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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祭礼

华夏礼义(中国礼仪)作者:徐俊生发布:懋基

2017-12-24 21:55

一、何为祭祀

《说文解字》祭:祀也。从示,以手持肉。子例切。

自左至右分分是祭字的甲骨文-金文-小篆--楷体
自左至右分分是祭字的甲骨文-金文-小篆--楷体

自左至右分分是祀字的甲骨文-金文-小篆--楷体
自左至右分分是祀字的甲骨文-金文-小篆--楷体

从字形可以看到“祭”之本意:以手持肉奉于祭台,以表达对鬼神之恭敬。祭者,给也。谓以物敬事鬼神。祀者,侍也,谓身体力行侍奉鬼神。

那么,为何要祭祀?《礼记》云:“祭者,所以追养继孝也。”又云:“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

祭祀是孝道的延伸。由对父母的孝敬,推及对祖先的孝敬。因为我们皆由祖先一代代生生不息,繁衍而来。若无祖先,就无父母,亦无自己。对祖先的尊敬,又推及天地和君师,因为祖先和我们皆由天所载,地所承。没有历代君、师之管理、教化,道德、文化、技术、知识等前人的智慧就无法积累和传承,人们就一直处于蒙昧状态。所以,祭祀之礼,发于孝敬之心,兼及礼之三本天地、先祖、君师,承天地之道,成人伦之序。

祭祀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增强家族、家庭认同感,培养人们的集体意识,传承先辈教诲。当一个家庭的父母、子女、儿媳等成员肃穆的在祠堂祭拜先祖,宣读祖辈遗言教诲,相互之间的认同感会不约而同的增强,从而促进家庭和睦。古代的乡规民约中提到,若是家族内有鳏、寡老人,则家族内要组织年轻后辈轮流去照顾,若有不幸失去父母的孤独少儿,亦由家族长辈抚养。如此,则“老有所终,幼有所长”,不失人伦。

一问族中鳏寡疾苦以相恤。《尚书》称文王惠,鲜鳏寡。……夫国于鳏寡,尚留其生意,况同宗一气相属者乎?今人酒肉馈遗,每施于外亲近邻,家温能还报之人,即往来不厌其频。而族中鳏寡,曾不一念及之。甑里尘生,门前草长,或鸠杖而倚门闾,或鸡骨而支床笫,音子床箦也,凄风苦雨,举目萧条,长日穷年,无人偢睬,纵同门共巷,尚且置若罔闻,而况住居相隔乎?偶经道过门,亦必佯为不知,更无特地相问者,惟俟其死,一假哭胡拜之,曰予为族谊也,族谊固如是乎?今于讲后,询问应恤之家,派各房先后,每人馈问一次,多寡随分,即寻常饮食果实之类,亦且见意。有病或为求医购药,盖惠不期众寡,期于当厄,一体血脉相贯,庶几不为痿痹之民。

明·王孟箕《讲宗约会规》

二、祭祀制度

并非每个人皆需祭祀自己历代祖宗。若家族将自己祖宗十八代,甚至更远的祖先牌位全部陈于宗祠正堂供奉,很有可能案上摆不下,即使当时能摆下,再过三五代人,随着牌位的增加,也会摆不下。

商朝时,天子非常重视祭祖,对每位先王,乃至前代未及即位已逝之太子,亦立庙祭祀,如商之长子太丁。如此,到商朝后期,一年内要无休止轮流祭祀二三十位先王,繁琐而劳累。“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周取代商后,周公制礼作乐,鉴商朝繁琐祭祀之弊,简化制度。

首先,祭祀天、地,惟天子能祭,因为天子“德配天地”,上承天道,下治万民,是人与天地沟通的代表。现存北京的天坛和地坛,就是明代建造的祭天祭地神坛。各诸侯国、藩邦、地方皆不得祭祀天地。

其次,祭祖,天子七庙,一庙供奉现任天子的父亲,称为祢庙,二庙祖父,三庙曾祖父,四庙高祖父,五、六庙分昭穆供奉更远之先王,七庙为始祖之庙。昭和穆是对先祖的排序。周的始祖为后稷,统领昭穆,在始祖庙。后稷之子不窋,在昭;不窋之子,在穆;之子公刘,在昭;公刘之子庆节,在穆……依此类推。

如此,解决了商代繁琐祭祀之弊,成为后代祭祖之范。诸侯和卿大夫之祭,与天子类同,但规模缩小。朱子《家礼》中的家庙设置,仿周制祭祀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

随着时代变迁及外来文化的影响,祭祀形式在各个朝代都有所变化,但总体来说,人们对祭祀越来越懈怠,于是有疏于祭祀者,有重视祭祀却不知其法者,有想用古礼却遭到亲友非议者。

