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作者: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斡玉伦徒,泰不华,于文传,贡师道,余阙,贾鲁,危素,脱脱,铁木儿塔识发布:福哥
2018-5-13 00:36
宋史卷八十
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
纪元历
步交会
交终分:一十九万八千三百七十七、秒八百八十。
交终日:二十七、余一千五百四十七、秒八百八十。
交中日:一十三、余四千四百一十八、秒五千四百四十。
朔差日:二、余二千三百二十、秒九千一百二十。
望策:一十四、余五千五百七十九。
已上秒母一万。
交率:三百二十四。
交数:四千一百二十七。
交终度:三百六十三、约分七十九、秒四十四。
交中度:一百八十一、约分八十九、秒七十二。
交象度:九十、约分九十四、秒八十六。
半交象度:四十五、约分四十七、秒四十三。
日食阳历限:三千四百,定法三百四十。
阴历限:四千三百,定法四百三十。
月食限:六千八百,定法四百四十。
已上分秒母各同一百。
推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入交:置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积分,以交终分及秒去之,不尽,满日法为日,不满为余秒,即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入交汎日及余秒。
求次朔及望入交:置天正十一月经朔加时入交汎日及余秒,求次朔,以朔差加之;求望,以望策加之:满交终日及余秒去之,即各得次朔及望加时入交汎日及余秒。若以经朔、望小余减之,各得朔、望夜半入交汎日及余秒。
求定朔望夜半入交:因经朔、望夜半入交汎日及余秒,视定朔、望日辰有进退者,亦进退交日,否则因经为定,各得所求。
求次定朔夜半入交:各因定朔夜半入交汎日及余秒,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余皆加五千七百四十二、秒九千一百二十,即次朔夜半入交;若求次日,累加一日:满交终日及余秒皆去之,即每日夜半入交汎日及余秒。
求定朔望加时入交:置经朔、望加时入交汎日及余秒,以入气、入转朏朒定数朏减朒加之,即得定朔、望加时入交汎日及余秒。
求定朔望加时月行入交积度:置定朔、望加时入交汎日及余秒,以日法通日,内余,进一位,如五千四百五十三而一为度,不满,退除为分,即定朔、望加时月行入交积度及分。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定朔望加时月行入交定积度:置定朔、望加时月行入交积度及分,以定朔、望加时入转迟疾度迟减疾加之,满与不足,进退交终度及分。即定朔、望加时月行入交定积度及分。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定朔望加时月行入阴阳历积度:置定朔、望加时月行入交定积度及分,如在交中度及分已下为入阳历积度;已上者去之,余为入阴历积度。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定朔望加时月去黄道度:视月入阴阳历积度及分,如交象已下为在少象;已上,覆减交中度,余为入老象。置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于上,列交象度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乘上,五百而一,所得,用减所入老、少象度及分,余,列交中度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乘上,满一千三百七十五而一,所得为度,不满,退除为分,即为定朔、望加时月去黄道度及分。每日夜半,准此求之。
求朔望加时入交常日:置其月经朔、望加时入交汎日及余秒,以其月入气朏朒定数朏减朒加之,满与不足,进退其日,即得朔、望加时入交常日及余秒。近交初为交初,在二十六日、二十七日为交初;近交中为交中,在十三日、十四日为交中。
求日月食甚定数:以其朔望入气、入转朏朒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副置之;以定朔、望加时入转算外损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其定朔、望如算外在四七日者,视其余在初数已下,初率乘之,初数而一;初数已上,以末率乘之,末数而一。所得,视入转,应朒者依其损益,应朏者益减损加其副;以朏减朒加经朔望小余,为汎余。满与不足,进退大余。日食者视汎余,如半法已下,为中前;列半法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乘上,如一万九百三十五而一,所得,为差;以减汎余,为食甚定余;用减半法,为午前分。如汎余在半法已上,减去半法,为中后;列半法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乘上,如日法而一,所得,为差;以加汎余,为食甚定余;乃减去半法,为午后分。月食者视汎余,如半法已上减去半法,余在一千八百二十二半已下自相乘,已上者,覆减半法,余亦自相乘,如三万而一,所得,以减汎余,为食甚定余;如汎余不满半法,在日出分三分之二已下,列于上位,已上者,用减日出分,余倍之,亦列于上位,乃四因三约日出分,列之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乘上,如一万五千而一,所得,以加汎余,为食甚定余。
