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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大上下知有之

道德经作者:王弼发布:懋基

2017-12-24 14:55

大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大上,下知有之,

王注大上,谓大人也。大人在上,故曰大上。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故下知有之而已,言从上也。

其次亲而誉之,

王注不能以无为居事,不言为教,立善行施,使下得亲而誉之也。

其次畏之,

王注不能复以恩仁令物,而赖威权也。

其次侮之。

王注不能法以正齐民,而以智治国,下知避之,其令不从,故曰,侮之也。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王注夫御体失性则疾病生,辅物失真则疵衅作。信不足焉,则有不信,此自然之道也。已处不足,非智之所齐也。

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王注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见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无物可以易其言,言必有应,故曰,悠兮其贵言也。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以形立物,故功成事遂,而百姓不知其所以然也。


太上太上:至上、最好,指最好的统治者,不知有之不知有之:人民不知有统治者的存在;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悠兮:悠闲自在的样子,其贵言贵言:指不轻易发号施令。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自然:自己本来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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