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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不能以禮讓爲國,如禮何?』

論語問答錄作者:賈陸英發布:賈陸英

2020-11-12 18:31

子曰:『能以禮讓爲國乎,何有何有:何難之有?不能以禮讓爲國,如禮何?』

孔子說:『能以禮讓來治理國家嗎?這有什麼困難呢?如果不能以禮讓治理國家,那些禮節又有何用呢?』

怎樣理解『禮讓爲國』的內涵?

孔子主張以禮讓治國。禮的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個人生活的規範、與人相處的禮節、治國理政的典章制度,其中貫穿著一個基本精神,就是爲禮要敬,而恭敬之中包含著謙讓。『以禮讓爲國』,就是指君臣之間、上下之間、長幼之間都要依照禮的規範行事,彼此恭敬,互相謙讓,從而實現『禮之用,和爲貴』【論語·學而】的目的。

孔子爲什麼說『不能以禮讓爲國,如禮何』?

孔子認爲,『禮』的內容和形式是統一的,他看重的是禮所體現的『敬』和『讓』的精神,而不是表面的禮儀形式。因此他說,如果以禮讓治國,那還有什麼困難?不能以禮讓治國,要那個徒具形式的禮有何用?

禮,在中國古代是社會典章制度和道德規範的總稱。作爲典章制度,它既是中國古代法律的淵源之一,也是古代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功能是區別宗法貴賤等級秩序,維護上層建築以及與之相適應的人與人交往中的禮節儀式,保證社會的有序運轉。隨著社會的變革和發展,禮與法逐漸分流。到了戰國晚期,荀子提出『隆禮重法』『禮法並用』的主張,成爲之後兩千多年曆代統治者治國的基本方略。禮作爲道德規範和生活準則,對中華民族人文素質和道德素養的提高起著支撐和引導的重要作用。樂,包括音樂和舞蹈,其功能是融和上下左右之間的關係。『禮之所及樂必從之』,『樂』從屬於『禮』,『禮』與『樂』相配合,以維護社會秩序上的人倫和諧,促使不同等級的人們相敬而不爭,親密而融洽。以禮樂文明爲基本內容的儒學文化系統,在數千年的中華文明發展史上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奠定了中國成爲『禮樂之邦』,或『禮儀之邦』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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