求日月食甚辰刻:倍食甚定余,以辰法除之为辰数,不尽,五因之,满刻法除之为刻,不满为分。命辰数起子正,算外,即食甚辰刻及分。若加半辰,命起子初。
求日月食甚入气:食甚大、小余及食定小余,幷定朔、望大余,以此与经朔望大、小余相减。置其朔望食甚大、小余,与经朔望大、小余相减之,余以加减经朔望入气日余,经朔望少即加之,多即减之。为日、月食甚入气日及余秒。各置食甚入气及余秒,加其气中积,其余,以日法退除为分,即为日、月食甚中积及分。
求日月食甚日行积度:置食甚入气余,以所入气日盈缩分乘之,日法而一,加减其日先后数,至后加,分后减。先加后减日、月食甚中积,即为日、月食甚日行积度及分。
求气差: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二至限去之,余在象限已下为在初;已上,覆减二至限,余为在末。皆自相乘,进二位,满三百四十三而一,所得,用减二千四百三十,余为气差;以午前、后分乘之,如半昼分而一,以减气差,为气差定数。在冬至后末限、夏至后初限,交初以减,交中以加。夏至后末限、冬至后初限,交初以加,交中以减。如半昼分而一,所得,在气差已上者,即以气差覆减之,余,应加者为减,减者为加。
求刻差:置日食甚日行积度及分,满二至限去之,余,列二至限于下,以上减下,余以乘上,进二位,满三百四十三而一,所得,为刻差;以午前、后分乘而倍之,如半法而一,为刻差定数。冬至后食甚在午前,夏至后食甚在午后,交初以加,交中以减。冬至后食甚在午后,夏至后食甚在午前,交初以减,交中以加。如半法而一,所得,在刻差已上者,即倍刻差,以所得之数减之,余为刻差定数,依其加减。
求朔入交定日:置朔入交常日及余秒,以气、刻差定数各加减之,交初加三千一百,交中减三千,为朔入交定日及余秒。
求望入交定日:置望入转朏朒定数,以交率乘之,如交数而一,所得,以朏减朒加入交常日之余,满与不足,进退其日,即望入交定日及余秒。
求月行入阴阳历:视其朔、望入交定日及余秒,如在中日及余秒已下为月在阳历;如中日及余秒已上,减去中日,为月在阴历。
求入食限交前后分:视其朔、望月行入阴阳历,不满日者为交后分;在十三日上下者覆减交中日,为交前分;视交前、后分各在食限已下者为入食限。
求日食分:以交前、后分各减阴阳历食限,余如定法而一,为日食之大分;不尽,退除为小分。命大分以十为限,即得日食之分。其食不及大分者,行势稍近交道,光气微有映蔽,其日或食或不食。
求月食分:视其望交前、后分,如二千四百已下者,食既;已上,用减食限,余如定法而一,为月食之大分;不尽,退除为小分。命大分以十为限,得月食之分。
求日食汎用分:置交前、后分,自相乘,退二位,阳历一百九十八而一,阴历三百一十七而一,所得,用减五百八十三,余为日食汎用分。
求月食汎用分:置交前、后分,自相乘,退二位,如七百四而一,所得,用减六百五十六,余为月食汎用分。
求日月食定用分:置日、月食汎用分,副之,以食甚加时入转算外损益率乘之,如日法而一,如算外在四、七日者,依食定余求之。所得,应朒者依其损益,应朏者益减损加其副,即为日月食定用分。
求月食既内外分:置月食交前、后分,自相乘,退二位,如二百四十九而一,所得,用减二百三十一,余以定用分乘之,如汎用分而一,为月食既内分;用减定用分,余为既外分。
求日月食亏初复满小余:置日、月食甚小余,各以定用分减之,为亏初;加之,为复满;其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之,为初既;加之,为生光:即各得所求小余。如求时刻,依食甚术入之。
求月食更点法:置月食甚所入日晨分,倍之,减去七百二十九,余五约之,为更法;又五除之,为点法。
求月食入更点:置亏初、食甚、复末小余,在晨分已下加晨分,昏分已上减去昏分,余以更法除之为更数,不满,以点法除之为点数。其更数命初更,算外,即各得所入更、点。
求日食所起:日在阳历,初起西南,甚于正南,复于东南;日在阴历,初起西北,甚于正北,复于东北。其食八分已上,皆起正西,复于正东。此据午地而论之。
求月食所起:月在阳历,初起东北,甚于正北,复于西北;月在阴历,初起东南,甚于正南,复于西南。其食八分已上,皆起正东,复于正西。此亦据午地而论之。
求日月出入带食所见分数:各以食甚小余与日出、入分相减,余为带食差;以乘所食之分,满定用分而一,如月食既者,以既内分减带食差,余进一位,如既外分而一,所得,以减既分,即月带食出入所见之分,不及减者,为带食既出入。以减所食分,即日月出、入带食所见之分。其食甚在昼,晨为渐进,昏为已退;其食甚在夜,晨为已退,昏为渐进。
求日月食甚宿次:置食甚日行积度,望即更加半周天。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各得日、月食甚宿度及分。
步五星
木星周率:二百九十万七千八百七十九、秒六十四。