自佛入中国以来,世俗相承,修设道场。今吾欲矫俗行志,施之妻、子可也,施之父母,人不谓我以礼送终,而谓我薄于其亲。 ……江西尚理学,临川黄少卿荦卒,其子堮欲不用僧道,亲族内外群起而排之,遂从半今半古说。

南宋·俞文豹《吹剑录外集》

这里描述的是南宋心学开创者陆九渊一系的学者黄荦的丧礼,此情况由来已久。由于宗教、战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原来的礼仪受到极大冲击,而奉行敬天法祖之道的儒者们,亦竭力捍卫华夏之礼。今天,受西方文化及现代流俗的冲击,使公民道德底线一再下降,由此,更需要以祭祖之礼,以表敬天法祖之义。朱子整理辑《家礼》一书,成为后代儒家祭祀典范。

三、祠堂设置

《礼记·曲礼下》:“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厩库为次,居室为后。”何谓庙?《说文》:庙,尊先祖貌也。《古今注》:庙者,貌也,所以仿佛先人之形容也。《释名》:先祖形貌所在也。宗庙是供奉神衹祖先的地方,是家庭内神圣庄严的地方,所以“宗庙为先”。因宗庙是信仰之所在。

朱子曰:“然古之庙制不见于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所不得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礼云。”由于战乱等诸多历史原因,南宋时,许多礼仪佚失,时人欲崇礼仪,却无从效仿。所以,朱子根据经典及韩昌黎公司马文正公二程子等先贤之作,辑《家礼》。

“祠堂之制三间,外为中门,中门之外为两阶,皆三级。东曰阼阶,西曰西阶,阶下随地广狭发屋覆之,令可容家众叙立。”古人多住独门独院,所以在建造房屋时,预先规划祠堂。今天大多数家庭无此条件,结合时代情况,给出以下建议:

一、若有条件设独幢祠堂,可从古制立祠堂,设两阶阼阶、西阶以尊先祖。可参图2-1古礼祠堂陈设之图。

古礼祠堂陈设之图
图2-1古礼祠堂陈设之图

二、若房够大,可选一间设为祠堂,取离卫生间、厨房较远之室。可参考图2-2古礼正寝时祭之图。

古礼正寝时祭之图
图2-2古礼正寝时祭之图

三、无条件单独立祠堂者,可于正厅或书房设立供台,以代祠堂。即设供台,则不论何时,设供台的厅房嬉笑怒骂皆应有节制,不做娱乐活动。以免失其神圣之意。可同样参考图2-2。

需要注意的是,图2-1及2-2中,高祖、曾祖、祖、考神位,各有厢房隔开,如图2-3祠堂龛之室图,所以是左右排列。若将高祖、曾祖、祖、考合祭,辈份最长者应居中。

祠堂龛之室图
图2-3祠堂龛之室图

祠堂或供台的位置确定后,再确定方位。朱子曰:“凡屋之制,不问何向背,但以前为南,后为北,左为东,右为西。后皆仿此。”意为祠堂之内,不论实际朝向及供台方位。皆以供台的前方为南,后方为北。此理,亦便于当今推广施行。况且,“北者,背也。”北字,本就与“背后”之“背”相通。

“人坐立皆面明背暗,故以背为南北之北。”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匮
图2-4匮

《家礼》中写的是在北面分别为高祖、曾祖、祖、父四辈设龛,单独供奉,如今寻常人家难有这么大的房间。且古者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不同的身份,所祭祖先的世数也不同,《家礼》主要是为士大夫所制,所以仿效诸侯,祭四世。今日平民为祭,三世即可。即祭曾祖、祖辈、父辈三世,若是宗族合祭,可祭共同祖先,兹不赘述。

设祠堂,于北面设东西长大案一张,是为“供台”。供台北面正中设曾祖考、曾祖妣曾祖父、曾祖母牌位,考西妣东。曾祖考牌位之西设祖考、祖妣牌位,亦考西妣东。曾祖考牌位之东设先考、先妣牌位,亦考西妣东。平日无供奉时,当用匮木匣罩或装起,次之用红布蒙盖,切勿为粉尘所污。若有条件,案南可设帘,平时以帘遮盖。

旁亲之无后者,以其班祔。

曾祖以下的父系亲人无子嗣后代供奉者,当设祔位以供奉。祖父之兄弟,祔于曾祖西侧,父亲之兄弟,祔于祖父西侧,兄弟已故无后者,祔于父亲西侧。子侄无后夭折者,亦祔于父亲西侧。

牌位

先秦至南宋,供奉的木主、牌位有许多变化,先秦为边长一尺二寸周尺的正方体木主。后代礼仪缺失,到宋代,程正公即程颐据唐以来的形制,重新设计木主样式,后来朱子将此形制记入《家礼》,成为宋以后中国及周边儒教国家共同典范。

