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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

論語問答錄作者:賈陸英發布:賈陸英

2020-11-12 18:34

子曰:『父母在,不遠遊游:指遠離家鄉去遊學、遊宦、經商等,遊必有方方:方位,也指一定的安排。』

孔子說:『父母在世,不出遠門,如果不得已要出遠門,也要告知父母所去的方位,做好一定的安排。』

當今時代『父母在,不遠遊』的古訓還適用嗎?

俗話說,兒行千里母擔憂。古代社會交通不便,通訊不暢,因而孔子告誡做兒女的,父母在世時,儘可能不要遠遊。如果非得出遠門,必定要安排好父母的生活,告訴父母自己的去處和在外面的情況等,以免父母擔心,也便於父母遇有急病或緊急大事時隨時召喚。

孔子這句話,講得很周詳,也很客觀。然而,人們在傳承中往往只記住了『父母在,不遠遊』,忘記了『遊必有方』,因而造成種種誤讀或曲解。這是需要格外留意的。

當今社會,經濟全球化迅猛發展,交通、通訊便捷,交往頻繁緊密,『父母在,不遠遊』已不合時宜。而父母思念兒女,兒女精神上關懷父母之親情,是不應當有絲毫改變的。因此,孔子這句名言的基本精神依然適用,尤其是關於『遊必有方』的告誡,則更顯其重要性。作為兒女,雖然身在遠方,其心卻不應忘記孝敬父母的義務。要根據父母在家的實際情況,對自己的活動做出合理安排或調整,以便有適當的時間、適當的方式,多關心父母。鑑於此,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這也被媒體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問候老人將屬違法。該法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這就是說,如今世情變了,對子女如何盡孝的具體要求也變了,以『常回家看看』替代『父母在,不遠遊』,成為當今社會子女盡孝的重要內容。這對於我們如何在繼承優秀傳統文化的過程中,實現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具有深刻的啟示和借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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