周差:二十四万五千二百五十三、秒六十四。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二千六百三十六、秒二十二。
周日:三百九十八、约分八十八、秒六十。
历度:三百六十五、约分二十四、秒五十。
历中度:一百八十二《一》、约分六十二、秒二十五。
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一、秒八十五。
伏见度:一十三。
段目 | 常日 | 常度 | 限度 | 初行率 |
合伏 | 十六日八十六 | 三度八十六 | 二度九十三 | 二十三 二十五 |
晨疾初 | 二十八日 | 六度一十一 | 四度六十四 | 二十二 五十四 |
晨疾末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一 | 四度一十九 | 二十一 一十一 |
晨迟初 | 二十八日 | 四度三十一 | 三度三十八 | 一十八 二十五 |
晨迟末 | 二十八日 | 一度九十一 | 一度四十五 | 一十二 五十三 |
晨留 | 二十四日 |
|
|
|
晨退 | 四十六日五十八 三十 | 四度八十七 八十八 | 度空三十三 一十二 | 一十五 |
夕退 | 四十六日五十八 三十 | 四度八十七 八十八 | 度空三十三 一十二 | 一十五 七十五 |
夕留 | 二十四日 |
|
|
|
夕迟初 | 二十八日 | 一度九十一 | 一度四十五 |
|
夕迟末 | 二十八日 | 四度三十八 | 三度二十八 | 一十二 五十三 |
夕疾初 | 二十八日 | 五度五十一 | 四度一十九 | 一十八 二十五 |
夕疾末 | 二十八日 | 六度一十一 | 四度六十四 | 二十一 一十一 |
夕伏 | 十六日八十六 | 三度八十六 | 二度九十三 | 二十二 五十四 |
木星盈缩历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一 | 益一百五十九 | 初 | 益一百五十九 | 初 |
二 | 益一百四十二 | 一度五十九 | 益一百四十二 | 一度五十九 |
三 | 益一百二十 | 三度一 | 益一百二十 | 三度一 |
四 | 益九十三 | 四度二十一 | 益九十三 | 四度二十一 |
五 | 益六十一 | 五度一十四 | 益六十一 | 五度一十四 |
六 | 益二十四 | 五度七十五 | 益二十四 | 五度七十五 |
七 | 损二十四 | 五度九十九 | 损二十四 | 五度九十九 |
八 | 损六十一 | 五度七十五 | 损六十一 | 五度七十五 |
九 | 损九十三 | 五度一十四 | 损九十三 | 五度一十四 |
十 | 损一百二十 | 四度二十一 | 损一百二十 | 四度二十一 |
十一 | 损一百四十二 | 三度一 | 损一百四十二 | 三度一 |
十二 | 损一百五十九 | 一度五十九 | 损一百五十九 | 一度五十九 |
火星周率:五百六十八万五千六百八十七、秒六十四。
周差:三十六万四百一十四、秒四十四。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二千六百四十七、秒二十。
周日:七百七十九、约分九十二、秒九十七。
历度:三百六十五、约分二十四、秒六十五。
历中度:一百八十二、约分六十二、秒三十二半。
历策度:一十五《二》、约分二十一、秒八十六。
伏见度:一十九。
段目 | 常日 | 常度 | 限度 | 初行率 | |||||||||
合伏 | 六十七日 | 四十八度 | 四十五度四十八 | 七十一 九十二 | |||||||||
晨疾初 | 六十三日 | 四十四度六十 | 四十二度二十六 | 七十一 三十六 | |||||||||
晨疾末 | 五十八日 | 四十度九 | 三十七度九十九 | 七十 二十四 | |||||||||
晨次疾初 | 五十二日 | 三十四度六 | 三十二度三十二 | 六十八 | |||||||||
晨次疾末 | 四十五日 | 二十六度三十二 | 二十四度九十九 | 六十三 | |||||||||
晨迟初 | 三十七日 | 十六度六十八 | 十五度八十 | 五十四 | |||||||||
晨迟末 | 二十八日 | 五度七十五 | 五度四十五 | 三十七 二十六 | |||||||||
晨留 | 十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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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四十八半 | 八度一十五 六十九半 | 三度五 三十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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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退 | 二十八日九十六 四十八半 | 八度一十五 六十九半 | 三度五 三十半 | 四十一 三十 | |||||||||
