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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辱·好鬥者忘義害莫大焉

荀子作者:荀子發布:延章

2022-12-1 08:46

斗者,忘其身者也,忘其親者也,忘其君者也。行其少頃之怒而喪終身之軀,然且為之,是忘其身也;家室立殘,親戚不免乎刑戮,然且為之,是忘其親也;君上之所惡也,刑法之所大禁也,然且為之,是忘其君也。憂忘其身,內忘其親,上忘其君,是刑法之所不舍也,聖王之所不畜也。乳彘不觸虎,乳狗不遠遊,不忘其親也。人也,憂忘其身,內忘其親,上忘其君,則是人也而曾狗彘之不若也。

現代漢語
鬥毆的人,忘記了自己身體,忘記了自己親人,忘記了自己君主。發泄一時的忿怒,卻失去了生命,然而還是要這樣做,這便是忘記了自己的身體;家庭立刻會遭到摧殘,親戚也不免受刑被殺,然而還是去搞鬥毆,這便是忘記了自己的親人;鬥毆是君主所厭惡的,是刑法所嚴格禁止的,然而還是去搞鬥毆,這便是忘記了自己的君主。就可憂慮的事來說,是忘記了自身;從家庭內部來說,是忘記了親人;對上來說,是忘記了君主;這種人是刑法所不能放過的,也是聖明的帝王所不容的。哺乳的母豬不去觸犯老虎,餵奶的母狗不到遠處遊逛,這是因為它們沒忘記自己的親骨肉啊。作為一個人,就可憂慮的事來說,忘記了自身;從家庭內部來說,忘記了親人;對上來說,忘記了君主;這種人啊,就連豬狗也不如了。

凡斗者,必自以為是而以人為非也。己誠是也,人誠非也,則是己君子而人小人也;以君子與小人相賊害也。憂以忘其身,內以忘其親,上以忘其君,豈不過甚矣哉!是人也,所謂『以狐父之戈钃牛矢』也。將以為智邪?則愚莫大焉;將以為利邪?則害莫大焉;將以為榮邪?則辱莫大焉;將以為安邪?則危莫大焉。人之有斗,何哉?我欲屬之狂惑疾病邪?則不可,聖王又誅之。我欲屬之鳥鼠禽獸邪?則不可,其形體又人,而好惡多同。人之有斗,何哉?我甚丑之!

現代漢語
凡是鬥毆的人,一定認為自己是對的而別人是錯的。自己如果真是對的,別人如果真是錯的,那麼自己就是君子而別人就是小人了。這是以君子的身份跟小人互相殘害,就可憂慮的事來說,是忘記了自身;從家庭內部來說,是忘記了自己的親人;對上來說,是忘記了自己的君主;這難道不是錯得太離譜了麼?這種人,就是平常所說的『用狐父出產的利戈來斬牛屎』。要說聰明吧,其實沒有比這更愚蠢的了;要說對他有利吧,其實沒有比這更有害的了;要是把它看作光榮吧,其實沒有比這更恥辱的了;要是把它看作安全的話,其實沒有比這更危險的了。人們有鬥毆的行為,到底為了什麼呢?我想把這種行為歸屬於瘋狂、惑亂等精神病吧,但又不可以,因為聖明的帝王還是要處罰這種行為的;我想把他們歸到鳥鼠禽獸中去吧,但也不可以,因為他們的形體還是人,而且愛憎也大多和別人相同。人們會發生鬥毆,究竟是為了什麼呢?我認為這種行為是很醜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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