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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山海經十三首·其十·精衛銜微木(陶淵明·魏晉)

古詩三百首作者:發佈:延章

2022-11-5 00:19

精衛銜xián微木,將以填滄海。

譯文
精衛含着微小的木塊,要用它填平滄海。

注釋
精衛:古代神話中鳥名。
銜:用嘴含。
微木:細木。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譯文
刑天揮舞着盾斧,剛毅的鬥志始終存在。

注釋
刑天:神話人物,因和天帝爭權,失敗後被砍去了頭,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兩乳為目,以肚臍當嘴,仍然揮舞着盾牌和板斧。
猛志:勇猛的鬥志。。

同物既無慮,化去不復悔。

譯文
同樣是生靈不存余哀,化成了異物並無悔改。

注釋
同物:精衛既然淹死而化為鳥,就和其它的鳥相同,即使再死也不過從鳥化為另一種物,所以沒有什麼憂慮。
化去:刑天已被殺死,化為異物,但他對以往和天帝爭神之事並不悔恨。

徒設在昔心,良辰詎可待。辰一作:晨

譯文
當年的雄心壯志還在,可是美好的時光又哪會再來呢?

注釋
徒:徒然、白白地。
在昔心:過去的壯志雄心。
良辰:實現壯志的好日子。
詎:豈。



賞析陶淵明一生酷愛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詩重要的主題,這首詩讚嘆神話形象精衛、刑天,即是此精神的體現。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起筆二句,概括了精衛的神話故事,極為簡練、傳神。【山海經·北山經】云:『發鳩之山……有鳥焉,其狀如烏,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衛,其鳴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於東海,溺而不返,故為精衛。常銜西山之木石,以堙於東海。』精衛為復溺死之仇,竟口銜微木,要填平東海。精衛之形,不過為一小鳥,精衛之志則大矣。『精衛銜微木』之『銜』字、『微』字,可以細心體會。『銜』字為【山海經】原文所有,『微』字則出諸詩人之想像,兩字皆傳神之筆,『微木』又與下句『滄海』對舉。精衛口中所銜的細微之木,與那莽蒼之東海,形成強烈對照。越凸出精衛復仇之艱難、不易,便越凸出其決心之大,直蓋過滄海。從下字用心之深,足見詩人所受感動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話故事,亦極為簡練、傳神。【山海經·海外西經】云:『刑天與帝至此爭神,帝斷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為目,以臍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為復斷首之仇,揮舞斧盾,誓與天帝血戰到底,尤可貴者,其勇猛凌厲之志,本是始終存在而不可磨滅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傳神之筆。淵明【詠荊軻】『凌厲越萬裏』之『凌厲』二字,正是『猛』字之極好詮釋。體會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實一筆挽合精衛、刑天而言,是對精衛、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語,淵明頗愛用之,亦最能表現淵明個性之一面。【雜詩·憶我少壯時】『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壯之志。此詩作於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說是借托精衛、刑天,自道晚年懷抱。下面二句,乃申發此句之意蘊。『同物既無慮,化去不復悔。』『同物』,言同為有生命之物,指精衛、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衛、刑天死而化為異物。『既無慮』實與『不復悔』對舉。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時,下句言其死後,精衛、刑天生前既無所懼,死後亦無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發揮。淵明詩意綿密如此。『徒設在昔心,良辰詎可待。』結筆二句,嘆惋精衛、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復仇雪恨之時機,終未能等待得到。詩情之波瀾,至此由豪情萬丈轉為悲慨深沉,引人深長思之。猛志之常在,雖使人感佩;而時機之不遇,亦復使人悲惜。這其實是一種深刻的悲劇精神。

淵明此詩稱嘆精衛、刑天之事,取其雖死無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揚,這並不是無所寄託的。【讀山海經】十三首為一組聯章詩,第一首詠隱居耕讀之樂,第二首至第十二首詠【山海經】、【穆天子傳】所記神異事物,末首則詠齊桓公不聽管仲遺言,任用佞臣,貽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組詩當系作於劉裕篡晉之後。故詩中『常在』的『猛志』,當然可以包括淵明少壯時代之濟世懷抱,但首先應包括着對劉裕篡晉之痛憤,與復仇雪恨之悲願。淵明【詠荊軻】等寫復仇之事的詩皆可與此首並讀而參玩。

即使在【山海經】的神話世界裏,精衛、刑天復仇的願望,似亦未能如願以償。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卻並非是無價值的,這種精神,其實是中國先民勇敢堅韌的品格之體現。淵明在詩中高揚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種精神之不可磨滅;『徒設在昔心,良辰詎可待』,則將此精神悲劇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壯,這就使淵明此詩,獲得了深切的悲劇美特質。


參考資料
1、韓山師範學院學報,JournalofHanshanNormalUniversity,2008年01期
2、名作欣賞,MasterpiecesReview,2007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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