夕留 | 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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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迟初 | 二十八日 | 五度七十五 | 五度四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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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迟末 | 二十七日 | 十六度六十八 | 十五度八十 | 三十七 二十六 | |||||||||
夕次疾初 | 四十五日 | 二十六度三十二 | 二十四度九十九 | 五十四 | |||||||||
夕次疾末 | 五十二日 | 三十四度六 | 三十二度三十二 | 六十三 | |||||||||
夕疾初 | 五十八日 | 四十度九 | 三十七度九十九 | 六十八 | |||||||||
夕疾末 | 六十三日 | 四十四度六十 | 四十二度二十六 | 七十 二十四 | |||||||||
夕伏 | 六十七日 | 四十八度 | 四十五度四十八 | 七十一 三十六 | |||||||||
火星盈缩历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
一 | 益一千一百六十 | 初 | 益四百五十八 | 初 | ||||
二 | 益八百 | 十一度六十 | 益四百五十三 | 四度五十八 | ||||
三 | 益四百六十四 | 十九度六十 | 益四百三十三 | 九度一十一 | ||||
四 | 益一百五十二 | 二十四度二十四 | 益三百九十六 | 十三度四十 | ||||
五 | 损五十七 | 二十五度七十九 | 益三百四十一 | 十七度四十 | ||||
六 | 损一百七十二 | 二十五度一十九 | 益二百六十六 | 二十度八十一 | ||||
七 | 损二百六十六 | 二十三度二十七 | 益一百七十二 | 二十三度四十七 | ||||
八 | 损三百四十一 | 二十度八十一 | 益五十七 | 二十五度一十九 | ||||
九 | 损三百九十六 | 十七度四十 | 损一百五十二 | 二十五度七十六 | ||||
十 | 损四百三十三 | 十三度四十四 | 损四百六十四 | 二十四度二十四 | ||||
十一 | 损四百五十三 | 九度一十一 | 损八百 | 一十九度六十 | ||||
十二 | 损四百五十八 | 四度五十八 | 损一千一百六十 | 一十一度六十 | ||||
土星周率:二百七十五万六千二百八十八、秒七十八。
周差:九万三千六百六十二、秒七十八。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九千九百二十五、秒九十。
周日:三百七十八、约分九、秒一十七。
历度:三百六十六、约分二十四、秒四十九。
历中度:一百八十三、约分一十二、秒二十四半。
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六、秒二。
伏见度:一十七。
段目 | 常日 | 常度 | 限度 | 初行率 | |||||
合伏 | 十九日四十八 | 二度四十八 | 一度五十六 | 一十三 一十 | |||||
晨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三度二十二 | 二度二 | 一十二 四十 | |||||
晨次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二度六十四 | 一度六十五 | 一十一 | |||||
晨迟 | 二十七日五十 | 一度四十八 | 空度九十一 | 八 二十 | |||||
晨留 | 三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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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退 | 五十一日六 五十八 | 三度三十九 六十 | 空度二十八 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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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退 | 五十一日六 五十八 | 三度三十九 六十 | 空度二十八 四十 | 九 七十五 | |||||
夕留 | 三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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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迟 | 二十七日五十 | 一度四十八 | 空度九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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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次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二度六十四 | 一度六十五 | 八 二十 | |||||
