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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之所貴者,忠也

朱子家訓作者:朱熹,朱用純發布:延章

2023-1-17 18:31

臣之所貴者,忠也。

譯文
作爲大臣,其可貴就可貴在,能忠義。

延伸譯文
處於下位的臣,他之所以尊貴,是因爲他忠於職守,能盡心盡力爲上位的君做事,分擔上位所統匯的下位群體的道義,因此他能得到上位賜予的爵䘵,和下位群體的愛戴。

注釋
臣:【說文】臣,事君也。【白虎通】臣者,纏也,勵志自堅固也。【廣韻】伏也。仕於公曰臣,任於家曰仆。【周易·序卦】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
忠:【六書精蘊】竭誠也。【尚書·伊訓】爲下克忠。【傳】事上竭誠也。【廣韻】無私也。【左傳·成九年】無私,忠也。【後漢書·任延傳】延曰:私臣不忠,忠臣不私。

解析
臣,是爲上位做事的人,所以『臣』既可以指做官的人,也可以指企業、事業單位中的『下屬』,還可以指家庭之內的妻子、子女、弟弟。作爲『臣下』,其基本屬性,是『事君』『仕於公』。

『事君』就是『事上』,要『爲下克忠』,『仕於公』要『無私』。
忠,就是『竭誠』『無私』,『私』是相對『公』『家』而言的,所以,無私就是大公、大家,以公家爲大。也就是說,忠,不是忠於某個人,是忠於公家、集體、國家、人民、社稷,是忠於自己的本分、職責、職能,也就是忠於自己從上位的君那裡繼承下來的下位群體的道義。

義與利是對立統一的。『臣下』能承接的『下位群體的道義』越大,他得到的爵䘵,和下位群體對他的愛戴,就越宏厚。相反,如果『臣下』爲了私利損害公義,他能承負的『下位群體的道義』就會越來越小。所以,作爲政府『臣下』的官員,作爲領導『臣下』的下屬,作爲家庭『臣下』的妻子,作爲父母『臣下』的子女,作爲兄長『臣下』的弟弟,在爲上位做事的時候,要做到大公無私,不徇私枉公,才能使得事情得到最佳的處理,才能使得家庭、集體、公家、國家得到最好的發展。所以說,作爲『臣下』,他尊貴,就尊貴在忠義的稟性,忠於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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