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繫辭下(三)

周易集解作者:李鼎祚發布:一葉知秋

2020-10-15 23:19

尺蠖之詘,以求信也。

解疏
荀爽曰:以喻陰陽氣屈以求信也。

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解疏
虞翻曰:蟄,潛藏也,龍潛而蛇藏。陰息初,巽為蛇。陽息初,震為龍。十月坤成,十一月復生。姤巽在下,龍蛇俱蟄。初坤為身。故『龍蛇之蟄,以存身』也。
侯果曰:不詘則不信,不蟄則無存,則屈蟄相感而後利生矣。以況無思得一,則萬物歸思矣。莊子曰:古之畜天下者,其治一也。【記】曰:通於一,萬事畢。無心得,鬼神服。此之謂矣。蠖,詘行蟲。郭璞云:蝍就也。

精義入神,以致用也。

解疏
姚信曰:陽稱精,陰為義。入在初也。陰陽在初,深不可測,故謂之『神』。變為姤復,故曰致用也。
韓康全曰:精義,物理之微者也。神,寂然不動、感而遂通者也。理入寂一,則精義斯得,乃用無極也。
干寶曰:能精義理之微,以得未然之事,是以涉於神道,而逆禍福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解疏
【九家易】曰:利用,陰道用也。謂姤時也。陰升上究,則干伏坤中,詘以求信,陽當復升。安身,嘿處也。時既潛藏。故利用安身,以崇其德。崇德,體卑而德高也。
韓康伯曰:利用之道,皆安其身而後動也。精義由於入神以致其用,利用由於安以崇基德。理必由乎其宗,歸根則寧,天下之理得之。若役其思慮,以求動用,忘其安身,以殉功美,則偽彌多理愈失,名彌美而累愈彰矣。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解疏
荀爽曰:出乾之外,無有知之。

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解疏
虞翻曰:以坤變干,謂之『窮神』。以乾通坤,謂之『知化』。干為盛德,故德之盛。
侯果曰:夫精義入神,利用崇德,亦一致之道極矣。過斯以往,則未之能知也。若窮於神理,通於變化,則德之盛者能矣。

【易】曰: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

解疏
孔穎達曰:上章先言利用安身,可以崇德。若身危辱,何崇之有?此章引困之六三。履非基位,欲上於四,四自應初,不納於已,是困於九四之石也。三又乘二,二是剛物,非已所乘,是據於九二之蒺藜也。又有人於其宮,不見其妻,凶之象也。

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

解疏
虞翻曰:困本咸。咸三入宮,以陽之陰,則二制坤,故以次咸。為四所困,四失位惡人,故非所困而困焉。陽稱名,陰為辱,以陽之陰下,故名必辱也。

非所據而據焉,身必危。

解疏
虞翻曰:謂據二,二失位,故非所據面據焉。二變時,坤為身,二折坤體,故身必危。

既辱且危,死其將至,妻其可得見邪。

解疏
陸績曰:六三從困辱之家,變之大過,為棺槨死喪之象,故曰『死其將至』,妻不可得見。

【易】曰:公用射隼於高庸之上,獲之無不利。

解疏
孔穎達曰:前章先須安身,可以崇德。胡此明藏器於身,待時而動,是有利也。故引解之上六以證之矣。

子曰:隼者,禽也。

解疏
虞翻曰:離為隼,故稱禽。言其行野容如禽獸焉。

弓矢者,器也。

解疏
虞翻曰:離為矢,坎為弓,坤為器。

射之者,人也。

解疏
虞翻曰:人,賢人也。謂干三。伏陽出而成干,故曰射之者人。人則人,三應上,故上令三出而射隼也。

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何不利之有?

解疏
虞翻曰:三伏陽,為君子。二變時,坤為身,為藏器,為藏弓矢,以待射隼。艮為待,為時。三待五來之二,弓張矢發,動出成干,貫隼入大過死,兩坎象壞,故何不利之有。【象】曰:以解悖,三陰小人,乘君子器,故上觀三出,射出隼也。

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後動者也。

解疏
虞翻曰:括,作也。震為語,干五之坤二成坎弓,離矢動以貫隼,故語成器而後動者也。

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

解疏
虞翻曰:謂否也。以坤滅干,為不仁不義。坤為恥,為義。干為仁,為畏者也。

不見利不動,不威不征。

解疏
虞翻曰:否干為威,為利。巽為近利。謂否五之初,成噬嗑市。離日見干,為見利;震為動,故不見利不動。五之初,以干威坤,故不威不征。震為征也。

小征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

解疏
虞翻曰:艮為小。干為大。五下威初,坤殺不行,震懼虩虩,故小懲大誡。坤為小人,干為福。以陽下陰,民說無疆,故小人福也。

【易】曰:『屨校滅趾,無咎』。此之謂也。

解疏
【九家易】曰:噬嗑六五,本先在初,處非其位,小人者也。故歷說小人所以為罪,終以致害,雖欲為惡,能止不行,則『無咎』。侯果曰:噬嗑初九爻辭也。校者,以木夾足止行也。此明小人因小刑而大誡。乃福也。

善不積,不足以成名。

解疏
虞翻曰:干為積善,陽稱名。

惡不積,不足以滅身。

解疏
虞翻曰:坤為積惡,為身。以干滅坤,故滅身者也。

小人以小善為無益而弗為也,

解疏
虞翻曰:小善謂復初。

以小惡為無傷而弗去也,

解疏
虞翻曰:小惡謂姤初。

故惡積而不弇,

解疏
虞翻曰:謂陰息姤至遁,子弒其父,故惡積而不可弇。

罪大而不可解。

解疏
虞翻曰:陰息遁成否,以臣弒君,故罪大而不可解也。

【易】曰:何校滅耳,凶。

解疏
【九家易】曰:噬嗑上九爻辭也。陰息初升五,所在失正,積惡而罪大,故為上所滅。善不積,斥五陰爻也。聰不明者,聞善不聽,聞戒不改,故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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