夕疾 | 二十七日五十 | 三度二十二 | 二度二 | 一十一 | |||||
夕伏 | 十九四十八 | 二度四十八 | 一度五十六 | 一十二 四十 | |||||
土星盈缩历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一 | 益二百一十三 | 初 | 益一百六十三 | 初 |
二 | 益一百九十七 | 二度一十三 | 益一百四十九 | 一度六十三 |
三 | 益一百六十八 | 四度一十 | 益一百二十八 | 三度一十二 |
四 | 益一百二十八 | 五度七十八 | 益一百 | 四度四十 |
五 | 益八十一 | 七度六 | 益六十五 | 五度四十 |
六 | 益三十三 | 七度八十七 | 益二十三 | 六度五 |
七 | 损三十三 | 八度二十 | 损二十三 | 六度二十八 |
八 | 损八十一 | 七度八十七 | 损六十五 | 六度五 |
九 | 损一百二十八 | 七度六 | 损一百 | 五度四十 |
十 | 损一百六十八 | 五度七十八 | 损一百二十八 | 四度四十 |
十一 | 损一百九十七 | 四度一十 | 损一百四十九 | 三度一十二 |
十二 | 损二百一十三 | 二度一十三 | 损一百六十三 | 一度六十三 |
金星周率:四百二十五万六千六百五十一、秒四十三半。
合日:二百九十一、约分九十五、秒一十四。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六、秒一十六。
周日:五百八十三、约分九十、秒二十八。
历度:三百六十五、约分二十五、秒三十二。
历中度:一百八十二、约分六十二、秒六十六。
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一、秒八十九。
伏见度:一十半。
段目 | 常日 | 常度 | 限度 | 初行率 | |||||||
合伏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九度七十五 | 四十七度七十六 | 一百二十七 | |||||||
夕疾初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六十度一十六 五十 | 五十七度七十六 | 一百二十六五十 | |||||||
夕疾末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九度三十九 | 五十七度一 | 一百二十五五十 | |||||||
夕次疾初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七度空 | 五十四度七十二 | 一百二十三二十五 | |||||||
夕次疾末 | 二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二度二十九 | 四十度六十 | 一百一十五五十 | |||||||
夕迟初 | 二十九日二十五 | 二十四度七十二 | 二十三度七十三 | 一百 | |||||||
夕迟末 | 一十八日二十五 | 六度九十三 五十 | 六度六十六 | 六十九 | |||||||
夕留 | 七日 |
|
|
| |||||||
夕退 | 九日七十 一十四 | 三度七十九 八十六 | 一度六十九 一十四 |
| |||||||
夕伏退 | 六日 | 四度五十 | 二度二 | 六十八 | |||||||
合伏退 | 六日 | 四度五十 | 二度二 | 八十二 | |||||||
晨退 | 九日七十 一十四 | 三度七十九 八十六 | 一度六十九 一十四 | 六十八 | |||||||
晨留 | 七日 |
|
|
| |||||||
晨迟初 | 一十八日二十五 | 六度九十三 五十 | 六度六十六 | 空 | |||||||
晨迟末 | 二十九日二十五 | 二十四度七十二 | 二十三度七十三 | 六十九 | |||||||
晨次疾初 | 三十九日二十五 | 四十二度二十九 | 四十度六十 | 一百 | |||||||
晨次疾末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七度空 | 五十四度七十二 | 一百一十五五十 | |||||||
晨疾初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五十九度三十九 | 五十七度一 | 一百二十三二十五 | |||||||
晨疾末 | 四十七日七十五 | 六十度一十六 五十 | 五十七度七十六 | 一百二十五五十 | |||||||
晨伏 | 三十九日二十二 | 四十度七十五 | 四十七度 | 一百二十六五十 | |||||||
金星盈缩历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一 | 益五十二 | 初 | 益五十二 | 初 |
