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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筆勢論十二章 教悟章第七

王羲之筆勢論十二章作者:王羲之,房弘毅發布:一葉知秋

2018-7-27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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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筆勢論十二章 教悟章第七 原文

凡字處其中畫之法,皆不得倒其左右,右相復宜粗於左畔,橫貴乎纖,豎貴乎粗。分間布白,遠近宜均,上下得所,自然平穩。當須遞相掩蓋,不可孤露形影及出其牙鋒,展轉翻筆之處,即宜察而用之。

王羲之筆勢論十二章 教悟章第七 譯文

凡是寫字處理中畫的方法,都不能傾倒筆毫在筆畫的左右兩邊。左右相同的筆畫〔主要指豎〕,右邊的應比左邊的粗些。橫畫貴在細,豎畫貴在粗。結構布局,遠近、上下應均衡得所,自然平穩。應當要依次相互掩映,不可將某一字畫孤立地突出顯露出它的尖鋒來。在展轉翻筆的地方,便應當細察而運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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