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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卦

周易集解作者:李鼎祚發佈:一葉知秋

2020-10-15 22:28

巽下離上。鼎:

解疏
鄭玄曰: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體干兌。干為金,兌為澤,澤鍾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烹熟物之象。鼎烹熟以養人,猶聖君興仁義之道以教天下也,故謂之鼎矣。

元吉,亨。

解疏
虞翻曰:大壯上之初,一屯旁通。天地交,柔進上行,得中應干五剛,故『元吉,亨』也。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

解疏
荀爽曰:震人離下,中有乾象。木火在外,金在其內,鼎鑊亨飪之象也。
虞翻曰:六十四卦,皆觀象繫辭,而獨於鼎言『象』,何也?象事知器,故獨言象也。
【九家易】曰:鼎言象者,卦也,木火互有干兌。干金兌澤。澤者,水也。爨以木火,是鼎鑊享飪之象。亦明三公之位,上則調和陰陽,下而撫毓百姓,鼎能熟物養人,故云象也。牛鼎受一斛,天子飾以黃金,諸侯白金。三足,以象三台,足上皆作鼻目為飾也。羊鼎五斗,天子飾以黃金,諸侯白金,大夫以銅。豕鼎三斗,天子飾以黃金,諸侯白金,大夫銅,士鐵。三鼎形同,亨飪煮肉,上離陰爻為肉也。

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解疏
虞翻曰:聖人謂干。初四易位,體大畜。震為帝,在干天上,故曰『上帝』體頤象,三動噬嗑食,故以享上帝也。大享謂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賢之能者,稱聖人矣。

巽而耳目聰明,

解疏
虞翻曰:謂三也。三在巽上,動成坎離,有兩坎兩離象,乃稱『聰明』。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巽而耳目聰明。眇而視,不足以有明。聞言不信,聰不明。皆有一離一坎象故也。

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解疏
虞翻曰:柔謂五得上中,應干五剛。巽為進。震為行。非謂應二剛,與睽五同義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

解疏
荀爽曰:木火相因,金在其間。調和五味,所以養人。鼎之象也。

君子以正位凝命。

解疏
虞翻曰:君子謂三也。鼎五爻失正,獨三得位,故以正位凝成也。體姤,謂陰始凝,初巽為命,故君子以正位凝命也。

初六:鼎顛趾,

解疏
虞翻曰:趾,足也。應在四。大壯震為足,折入大過。大過,顛也。故鼎顛趾也。

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解疏
虞翻曰:初陰在下,故否。利出之四,故曰利出。兌為妾,四變得正成震。震為長子,繼世守宗廟,而為祭主。故『得妾以其子,無咎』矣。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

解疏
荀爽曰:以陰承陽,故未悖也。

利出否,以從貴也。

解疏
虞翻曰:出初之四,承乾五,故以從貴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解疏
虞翻曰:二為實,故鼎有實也。坤為我,謂四也。二據四婦,故相與為仇。謂三變時四體坎,坎為疾,故我仇有疾。四之二歷險,二動得正,故『不我能即,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

解疏
虞翻曰:二變之正,艮為慎。

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解疏
虞翻曰:不我能即吉,故終無無尤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

解疏
虞翻曰:動成兩坎,坎為耳,而革在干,故鼎耳革。初四變時,震為行。鼎以耳行,伏坎震,折而入干,故其行塞。離為雉,坎為膏。初四已變,三動體頤。頤中無物,離象不見,故雉膏不食。

方雨,虧悔,終吉。

解疏
虞翻曰:謂四已變,三動成坤。坤為方,坎為雨,故曰方雨。三動虧干,而失位悔也。終復之正,故『方雨,虧悔,終吉』也。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解疏
虞翻曰:鼎以耳行。耳革行塞,故失其義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

解疏
虞翻曰:謂四變時震為足,足折入兌故鼎折足。兌為刑。渥,大刑也。鼎足折,則公餗覆。言不勝任。象入大過死,凶。故『鼎足折,覆公餗,其刑渥,凶』。
【九家易】曰:鼎者,三足一體,猶三公承天子也。三公謂調陰陽,鼎謂調五味。足折餗覆猶三公不勝其任,傾敗天子之美。故曰覆餗也。


餗者,雉膏之屬。公者,四為諸侯,上公之位,故曰公餗。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解疏
【九家易】曰:渥者,厚大,言罪重也。既覆公餗,信有大罪。刑罰當加,無可如何也。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解疏
虞翻曰:離為黃,三變坎為耳,故鼎黃耳。鉉謂三,貫鼎兩耳。干為金。故金鉉。動而得睚,故利貞。
干寶曰:凡舉鼎者,鉉也;尚三公者,王也;金喻可貴,中之美也,故曰金鉉。鉉鼎得其物,施令得其道,故曰利貞也。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解疏
陸績曰:得中承陽,故曰中以為實。
宋衷曰:五當耳中,色黃,故曰鼎黃耳。兌為金,又正秋,故曰金鉉。公侯,謂五也,上尊故玉,下卑故金。金和良,可柔屈,喻諸侯順天子。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解疏
虞翻曰:鉉謂三,干為玉鉉。體大有上九:『自天右之。』位貴據五,三動承上,故『大吉,無不利』。謂三虧悔,應上成未濟。雖不當位,六位相應,故剛柔節。【彖】曰:『巽,耳目聰明』,為此九三發也。
干寶曰:玉又貴於金者。凡烹飪之事,自鑊升於鼎。載於俎,自俎入口。馨香上達,動而彌貴,故鼎之義,上爻愈吉也。鼎主烹飪,不失其和。金玉鉉之,不失其所。公卿仁賢,天王聖明之象也。君臣相臨,剛柔得節。故曰吉無不利也。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解疏
宋衷曰:以金承玉,君臣之節。上體干為玉,故曰玉鉉。雖非其位,陰陽相承,剛柔之節也。

【序卦】曰: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

解疏
崔憬曰:鼎所以烹飪,享於上帝。主此器者,莫若冢嫡,以為其祭主也,故言主器者莫若長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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