二 | 益四十八 | 空度五十二 | 益四十八 | 空度五十二 |
三 | 益四十一半 | 一度 | 益四十一半 | 一度 |
四 | 益三十二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益三十二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五 | 益二十一 | 一度七十四 | 益二十一 | 一度七十四 |
六 | 益七 | 一度九十五 | 益七 | 一度九十五 |
七 | 损七 | 二度二 | 损七 | 二度二 |
八 | 损二十一 | 一度九十五 | 损二十一 | 一度九十五 |
九 | 损三十二半 | 一度七十四 | 损三十二半 | 一度七十四 |
十 | 损四十一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损四十一半 | 一度四十一半 |
十一 | 损四十八 | 一度 | 损四十八 | 一度 |
十二 | 损五十二 | 空度五十二 | 损五十二 | 空度五十二 |
水星周率:八十四万四千七百三十八、秒五。
合日:五十七、约分九十三、秒八十一。
历率:二百六十六万二千七百九十四、秒九十五。
周日:一百一十五、约分八十七、秒六十二。
历度:三百六十五、约分二十六、秒六十八。
历中度:一百八十二、约分六十三、秒三十四。
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一、秒九十四半。
晨伏夕见:一十四。
夕伏晨见:一十九。
段目 | 常日 | 常度 | 限度 | 初行率 | |||||
合伏 | 十五日 | 二十九度 | 二十四度三十六 | 二百五 | |||||
夕疾 | 十五日 | 二十三度七十五 | 一十九度九十五 | 一百八十一六十六 | |||||
夕迟 | 十五日 | 一十三度二十五 | 一十一度一十三 | 一百三十五 | |||||
夕留 | 二日 |
|
|
| |||||
夕伏退 | 一十日 | 八度 | 二度 |
| |||||
合伏退 | 一十日 | 八度 | 二度 | 一百八 | |||||
晨留 | 二日 |
|
|
| |||||
晨迟 | 一十五日 | 一十三度二十五 | 一十一度一十三 |
| |||||
晨疾 | 一十五日 | 二十三度七十五 | 一十九度九十五 | 一百三十五 | |||||
晨伏 | 一十五日 | 二十九度 | 二十四度三十四 | 一百八十一 | |||||
水星盈缩历
策数 | 损益率 | 盈积度 | 损益率 | 缩积度 |
一 | 益五十七 | 空度 | 益五十七 | 空度 |
二 | 益五十三 | 空度五十七 | 益五十三 | 空度五十七 |
三 | 益四十五 | 一度一十 | 益四十五 | 一度一十 |
四 | 益三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益三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五 | 益二十二 | 一度九十 | 益二十二 | 一度九十 |
六 | 益八 | 二度一十二 | 益八 | 二度一十二 |
七 | 损八 | 二度二十 | 损八 | 二度二十 |
八 | 损二十二 | 二度一十二 | 损二十二 | 二度一十二 |
九 | 损三十五 | 一度九十 | 损三十五 | 一度九十 |
十 | 损四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损四十五 | 一度五十五 |
十一 | 损五十三 | 一度一十 | 损五十三 | 一度一十 |
十二 | 损五十七 | 空度五十七 | 损五十七 | 空度五十七 |
推五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及诸段中积中星:置气积分,各以其星周率除之,所得,周数;不尽者,为前合;以减周率,余满日法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即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中积;命之为平合中星,以诸段常日、常度累加之,即诸段中积、中星;其段退行者,以常度减之,即其段中星。
求木火土三星平合诸段入历:置其星周数,求冬至后合,皆加一数置之。以周差乘之,满其星历率去之,不尽,满日法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即为其星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其段限度依次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
