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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論語問答錄作者:賈陸英發布:賈陸英

2020-11-13 11:24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失人:失,錯過。指錯過值得交往的人;不可與言而與言,失言失言:失,過失。指與不值得交往的人談話,浪費時間,等於說錯了話。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孔子說:『可以和他談論,卻不和他談論,便是錯過了值得交往的人;不可以和他談論,卻和他談論,等於說錯話一樣。明智的人既不錯過值得交往的人,也不會不看對象說錯話。』

怎樣理解孔子關於『失人』與『失言』的忠告?

孔子告誡人們,說話一定要注重對象,否則,要麼失人,要麼失言。說話雖然是人的本能,但是,要說的恰當,卻不容易。這裡的關鍵,在於識人。人才難遇,如遇到值得交往的人,應當與之言而不與之言,便會失人。人際交往中也會遇到不可交的人,這就不可與之言,若與之言,便會失言。尤其是面對錯綜複雜的人事關係時,如果能首先認清對方,認清當時的情境,再作恰當的應對,自能既不失人,又不失言,免除與人失之交臂的遺憾或因言惹禍的悔恨。至於何者可與言,何者不可與言,則全憑自己的判斷,必須從平時的修養、閱歷和體驗中,培養這樣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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