作主式用古尺,作主用栗,取法于时月日辰。趺方四寸,象岁之四时。高尺有二寸,象十二月。身博三十分,象月之日,厚十二分,象日之辰。身趺皆厚一寸二分。剡上五分为首,寸之下勒前为颔而判之。一居前,二居后。前四分,后八分。陷中以书爵姓名行。曰故某官某公讳某字某第几神主。陷中长六寸,阔一寸。一本云长一尺。合之植放趺。身出趺上一尺八分,并趺高一尺二寸。窍其旁以通中,如身厚之三分之一,谓圆径四分。居二分之上。谓在七寸二分之上。粉涂其前,以书属称,属谓高曾祖考,称谓官或号行,如处士秀才几郎几翁。旁题主祀之名。曰孝子某奉祀。加赠易世,则笔涤而更之。水以洒庙墙。外改中不改。

《程氏文集》

据此可知,程正公木主牌位包括以下诸要素:

㈠木主牌位用栗木制成,其尺寸数据分别象征着“时月日辰”,即四时四季,十二月、三十日、十二时辰。

㈡木主牌位底座为四寸见方,象征四时。

㈢木主牌位整体高度为一尺二寸,象征十二月。

㈣木主牌位宽度为三十分三寸,象征一个月的三十日;木主牌位厚度为十二分即一寸二分,象征一日的十二时辰。另外,底座的厚度也可谓高度也是十二分。

㈤木主牌位上半部分为五分半寸,呈圆顶形。

㈥从圆顶向下一寸之处,为刻写主名处,刻写的深度为四分,从而将木主纵向分为前后两片。由于木主牌位厚度为一寸二分,前片占去四分,因而后片还有八分。至于刻写方式,由刻写之处被称为“颔”即下颚,可见,刻写面有一个自下而上的斜坡度。

㈦后片正中央也是刻写区,该刻写区高六寸、宽一寸。此处被称作“陷中”,用于刻写“爵姓名行”,即爵位、姓氏、名讳和排行。具体格式为“故某官某公讳某字某第几神主”。

㈧将分开的前后两部分合并起来嵌入底座并固定好。木主牌位自顶部至底座平面高一尺八分,底座的高度为一寸二分,因而木主牌位整体高度为一尺二寸。

㈨从后片的左右两侧各钻一个直径为四寸的圆孔,圆孔高度距底座平面七寸二分。

㈩用铅粉等色粉将木主表面涂成白色,然后题写属称。所谓“属”。即为高祖、曾祖、祖、考等等;所谓“称”,即为官、号以及排行,如处士或秀才、几郎或几翁等等。另外,在属称的旁边写上奉祀者的名字,如“孝子某奉祀”等等。如果日后奉祀者的辈份有所变化,即可将粉面洗掉,然后重新题写相关内容。洗除原有粉面时所使用的水,必须倒在家庙祠堂墙角处。这样一来,木主表面文字内容虽然被改写,但是陷中文字仍然保持原样,不做任何更改。

《程氏文集》中所说的古尺为周尺,换算成今天的单位为:1尺=23.1厘米。今将换算后的效果图附出。如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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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木主神主尺寸图

附:其它藏本《家礼》木主牌位示例图。图2-6木主全式;图2-7《性理大全》记载神主式。

木主全式 木主全式
图2-6木主全式 图2-6木主全式

《性理大全》记载神主式
图2-7《性理大全》记载神主式

具祭器

祠堂的东西壁,设神厨厨柜存放遗书、祭器、衣物等与祭祀相关的物器,此类物器不为生活之用,只做祭祀之用。祭器主要有盘、碗、酒杯若干,筷、汤匙各三副,盥洗用盆、巾各一。笏三块。香炉、香案、香盒一套。束茅聚沙用盒或小盆装沙,上面再放一束茅草。若无神厨,则祭器也要放于单独的柜、箱中,不可与生活用品相混用。

大事必告

祠堂即设,则若有大事必告知祖先。家庭成员若有长久出门远行者,必至祠堂告知先祖。每月夏暦初一、十五,亦必焚香设供品告之。俗节则献以时食,譬如元宵节供献元宵,端午节供献粽子,仲秋节供献月饼等。孔子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即是此理。

深衣制度

自黄帝垂衣裳而天下治,华夏进入文明时代。衣裳,分为上衣和下裳,为最初的礼服。后将上衣和下裳缝合一体,为深衣。先秦时代,自天子至庶民皆可著深衣。

但西汉以后,深衣在中原地区或已不传,亦或发生较大转化,故东汉经学家郑玄为《礼记·深衣篇》作注时已难得具体准确。至宋,司马温公朱文公等儒者复原深衣,并与儒家礼仪相结合,深衣又再次受到重视,成为重要的礼服。所谓“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故,本书建议,在祭祀、冠、婚等礼仪中,需著深衣,次之,著除短褐之外的汉服亦可。玄端祭服,为祭祀先圣先贤,及古之有官爵者所用,家祭之中,不应越礼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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