求金水二星平合及诸段入历:置气积分,各以其星历率去之,不尽,满日法除之为度,不满,退除为分秒,以加平合中星,即为其星天正冬至后平合入历度及分秒;以其星其段限度依次累加之,即得诸段入历。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盈缩定差:各置其星其段入历度及分,如历中已下为在盈;已上,减去历中,余为在缩;以其星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入策度及分;命策数,算外,以其策损益率乘之,如历策而一为分,分满百为度;以损益其下盈缩积,即其星其段盈缩定差。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定积:各置其星其段中积,以其段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即其段定积日及分;以天正冬至大余及约分加之,即为定日及分;盈纪法六十去之,不尽,命己卯,算外,即得日辰。
求五星平合诸段所在月日:各置其段定积,以天正闰日及约分加之,满朔策及约分除之为月数,不尽,为入月已来日数及分,其月数命天正十一月,算外,即其星其段入其月经朔日数及分,乃以日辰相距为定朔月、日。
求五星平合及诸段加时定星:各置其段中星,以其段盈缩定差盈加缩减之,金星倍之,水星三之,乃可加减。即五星诸段定星;以天正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而命之,即其星其段加时所在宿度及分秒。五星皆因前留为前段初日定星,后留为后段初日定星,余依术算。
求五星诸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各以其段初行率乘其段加时分,百约之,乃以顺减退加其日加时定星,即为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定星;加命如前,即得所求。
求诸段日率度率:各以其段日辰距至后段日辰,为其段日率;以其段夜半定星与后段夜半定星相减,为其段度率及分秒。
求诸段平行度:各置其段度率及分秒,以其段日率除之,为其段平行度及分秒。
求诸段总差:各以其段平行分与后段平行分相减,余为汎差;倂前段汎差,四因,退一位,为总差。若前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汎差者,因后段初日行分与其段平行分相减,余为半总差;倍之,为总差。若后段无平行分相减为汎差者,因前段末日行分与其段平行分相减,余为半总差,倍之,为总差。晨迟末段,视段无平行分,因前初段末日行分与晨迟末段平行分相减,为半总差;其退行者,各置本段平行分,十四乘之,十五而一,为总差。内金星依顺段术入之,即得所求。夕迟初段,视前段无平行分,因后末段初日行分与夕迟初段平行分相减,为半总差。
求诸段初末日行分:各半其段总差,加减其段平行分,后段平行分多者,减之为初,加之为末;后段平行分少者,加之为初,减之为末。其在退行者,前减之为初,加之为末;后加之为初,减之为末。各为其星其段初、末日行度及分秒。如前后段平行分俱多、俱少者,平注之;本段总差不满大分者,亦平注之。
求每日晨前夜半星行宿次:置其段总差,减日率一,以除之,为日差;累损益初日行分,后行分少,损之;后行分多,益之。为每日行度及分秒;乃顺加退减其段初日晨前夜半宿次命之,即每日晨前夜半星行所在宿次。
径求其日宿次:置所求日,减一,半之,以日差乘而加减初行日分,后行分少,减之;后行分多,加之。以所求日乘之,为积度;乃顺加退减其段初日宿次,即得所求日宿次。
求五星平合及见伏入气:置定积,以气策及约分除之为气数,不尽,为入气已来日数及分秒。其气数命天正冬至,算外,即五星平合及见、伏入气日及分秒。其定积满岁周日及分,去之,余,在来年冬至后。
求五星合见伏行差:木、火、土三星,以其段初日星行分减太阳行分,余为行差。金、水二星顺行者,以其段初日太阳行分减星行分,余为行差。金、水二星退行者,以其段初日星行分倂太阳行分,为行差。
求五星定合及见伏汎积:木、火、土三星,各以平合晨疾、夕伏定积,便为定合定见、定伏汎积。金、水二星,各置其段盈缩定差,内水星倍之,以其段行差除之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在平合夕疾、晨伏者,乃盈减缩加定积,为定合定见、定伏汎积;在退合夕伏、晨见者,乃盈加缩减定积,为定合定见、定伏汎积。
求五星定合定积定星:木、火、土三星,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先后数,为距合差日;以先后数减之,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后加先减其星定合汎积,为其星定合日定积、定星。金、水二星顺合者,以平合行差除其日先后数,为距合差日;以先后数加之,为距合差度;以差日、差度先加后减其星定合汎积,为其星定合日定积、定星。金、水二星退合者,以退合行差除其日先后数,为距合差日;以减先后数,为距合差度;以差日先减后加,以差度先加后减再定合汎积,为其星再定合积星《三》。各以冬至大余及约分加定积,满纪法去之,命己卯,算外,即得定合日辰;以冬至加时黄道日度加定星,依宿次去之,即得定合所在宿次。
求木火土三星定见伏定积日:各置其星定见、伏汎积,晨加夕减象限日及分秒,如二至限已下自相乘,已上,覆减岁周,余亦自相乘,百约为分,以其星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之,为差;其差如其段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见加伏减汎积,为定积;如前加命,即得日辰。
