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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紀二 秦始皇帝卅四年 焚書禁學

資治通鑑白話文作者:金色轟炸機發布:金色轟炸機

2023-2-15 09:05

秦始皇帝三十四年戊子、公元前213年

謫治獄吏不直及覆獄故、失者,築長城及處南越地。

秦朝廷將徇私枉法、知人有罪卻釋放出獄、無罪卻下獄的司法官吏處罰流放去修築長城,或到南越地區守邊。

法官是一個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保障,法官知法犯法,給社會帶來的危害更大,理應重罰。

丞相李斯上書曰:『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爲名,異趣以爲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藏【詩】、【書】、百家語者,皆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爲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法令者,以吏爲師。』制曰:『可。』

丞相李斯上書說:『過去諸侯國紛爭,以高官厚祿招徠遊說之士。現在天下已定,法令統一出自朝廷,百姓理家就要致力於耕田做工,讀書人就要學習法令規章。但今日的儒生卻不學習現代事務,只知一味地效法古代,並藉此非議現實,蠱惑、擾亂民眾,相互非難指責現行制度,並以此教導百姓;聞聽命令頒下,就紛紛根據自己的學說、主張妄加評議,入朝時口是心非,出朝後便街談巷議,誇飾君主以提高自己的聲望,標新立異以顯示自己的高明,煽動、引導一些人攻擊誹謗國家法令。這種情況如不禁止,就勢必造成君主的權勢下降,臣下結黨納派活動蔓延民間。唯有禁止這些才有利於國家!因此我建議史官將除秦國史記之外的所有史書全部燒毀;除博士官按職責收藏書外,天下凡有私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人,一律按期將所藏交到郡守、郡尉處,一併焚毀;有敢於相對私語談論【詩】、【書】的處死;借古非今的誅殺九族;官吏發現這種事情而不舉報的與以上人同罪;此令頒布三十天後仍不將私藏書籍燒毀的,判處黥刑,並罰處修築長城勞役的城旦刑。不予焚燒的,是醫藥、占卜、種植的書。如果想要學習法令,應以官吏爲師。』始皇下制令說:『可以。』

法家的一大特點就是實行愚民政策,早在商鞅變法時,便在秦國國內『焚詩書,禁遊學』,以便使百姓閉目塞聽,只知道服從官府的指揮。現在統一天下了,面對各國士子們對朝政的一片議論之聲,李斯又拿起了商鞅用過的武器。各家學派都各自有對政治的見解,這是奉行法家治國的秦始皇和李斯不能容忍的。於是,自三皇五帝以來第一次文化浩劫來臨了。不僅禁止民間擁有百家之書,連私下談論這些書的內容都要被砍頭。這是因爲那個年代沒有印刷術,書的普及量較少,讀書人很難做到人手一冊,因此在學習某一本書時一般都要把全本背下來。禁止私下談論,就是把口耳相傳這條路也堵死,惡毒之極。幸虧秦朝滅亡得早。否則等能記住這些書的這一代人去世了,這些古籍也就徹底失傳了。秦亡後,很多百家士子都是憑藉記憶把本學派的書默寫出來,才避免了斷絕的危險。而六國的史書就沒那麼幸運了,一般很少有人去背史書,因此造成了秦以前的歷史很多都模糊不清。甚爲可惜。如此摧殘文化,暴秦不亡,是無天理。

魏人陳餘謂孔鮒曰:『秦將滅先王之籍,而子爲書籍之主,其危哉!』子魚曰:『吾爲無用之學,知吾者惟友。秦非吾友,吾何危哉!吾將藏之以待其求;求至,無患矣。』

故魏國人陳餘對孔子的八世孫孔鮒說:『秦朝廷將要毀滅掉前代君王的書籍,而你正是書籍的擁有人,這實在是太危險了!』孔鮒說:『我所治的是一些看來無用的學問,真正了解我的只有朋友。秦朝廷並不是我的朋友,我會遇到什麼危險呀!我將把書籍收藏好,等待著有人徵求,一旦來徵求,我也就不會有什麼災難了。』

孔鮒冒死將儒學經典藏在孔家老宅的牆壁中。到漢景帝時重見天日,爲儒學復興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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