中,要求中办成员“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他说:“人之忠也,犹鱼之有渊。”一个人,如果丧失了“忠”的美德,也就丧失了众人对他的信任,丧失了值得人们托付重任的资格,甚而至于一文不值。

孔子讲“忠”,常常和“信”字连在一起。他说:“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论语·卫灵公》他认为,言语忠实诚信,行为坚定敬业的人,即便是到了尚未开化的地方,也能行得通。“忠”的美德中包含有诚信的意思,它是一个人的立身之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讲诚信,守信用,更是一个人最亮丽的名片,是他在社会上立足和通达的“通行证”。正因为如此,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把“推进诚信建设”作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之一。

第二,“移孝作忠”,对于加强干部的考察、选任、管理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孝经》态度鲜明地鄙视那种不爱自己的父母而去“爱”他人、不尊敬自己的父母而去“尊敬”他人的人,认为这种人违背道德人伦、专司逢迎拍马的无耻行径,虽然可能一时得逞,但是君子却并不看重这种卑劣的行为。现实社会中我们也能经常看到这种人的影子,他们在家中不孝敬父母,甚至夫妻关系、父子关系都搞得一团糟,而在官场上却凭借投机钻营的本事青云直上。当然我们更要看到,在“打虎”“拍蝇”的反腐败斗争中,被拿下的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们,恰恰就是这样的钻营者,两面人。这就足以说明,《孝经》关于孝是人的一切品德之根本的认识,是非常深刻的。因为孝道所体现的是人性、人伦,它是一块“试金石”,在它的面前,各种阳奉阴违的骗人伎俩,都将被识破;各种表里不一的华丽外衣,都将被撕掉。我们强调在干部任用上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仿效一下古代“举孝廉”的做法,在干部考察中仔细查一查他们“八小时之外”的表现,特别是看一看他们如何对待父母,如何对待妻子儿女,这对于全面、客观、正确地识别和使用干部,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坚守孝敬父母、忠于职守的观念,有利于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孝经》认为,谨慎行事,保重自己的身体,爱惜自己的名誉,不给父母造成伤害,这是尽孝的起点。“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这是尽孝的终极目标,是“大孝”的行为。“百善孝为先”,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是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另一方面,也到处充斥着诱惑和陷阱。一个人,尤其是掌握某种权力的人,如果心中有父母、有妻子儿女、有组织的重托和群众的期望,就能常怀律己之心,慎独、慎初、慎微,从而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不被心怀不轨的人所“围猎”,不被声色犬马、灯红酒绿的奢糜生活所击倒。

总之,在当代社会,《孝经》仍然是每一个中国人必读的经典。坚守孝道这个道德之源,坚守《孝经》中贯穿的“家国一体”的观念,对于造就大批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动员亿万群众同心同德,共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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