求金水二星定见伏定日:夕见、晨伏,以行差除其日先后数,为日;先加后减汎用积,为常用积。晨见、夕伏,以行差除其日先后数,为日;先减后加汎用积,为常用积。如常用积在二至限已下为冬至后;已上去之,余为夏至后。其二至后日及分在象限已下自相乘,已上,用减二至限,余亦自相乘,如法而一,所得为分;冬至后晨、夏至后夕,以十八为法;冬至后夕、夏至后晨,以七十五为法。以伏见度乘之、十五除之,为差;满行差而一为日,不满,退除为分秒,加减常用积,为定用积;加命如前,即得定见、伏日辰。冬至后,晨见、夕伏加之,夕见、晨伏减之;夏至后,晨见、夕伏减之,夕见、晨伏加之。其水星,夕疾在大暑气初日至立冬气九日三十五分已下者,不见;晨留在大寒气初日至立夏气九日三十五分已下者,春不晨见,秋不夕见。
熙宁六年六月,提举司天监陈绎言:“浑仪尺度与法要不合,二极、赤道四分不均,规、环左右距度不对,游仪重涩难运,黄道映蔽横箫,游规璺裂,黄道不合天体,天枢内极星不见。天文院浑仪尺度及二极、赤道四分各不均,黄道、天常环、月道映蔽横箫,及月道不与天合,天常环相攻难转,天枢内极星不见。皆当因旧修整,新定浑仪,改用古尺,均赋辰度,规、环轻利,黄赤道、天常环并侧置,以北际当天度,省去月道,令不蔽横箫,增天枢为二度半,以纳极星,规、环、二极,各设环枢,以便游运。”诏依新式制造,置于司天监测验,以较疏密。七年六月,司天监呈新制浑仪、浮漏于迎阳门,帝召辅臣观之,数问同提举官沈括,具对所以改更之理。寻又言:“准诏,集监官较其疏密,无可比较。”诏置于翰林天文院。七月,以括为右正言,司天秋官正皇甫愈等赏有差。初,括上浑仪、浮漏、景表三议,见天文志,朝廷用其说,令改造法物、历书。至是,浑仪、浮漏成,故赏之。
元丰五年正月,翰林学士王安礼言:“详定浑仪官欧阳发所上浑仪、浮漏木样,具新器之宜,变旧器之失,臣等窃详司天监浮漏,疏谬不可用,请依新式改造。其至道皇祐浑仪、景表亦各差舛,请如法条奏修正。”从之。元祐四年三月,翰林学士许将等言:“详定元祐浑天仪象所先奉诏制造水运浑仪木样,如试验候天不差,即别造铜器,今校验皆与天合。”诏以铜造,仍以元祐浑天仪象为名。将等又言:“前所谓浑天仪者,其外形圆,可遍布星度;其内有玑、有衡,可仰窥天象。今所建浑仪象,别为二器,而浑仪占测天度之真数,又以浑象置之密室,自为天运,与仪参合。若幷为一器,即象为仪,以同正天度,则浑天仪象两得之矣。请更作浑天仪。”从之。七年四月,诏尚书左丞苏颂撰浑天仪象铭。六月,元祐浑天仪象成,诏三省、枢密院官阅之。绍圣元年十月,诏礼部、秘书省,即详定制造浑天仪象所,以新旧浑仪集局官同测验,择其精密可用者以闻。
宣和六年七月,宰臣王黼言:
臣崇宁元年邂逅方外之士于京师,自云王其姓,面出素书一,道玑衡之制甚详。比尝请令应奉司造小样验之,逾二月,乃成璿玑,其圆如丸,具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置南北极、昆仑山及黄、赤二道,列二十四气、七十二候、六十四卦、十干、十二支、昼夜百刻,列二十八宿、幷内外三垣、周天星。日月循黄道天行,每天左旋一周,日右旋一度,冬至南出赤道二十四度,夏至北入赤道二十四度,春秋二分黄、赤道交而出卯入酉。月行十三度有余,生明于西,其形如钩,下环,西见半规,及望而圆;既望,西缺下环,东见半规,及晦而隐。某星始见,某星已中,某星将入,或左或右,或迟或速,皆与天象吻合,无纤毫差。玉衡植于屏外,持扼枢斗,注水激轮,其下为机轮四十有三,钩键交错相持,次第运转,不假人力,多者日行二千九百二十八齿,少者五日行一齿,疾徐相远如此,而同发于一机,其密殆与造物者侔焉。自余悉如唐一行之制。
然一行旧制机关,皆用铜铁为之,涩即不能自运,今制改以坚木若美玉之类。旧制外络二轮,以缀日月,而二轮蔽亏星度,仰视躔次不审,今制日月皆附黄道,如蚁行硙上。旧制虽有合望,而月体常圆,上下弦无辨,今以机转之,使圆缺隐见悉合天象。旧制止有候刻辰钟鼓,昼夜短长与日出入更筹之度,皆不能辨,今制为司辰寿星,运十二时轮,所至时刻,以手指之,又为烛龙,承以铜荷,时正吐珠振荷,循环自运。其制皆出一行之外。即其器观之,全象天体者,璿玑也;运用水斗者,玉衡也。昔人或谓玑衡为浑天仪,或谓有玑而无衡者为浑天象,或谓浑仪望筒为衡:皆非也。甚者莫知玑衡为何器。唯郑康成以运转者为玑,持正者为衡,以今制考之,其说最近。
又月之晦明,自昔弗烛厥理,独扬雄云:“月未望则载魄于西,既望则终魄于东,其于日乎?”京房云:“月有形无光,日照之乃光。”始知月本无光,日以为光。本朝沈括用弹况月,粉涂其半,以象对日之光,正侧视之,始尽圆缺之形。今制与三者之说若合符节。宜命有司置局如样制,相阯于明堂或合台之内,筑台陈之,以测上象。又别制三器,一纳御府,一置钟鼓院,一备车驾行幸所用。仍著为成书,以诏万世。
诏以讨论制造玑衡所为名,命黼总领,内侍梁师成副之。
考证
《一》 历中度一百八十二 “二”原作“五”。按二除历度,得历中度一百八十二、约分六十二、秒二十五,原“五”字误,故改。
《二》 历策度一十五 “一”原作“二”。按二十四除历度,得历策度一十五、约分二十一、秒八十六,原“二”字误,故改。
《三》 为其星再定合积星 据上文,疑本句应作“为其星再定合日定积、定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