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13 19:54
衛嗣君索囚護法蘇秦偷情奔齊催
顯王四十四年丙申、前325
譯周顯王44年丙申、公元前325年
夏,四月,戊午,秦初稱王。
譯四月初四日,夏天,秦國國君趙駟正式稱王,也就是後來的秦惠文王。
衛平侯薨,子嗣君立。衛有胥靡亡之魏,因爲魏王之後治病。嗣君聞之,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五反,魏不與,乃以左氏易之。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一胥靡,可乎?』嗣君曰:『非子所知也。夫治無小,亂無大。法不立,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誅必,失十左氏,無害也。』魏王聞之曰:『人主之欲,不聽之不祥。』因載而往,徒獻之。
譯衛國衛平侯去世,兒子嗣君繼位。衛國有個小官僚犯法後逃亡到了魏國,因爲他精通醫術,就一直給魏惠王的王后治病。衛嗣君聽到此人逃到魏國,就讓人拿五十斤黃金去贖人。來回往返,交涉了五次,魏國就是不答應遣返此人。不得已,衛嗣君提出用左氏城山東定陶附近交換犯人。左右勸阻道:『用一座城交換一個逃犯,值得嗎?』衛嗣君解釋說:『先生們有所不知。治理國家,沒有小事,也不能等動亂發展起來了再去平息。不樹立法律的尊嚴,有法不依,違法不究,就是再有十座左氏城,又有什麼用呢?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就是失去了十座左氏城,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有益而無害。』魏惠王聽到衛嗣君的這一番言論,感慨道:『一國之君的願望,不滿足,不吉利啊!』就讓人把逃犯押上囚車,交還給衛國。
評維護法律尊嚴沒有錯,不過拿一座城換一個普通逃犯,未免不明智。一個國家法度再怎麼嚴明,也總會有犯罪分子。如果再多幾個逃往國外的犯人,衛國還有幾座城能割讓的?執法成本不能無限擴大。
顯王四十五年丁酉、前324
譯周顯王45年丁酉、公元前324年
秦張儀帥師伐魏,取陝。
譯秦國宰相張儀率領大軍討伐魏國,奪取陝城河南陝縣。
評感覺魏國現在完全是秦國手裡的橡皮泥,想捏成啥樣就啥樣。
蘇秦通於燕文公之夫人,易王知之。蘇秦恐,乃說易王曰:『臣居燕不能使燕重,而在齊則燕重。』易王許之。乃偽得罪於燕而奔齊,齊宣王以爲客卿。蘇秦說齊王高宮室,大苑囿,以明得意,欲以敝齊而爲燕。
譯八年前,蘇秦來到燕國擔任宰相。燕文公死後,蘇秦和燕文公的夫人私通。燕易王早就知道這些事。天長日久,蘇秦害怕燕易王哪一天翻了臉殺了自己,就找機會給燕易王說:『臣在燕國,已經不能使燕國的地位更加隆重。如果讓臣去了齊國,則能進一步提高燕國在各諸侯國之間的分量。』易王爽快地答應了蘇秦的請求。於是,蘇秦假裝得罪了易王而投奔齊國。蘇秦一到齊國,齊宣王就任命蘇秦爲客卿。蘇秦鼓動齊宣王大興土木,營造宮室,興修花園和狩獵場,藉此彰顯王室的氣派。蘇秦用這些方法手段拖延齊國的壯大和發展,想以此達到保護燕國不受齊國侵略的目的。
評蘇秦和燕國太后私通,而燕易王知道後沒有立刻治他的罪,很可能是因爲當時燕國的大權還掌握在太后手中。蘇秦與太后私通也可能是出於政治上某種目的,否則很難想像一個胸懷大志的人會幹出這種低級的事。
顯王四十六年戊戌、前323
譯周顯王46年戊戌、公元前323年
秦張儀及齊、楚之相會齧桑
譯秦國宰相張儀邀請齊國、楚國宰相在齧nie桑江蘇沛縣附近舉行三國宰相級會議,就各諸侯國之間形勢廣泛交流了看法。
評當時的列國之間,各種級別的會晤也是經常舉行。外交戰線激烈程度不亞於現代。
韓、燕皆稱王,趙武靈王獨不肯,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己曰君。
譯這一年,韓宣惠王、燕易王公開正式稱王。唯獨趙國武靈王不肯公開稱王。趙雍說:『國家還達不到這個實力,怎麼敢大膽公開稱王呢?』命令趙國人仍稱自己爲趙君。
評槍打出頭鳥,趙國不圖虛名而務實,比較明智。
顯王四十七年己亥、前322
譯周顯王47年己亥、公元前322年
秦張儀自齧桑還而免相,相魏。欲令魏先事秦而諸侯效之,魏王不聽。秦王伐魏,取曲沃、平周。復陰厚張儀益甚。
譯張儀自齧桑舉行完高級會議回來,就被秦惠王罷免宰相,派去大梁,擔任魏國宰相。張儀在魏國執政,打算讓魏國伺奉秦國而給其他諸侯國做個表率,以便其他諸侯國仿效而都來伺奉秦國。魏惠王堅決不干。秦惠王大怒,發兵猛攻魏國,奪曲沃山西聞西、平周山西介休附近兩城,並暗地裡賞賜給張儀大量金銀財寶。
評做間諜做到宰相級的,古往今來除了張儀恐怕只有秦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