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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論語問答錄作者:賈陸英發布:賈陸英

2020-11-12 18:33

子曰:『事父母幾諫幾諫:以委婉的言語和態度勸諫。幾音jī基,輕微,引申有婉轉之意,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勞:煩勞而不怨。』

孔子說:『侍奉父母,如果他們有過失,要輕微婉轉地勸告,看到父母的心意並不接受,仍然要恭敬父母而不可違逆,這樣做雖然煩心而勞苦,但也不應有怨言怨色。』

子女怎樣才能把握好盡孝的尺度?

本章講子女勸諫父母應有的態度,也是盡孝應把握的尺度。子女與父母之間,既有親情,又不可失掉禮義之原則。一方面,孝敬父母不是要求對父母百依百順,父母如有過錯,要進行勸諫,但態度要委婉。如不勸諫,便是『陷父母於不義』;另一方面,如父母不聽勸諫,仍然要恭敬父母而不可違逆,雖然煩心而勞苦,但也不可心生怨恨。如有怨恨乃至違逆,便是有悖於親情。只有把這兩個方面結合起來,盡孝道而不失原則,堅持原則而不違孝道,恰到好處,情理兼顧,才符合儒家關於孝道的精神。後世所謂『天下無不是之父母』『一切順從父母才是孝』,這種說法既不符合實際,也有悖於孔子論孝的精神。

實際生活告訴我們,向父母勸諫,雖然是一個頗具高難度的溝通技巧,但是,只要做兒女的把握好上述尺度,多費一點心思,誠懇恭敬地向父母表達,相信大多數父母都會接受。即便有時礙於面子,放不下身段,或遲或早還是會有所考慮的。做兒女的千萬不可太過急切,不可『犯言直諫』,更不可惡言相向。倘若如此,不但有傷父母恩情和親親之情,還有可能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和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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